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14〕65号)精神,切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市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就我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巩固国防,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利于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范围和内容
普查范围:全市所有陆地国土。
普查内容: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三、时间安排
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所有地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具体计划由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四、组织实施
此次地名普查范围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普查工作。三区要成立相应的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本辖区地名普查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配备专职人员,组建普查队伍,制定工作规程,完成领导小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完善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提供保障。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财政部门要将地名普查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按时拔付,确保到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分批进行的原则,切实抓好普查培训。普查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附件:嘉峪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嘉峪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王进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永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史有峰市民政局局长
魏琦虎嘉峪关军分区政治部副团职干事
成员:杨生宝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市志办主任
刘应兰长城区副区长
荔瑾镜铁区副区长
马生云雄关区副区长
赵永芳市水务局局长
李建华市发改委副主任
朱纯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玉春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军林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先学市交通局副局长
滕泽平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景宏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薛冬花市工信委纪委书记
袁文库市民宗委副调研员
田海斌市非税征收管理局局长
赵建军市国土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赵书文市房管局副调研员
谢斌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杨贵林市卫生局副局长
时光市计生委调研员、副主任
任会鸣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红玲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军市农林局副局长
李进贤市文物局副局长
张勋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赵玮嘉峪关车务段段长
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相应接任者接替工作,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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