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宁政办〔2014〕133号
颁布日期:2014-07-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和各类企业健康发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省政府第137号令),现就进一步做好2014年我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要通过培训、座谈、会议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对《办法》的学习宣传,正确领会《办法》精神,全面了解《办法》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办法》,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环境。各级、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相关办法。

(二)强化政府领导,发挥查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坚持将查处工作列入地方政府的议事日程,作为社会综合治理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查处工作;坚持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筹划和安排查处工作;坚持在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中,体现查处工作的作用和地位。各级查处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担负起指导、协调、检查的责任,落实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使联络员会议制度化、常态化,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消除推诿扯皮现象,增强查处工作的合力与实效。

(三)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有关成员单位领导要牵头,主管领导要负责,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行业主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及时通报信息,健全督查制度,加强属地监管,对挂牌督办、通报、督查等及时进行处置、整治,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加大整治力度,着力治理实效

(四)抓住重点和关键,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秩序突出问题。加大对重点、热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一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的高压态势,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蔓延。对危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专项整治,促进行业规范经营。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围绕当地政府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安全生产整治等专项行动,并与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相结合。拓展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线索,严格依照程序规定查实处理。针对群众申诉举报较为集中的行业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抓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治理,促进行业自律和规范经营。

(六)加强日常巡查监控,提升监管水平。要突出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频发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分析,对症下药,明确辖区监管责任,建立以日常巡查监控为主的常态化监管模式,加强主体资格查验,落实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实现重事后查处向重事前预防转变,从单兵分散监管向群防群治转变,提升查处工作的现代化动态化规范化水平。

三、完善长效机制,提高工作质效

(七)建立网格化管理网络,完善三级联动机制。以党委政府推行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为契机,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摸排工作列入社区网格化社会管理内容,把发现和举报无证无照经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纳入基层综治协管员职责,建立起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社会化监管网络。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机制,推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切实做到无证无照经营早发现、早转办、早查处、早化解。对查处取缔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协调解决。

(八)进一步落实信息抄告制度,强化部门协作。注重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加强信息抄告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好福建省企业信息监管抄告平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谁许可、谁抄告”和“谁监管、谁抄告”的原则,录入、抄告企业监管信息;被抄告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谁许可审批、谁处理反馈,谁主管、谁处理反馈”的原则,反馈和督办企业监管信息。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无证无照经营信息抄告行为,着力解决抄告信息未及时处理、反馈等问题,确保无证无照抄告信息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运用。落实完善信息抄告制度,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和相关单位之间信息沟通、工作衔接机制,实现监管信息无缝对接,提高无证照监管效能。

(九)强化督查考评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到位。改进督查手段,丰富督查内容,增强督查实效。采取约谈、督办、通报等方式,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源头防控,引导相关公共服务企业参与建立无证无照黑名单制度,推动相关公共服务行业承担社会管理责任。完善无证无照经营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工作制度,明确挂牌督办范围、工作程序和要求,健全挂牌督办责任追究机制。总结、运用近年来考评工作的好经验,进一步完善标准、改进方法,采取年度检查考评与日常检查考评相结合、实地检查考评与网上检查考评相结合等方式,做好“查无”综治考评各项工作。充分运用综治考评手段,强化地方政府对查处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监管,推动查处工作落实到位。各级综治办、效能办、“查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各职能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督查通报力度,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年度效能督查范畴,定期不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履行查处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特别是要把查处涉及生产安全、食品安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情况作为重中之重的督查内容,认真落实督查责任。对督查中发现工作不作为、查处不力和无证无照经营情况严重的,要进行挂牌督办、约谈或通报,情节恶劣或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宁德声誉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查处不力的部门要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创新疏导机制,促进和谐监管

(十)坚持查处和引导相结合,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市场主体准入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强化经营者“经营必持照、持照必亮照”的理念,自觉办理证照。结合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放宽条件、简化审批手续的具体政策措施,方便经营者办证办照,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扶持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对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的,通过建议、引导、提示、提醒、约谈等行政指导方法,引导经营者办理前置许可证件和营业执照;对于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帮助经营者创造符合办证办照条件。

(十一)适应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需要,树立“宽进严管”理念。要正确理解和落实“宽进严管”理念。“严管”,在监管主体上,不仅是工商部门的“严管”,更要按照审批与监管相适应的原则,强化行政许可审批部门的行业监管;在监管内容上,重点不再是对市场主体资格的监管,而是重在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管;在监管手段上,以行政处罚为主转变为以信用公示和信用约束为重点的信用监管为主,强化部门协同、社会监督和企业自律自治;在监管模式上,要从“拉网式”、“地毯式”的传统巡查模式中解脱出来,逐步形成与经济发展需要和信用监管要求相适应的,更加科学合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将有限的行政资源和监管力量集中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上,做到既对违法经营行为的“严管”,又防止行政权力使用不当而影响市场主体的正常发展,真正营造“宽进严管”、“宽严得当”的市场环境。

(十二)深化宣传教育,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借助各种媒体,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报道查处工作成效,剖析无证无照经营的社会危害,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加强工作信息的收集、研究、分析,以工作简报、信息专报和经验材料等形式,及时向各级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查处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相关统计报表、重大案件、事件和其他有关信息,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经验和做法,扩大我市查处工作的社会影响。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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