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14〕65号)精神,切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市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就我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巩固国防,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利于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范围和内容

普查范围:全市所有陆地国土。

普查内容: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三、时间安排

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所有地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具体计划由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四、组织实施

此次地名普查范围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普查工作。三区要成立相应的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本辖区地名普查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配备专职人员,组建普查队伍,制定工作规程,完成领导小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完善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提供保障。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财政部门要将地名普查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按时拔付,确保到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分批进行的原则,切实抓好普查培训。普查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附件:嘉峪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嘉峪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王进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永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史有峰市民政局局长

魏琦虎嘉峪关军分区政治部副团职干事

成员:杨生宝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市志办主任

刘应兰长城区副区长

荔瑾镜铁区副区长

马生云雄关区副区长

赵永芳市水务局局长

李建华市发改委副主任

朱纯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玉春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军林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先学市交通局副局长

滕泽平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景宏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薛冬花市工信委纪委书记

袁文库市民宗委副调研员

田海斌市非税征收管理局局长

赵建军市国土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赵书文市房管局副调研员

谢斌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杨贵林市卫生局副局长

时光市计生委调研员、副主任

任会鸣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红玲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军市农林局副局长

李进贤市文物局副局长

张勋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赵玮嘉峪关车务段段长

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相应接任者接替工作,不另行文。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