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就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珠海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就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并对照各项要求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完善具体的专项规划、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水平。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市财政局要密切关注《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的修编情况,并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珠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纲要》进行补充完善;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考评机制,确保国家和省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有关工作情况,市财政局要在每年年底前报告市政府。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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