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司法厅 | 文号:甘司办发〔2010〕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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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司办发〔2010〕101号
各市州司法局、甘肃矿区司法局:
为扎实推进全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省厅制定了《全省“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工作进展情况望及时报省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
附件:全省“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全省“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发[2009]93号),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见》(司发[2010]4号)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总体要求,省司法厅决定今年6月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为了保证此项活动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按照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的部署,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宣传五个能力建设,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科学发展,努力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全面落实“三个纳入”和“四个切实”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努力实现将法律援助事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三个纳入”要求,使法律援助项目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切实服务困难群众,切实保障公平正义,切实促进和谐稳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的“四个切实”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组织动员力度、财政支持力度,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建设。积极推进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形成法律援助机构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实施机构有效组织实施法律援助的工作格局。要充实法律援助管理力量,调配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从事管理工作,使其与履行的法律援助管理职责相适应。把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制定实施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实现业务工作具体化,内部管理规范化、设施设备标准化。
(三)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争取和落实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资金,利用中央拨付的办案装备经费,加大硬件建设投入,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建设、应用和管理相关制度。7月底全省全面推广使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以信息化促进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提升法律援助管理效率和水平。
(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法律援助网络,拓宽申请渠道,创新服务方式,突出服务重点,完善便民措施,简化服务程序,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依托政府政务大厅、信访室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努力把法律援助送进乡村、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真正需要法律帮助的困难群众当中,基本实现“应援尽援”,力争全省法律援助办案数量较去年上升20%,使法律援助进入千家万户,进入百姓生活。
(五)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部署举措,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在扶弱济困中的作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让人民群众更多了解法律援助政策,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
(六)强化办案经费和专项补贴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5%,以确保法律援助的有效实施。
三、方法措施
(一)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培训,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培训力度,在省厅举办全省法律援助主任和业务骨干培训班的基础上,各地可视情举办业务交流与培训,以提高法律援助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7月份举办全省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培训班,以提高服务能力和办案质量。
(二)降低便民服务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作为本地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连的事项,拆迁补偿、土地纠纷、环境污染等与经济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和因自然灾害、伤亡、疾病等原因造成临时经济困难人群,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最大限度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法律援助网络,拓宽申请援助渠道。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建立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要组织者,以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专职人员为主要力量,以社会团体和相关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为补充,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乡镇、街道司法所要在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下开展工作,逐步在村(组)、社区建立法律援助便民点或联系点,扩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各县(市、区)要建立法律援助对象数据库和法律援助工作者数据库,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联系卡,使困难群众能够就近及时得到便捷的法律援助。
(四)突出重点服务对象,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为契机,认真分析本地“十二•五”需求,做好项目管理和申报工作,将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零就业家庭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积极推行电话申请、网络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深入农村社区、工厂工地等困难群众集中的区域巡回受案;根据案件性质、法律援助人员特长等因素指派案件,逐步推行点援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方便当事人异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建立受援人联系告知制度,及时向受援人通报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选择有利于受援人的服务方式,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运用行政处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尽量采取调解方式结案。
(五)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简化受理审查程序。采取对外公布法律援助机构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设立公示栏,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细化服务标准,完善工作流程,确保为当事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积极推进窗口建设,在临街、一层等方便人员来往的地点设置专门接待场所,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的,免审经济困难状况;对特困职工、零就业家庭和返乡农民工因劳动就业、土地承包、征地拆迁、人身损害、医疗事故等事项申请权益保障的,要简化审批程序;对持有法律援助联系卡的援助对象免除经济困难审查。
(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宣传对象。紧紧抓住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有利时机,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把主题活动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利用节假日,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将农民工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将农村作为重点宣传区域,强化农民工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遇到问题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省厅编印《法律援助便民手册》汉藏两种文本,发放各地。
(七)加强调研督导,完善工作机制。为督促“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年度法律援助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省厅组成工作组,深入全省101个法律援助机构进行调研指导,了解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现状,现场解决活动开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归档办法》和《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等规章制度,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八)加强“12348”专线管理,完善法律援助咨询机制。建立健全“12348”法律服务专线,强化专线管理,发挥专线作用,免费提供咨询。建立“12348”法律服务专线平台,积极创造条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专线,保证法律服务咨询专线家喻户晓,确保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九)创建信息管理平台,大力开展争先创优。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法律援助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发展。大力开展争创全国“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设示范单位”和争创“全国百优法律援助精品案例”活动,做好法律援助百案评查的评选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是贯彻司法部《关于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省厅成立“全省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谢丹任组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活动任务全面落实。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要把开展“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与贯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委办发[2009]93号文件结合起来,与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结合起来,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努力探索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长效机制。活动开展期间,各市(州)每月20日前向省厅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好经验、好做法,省厅将适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此项活动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涉及面广,各地一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舆论宣传工具,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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