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泉政文〔2014〕56号
颁布日期:2014-03-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政文〔2014〕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美丽福建·宜居环境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点线面”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改善城乡面貌、完善配套功能、提升城镇品位,努力打造“生态宜居幸福城”,根据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主要目标

要充分发挥我市依山、傍海、滨江、山海兼备、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凸显“山魂、水魄、文韵”的城市建设理念,做美、做优、做精城乡环境,结合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点”从城乡社区向城区“三边三节点”和美丽乡村拓展,“线”从公路铁路沿线、绿道向市政道路管线拓展,“面”从小流域向“两江”流域和旅游景区拓展,结合“环湾规划建设年”活动,争取用5年时间,打造一批特色景观带(廊道),创建一批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县(市),努力使我市在城乡综合承载力、城镇面貌、品位内涵、管理整治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快打造一座令泉州人民自豪、外来客人羡慕的宜居家园,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长远发展,建设“美丽泉州”。

——“一年全面深化”。2014年,推进“点线面”拓展延伸,全市打造11个以上城市完整社区,整治133个村庄,树立2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1条特色景观带,开展1个宜居环境示范县(市)创建活动,全市整治公路铁路沿线20公里以上,新建绿道168公里,新建改造城区雨污管网216公里、供水管网269公里、燃气管网120公里、城市道路211公里,整治“三边三节点”15个,启动改造各类棚户区约22243套,完成7个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整治,启动晋江、洛阳江流域1公里范围内未实现污水处理的沿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试点镇建成污水处理厂。

——“三年明显改观”。到2016年,“点线面”项目逐步连线成片,评选50个泉州“美丽乡村”,创建3个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县(市),基本完成福厦铁路沿线景观提升;整治“三边三节点”45个,建成绿道300公里以上,改造各类棚户区(石结构房)约3.5万户。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生态优美的试点小城镇发展格局;晋江、洛阳江流域1公里范围内的所有乡镇污水全部实现有效处理。

——“五年整体提升”。到2018年,“点线面”基本形成完整系统,村庄整治基本完成,构建城区“三边三节点”景观体系,试点小城镇基本建成,基本完成石结构房改造,居住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基本建成绿道系统生态网络框架;基本完成公路铁路沿线整治提升,景观面貌明显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各项指标力争位居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点”的工作要抓亮点、焦点、关键点

根据省政府要求,“点”从城乡社区向棚户区、城镇“三边三节点”、美丽乡村拓展。

抓亮点方面。

1.突出美丽乡村建设。

(1)紧抓“六大工程”。重点抓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划指导与建设管理工程、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工程、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社会和谐促进工程等六大工程,努力建成“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美丽乡村。市农办要牵头指导,各地要立足实际,加快实施,确保实效。

(2)突出示范带动。推进133个村庄整治,打造5条美丽乡村示范线、5个示范乡镇和20个示范村,同时,支持永春创建全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各县(市、区)也要选择1-2个乡镇,整乡整镇向外拓展,成片推进面上美丽乡村建设。

(3)强化卫生考评。农村环境整治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工作。要进一步扩大考评范围,将农村排水排污、环境污染列入考评内容,推动全市乡镇卫生月考评制度全覆盖,促进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

2.突出小城镇建设。要以点带面,继续掀起小城镇建设新高潮,2014年计划生成项目723个,计划完成投资296.80亿元。同时,要加大力度,抓好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永春岵山镇茂霞村保护建设的有关工作。

(1)推进产城融合。一是培育支柱产业。各试点镇要立足各自优势,选准主导产业,坚持差异化发展,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二是完善园区配套。积极探索“产城一体化”发展模式,工业园区规划配套生活服务功能或商业服务区,打破用地分割,打造功能复合的高端产研住综合体、一站式综合服务综合体、厂房综合体。三是打造园区平台。按照试点镇总体规划,加大产业扶持、培育力度,试点镇工业项目集中区享受县一级工业区优惠政策。

(2)整治提升环境。要在原有基础上加快建成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抓好小城镇“三边三节点”规划设计和改造建设,每个试点镇要再实施1条以上街道景观综合整治,新建1个公园或1条绿道,要全面消除镇区主要街道及主要出入口裸房,要加大绿化力度,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公共空间的建设,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要达到8平方米以上,全面提升环境品质。

(3)强化简政强镇。县级政府要扩大试点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通过委托、交办等方法和途径,逐步赋予试点镇相应的社会管理权;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原则,调整完善县级部门与其派出(驻)试点镇机构的审批管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支持在试点镇开展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

抓焦点方面。

1.全力实施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五年行动计划。一是科学规划、分类指导。规划部门要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抓紧编制2014年至2018年改造规划。各县(市、区)也要制定辖区内的改造规划,确定年度改造计划和建设时序。二是试点先行、项目带动。要坚持试点先行,各县(市、区)要尽快启动改造试点,特别是在中心市区、各地县城所在地、试点小城镇、“美丽乡村”、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研究一个以上的成片改造试点,各地2014年的试点面积不低于改造总量的10%,全市要抓好10个以上至少100亩(原则上为300亩以上)的成片石结构房屋改造示范项目。

2.加快以保障房为主要内容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全力贯彻中央高度重视保障改善民生的精神,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2014年安排棚户区保障性住房项目26个,改造后拟新建房屋22243套,建筑面积304.5万平方米。要抢抓当前中央、省上重视棚户区改造的有利时机,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加快改造步伐。

抓关键点方面。

1.城区“三边三节点”(山边、路边、水边,城市中心节点、市民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今年我市除实施西街当代艺术馆,启动丰泽广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泉州高铁客运枢纽站等“三节点”前期项目外,将重点实施15个“三边三节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投资约26.6亿元,其中包括实施泉州滨水休闲绿道建设及景观提升、桃花山公园建设提升、永春县北环路片区综合整治工程和安溪茶学院景观工程等8个“三边”整治项目,实施省道306线莆永高速永春东互通项目、南安市会展中心和晋江市桥南中心公园等7个“三节点”项目。

2.城市完整社区。按照“六有五达标三完善”要求,推动城市社区建设,实现社区有一个综合服务站、一个卫生服务站、一个幼儿园、一片室外活动场地、一套完善的市政设施、一套便捷的慢行系统,外观整治达标、公园绿地达标、道路建设达标、市政管理达标、环境卫生达标和组织队伍完善、社区服务完善、共建机制完善,打造设施完备、服务齐全、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温馨舒适的完整社区。对于新规划的城市社区,要按照“六有五达标三完善”要求逐步配套完善。2014年,全市打造11个城市完整社区示范典型,要求社区边界明确,各项内容菜单式公开展示。

(二)“线”的工作要抓承载力集聚力提升

1.提升市政道路和管网等城镇承载力。今年,计划新建改造城区雨污管网216公里、供水管网269公里、燃气管道120公里、市政道路211公里,绿道168公里。雨污管网方面,要深入开展专项普查,完善配套,连线成网,中心市区力争3年内完成雨污分流改造,5年左右建成较为完善的排水防涝体系。供水管网方面,要全面完成中心城区旧供水管网和一户一表改造,有效减少漏失率。同时,合理扩大供水区域,有效提高城区自来水覆盖率。燃气管网方面,重点要做好与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线、中海油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管线德化支线的对接和建设。市政道路方面,重点要疏通“断头路”、改造重要交通节点,畅通城区内外交通衔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同时,要抓好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

2.提升景观风貌等城镇集聚力

(1)抓绿道网络建设。今年要基本建成山水慢行系统,其中,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开发区、台商区)要完成绿道建设103公里,确保滨江北路水线绿道景观带竣工投用;各县市要分别完成绿道建设8公里以上。

(2)抓高速高铁沿线绿化。其中,沈海高速,重点实施池店出口沿线22公里景观改造和绿化美化;福厦高铁,重点实施动车站出入口10公里沿线两侧300米范围内的村庄和企业厂房整治,以及植树绿化、生态保护等。

(三)“面”的工作要治污治乱治违

1.治污。要开展跨境流域污染治理,抓紧抓好整治项目,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交叉执法、信息月报、有奖举报等制度,加强现场监测和执法检查。今年,要抓好21条小流域整治经验总结,进一步扩大整治规模,要在深化石狮、晋江、南安跨境流域污染整治的基础上,再选择1-2条跨境流域开展污染整治,继续开展小流域“赛水质”活动,保护好河道生态环境,营造水清岸绿宜人城镇环境,努力建设生态文明的美好家园。今年计划实施7个生态小流域生态整治项目,年度计划投资约2.67亿元。

2.治乱。一是加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点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主要景点公厕、标牌、停车场等服务设施的具体工作,规范提升购物、餐饮等经营行为,同步开展景区周边村庄环境整治。二是继续加强渣土车专项治理。推动车队转企,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优质、高效、廉洁的渣土运输行政审批服务。督促公安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实施常态管理,明晰监管职责分工。市政公用部门、规划部门要强力推动建筑垃圾中转场和消纳场规划建设步伐。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查建设、施工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和渣土、委托无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从事渣土运输和渣土车“滴、洒、漏”、乱倾倒等行为。

3.治违。抓“两违”专项整治。要属地负责原则,强力而不失时机地深入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两违”零增长,并加快处理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一方面,对现行“两违”,一律责令停止施工,依法坚决予以拆除;对历史已形成的“两违”,要分层次、分阶段,尽快分门别类研究处理。另一方面,要抓常态、促长效。要进一步查漏补缺,尽快完成规划区内房屋普查,摸清“两违”基本情况。要抓紧制定完善个人建房管理规定,畅通建房审批渠道,解决群众自建住房的合理需求。要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7号)要求,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在房屋征收中对违法建筑一律实行“零补偿”;有违法建设的房屋,不得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抵押等手续;对违法建设工地和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业不得向其提供相应服务。

(四)“带”的工作要串点成线打造精品

按照省上“连点成线扩面”的总体要求,要尽可能选择连接市与县、交通枢纽至城区、城区至景区、景区之间的路线和主要对外通道,集中力量,用1~3年时间,打造3条以上特色景观带(廊道),每条景观带的规模不小于10公里。我市计划打造滨江北路“水线”绿道景观带、西湖公园至滨海公园“山线”绿道景观带、滨海路崇武至秀涂段景观带,作为我市乃至全省宜居环境建设的精品示范工程,凸显连线连片的整治效果,今年将重点推进完成滨江北路“水线”绿道景观带建设。同时推荐永春县作为今年我市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县(市),在总结永春县创建宜居环境示范县的经验的基础上,今后每年推进1个县(市)的创建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宜居环境创建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月—2月)。一是制定“宜居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规划,层层组织动员部署。三是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激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3月—12月)。一是突出试点,重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要根据实际,分轻重缓急,先确定一批试点和明确一批项目,重点推进。二是分期分批,有序推进。要成熟一批,建设一批,改造一批,循序渐进推进宜居环境综合建设。三是全面铺开。集中时间和人员,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注重提升城建管理水平。四是开展跟踪督促检查。要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考评总结阶段(2015年1月)。进行全面回顾,按照方案和目标要求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评选奖励先进。同时,要力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强化保障

(一)强化领导责任。市政府将成立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住建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任务分解、项目安排和资金统筹。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部。

(二)强化协同协作。由市住建局总牵头,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落实项目到点、落实进度到位。规划部门要抓好各项规划编制,指导各地深化和完善各项具体设计内容,确保规划有内容、设计有章法、实施无偏差。住建、规划、市政等部门要在项目选择、设计施工、考核验收、运营管理等方面加强指导,提高项目实施水平。

(三)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各县(市、区)在行动中要优先保障资金到位,市直各部门在资金、技术、管理上重点倾斜,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统筹归集。同时,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资金支持,省财政将加大“以奖代补”力度,要多沟通、多争取。二是要借助建设“金改区”的契机,做实项目前期,做好融资对接。三是要再放开一些领域和项目,吸引民营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

(四)强化规划引领。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为指导,做好相关规划的统筹衔接。要有规划引领意识,特别是对城市边界、生态红线、湿地等,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避免千城一面。要做好项目前期策划,为规划奠定良好基础。要提升规划标准,结合省上近期出台的一些标准、导则、图集和案例,融入地域特点,做出独具特色的精品工程,做出水平。

(五)强化督查考评。要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实行月通报、季考核,抓时效、抓调度、抓形象进度。坚持定期督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针对发现的问题,限时督促整改,及时追踪复查。把宜居环境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未完成建设目标的,严格问责问效。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类媒体网络要广泛宣传开展宜居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努力扩大宣传实效。要加强引导,激发全民支持参与宜居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参与环境整治、人人享有良好环境的生动局面。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