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打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东地区反走私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打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东地区反走私工作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2〕14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打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东地区反走私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东地区反走私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打私办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

视打击走私工作,始终把反走私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把打击走私工作纳入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和绩效考评,使打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区按照海关总署、全国打私办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国门之盾”行动,扎实组织开展全区打私工作,始终保持打私高压态势,取得较好的成效。然而,由于我区边境一线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以下简称防东地区)特殊的地

理条件、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以及越方在边

境一线开设不对等口岸等因素的制约,防东地区反走私形势依然严峻。为持续深入地推进反走私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防东地区反走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反走私社会综合治理责任制

各有关市、县(区)、镇政府要认真落实反走私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反走私综合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对于反走私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伪作为及执法人员参与

私护私等现象,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

究,切实形成综合治理、打击走私、惩防腐败三位一体的社会反走私格局,建立反走私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打击走私的组织协调

自治区打私办要协调相关执法部门组成反走私机动执法队,对全区各地走私实施突击查缉,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力震慑走私分子。自治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打私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有效遏制走私猖獗势头。

三、加强北仑河沿线的打私基础设施建设

防城港市、东兴市人民政府要加固升级改造北仑河沿线国防护栏,修建混凝土永久性护栏,全部炸毁、拆除北仑河沿线非设关地码头以及简易的上货梯架等。在北仑河竹山至水厂沿国防护栏修建一条封闭式的巡逻通道,彻底阻隔私货上岸装卸,并在主要地段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建立常规的巡查机制,加强对北仑河沿线的巡查监控;边防、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非法进出中越边境人员的管制,特别是加大对越南边民非法进出我国境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加大对走私运输工具的打击力度

防城港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及交通、海事、渔政等有关部门要坚决取缔北仑河沿线的非法造船厂,加强北仑河以铁壳船为主的运输工具的登记备案及资格认定工作,对于北仑河上的“三无”船舶坚决予以查处没收销毁,彻底解决北仑河上非法运输工具问题,对于北仑河沿线专用于运输走私货物的微型车、小型拖拉机以及装卸走私货物的吊机予以清理,拆除北仑河沿线的非法建筑和吊机,整顿相关私货储存运输行业和市场。

五、加强对防东地区打私工作的经费保障

加大对防东地区打击走私经费支持力度,落实专项经费,确保北仑河沿线打私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将打私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以保障打私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加大对防东地区非设关地走私的打击力度

坚持开展打击走私专项行动与常规查缉行动相结合,形成反走私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重点敏感商品走私。交警、边防、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在防东地区国道和高速公路等走私咽喉要道,设立临时检查站对过往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加强一线封堵,同时,防东地区两翼的崇左、百色、钦州、北海及南宁人民市政府要组织力量加强封堵和查缉,防止走私漂移,最大限度的压缩走私空间。东兴市要取消对非法进出口货物收取管理税费的做法,进一步规范边贸管理。

七、建立跨境反走私合作机制

根据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联合工作委员会第四次会晤《备忘录》精神,通过外事渠道,尽快推动建立广西与越南边境省反走私业务部门联络会晤合作机制,加强交流,增进互信,互通信息,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共同打击走私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边境贸易正常秩序。

八、加强反走私宣传教育工作

防城港市、东兴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群众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对走私危害性的认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强反走私正面宣传工作,体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的鲜明态度和决心,树立广西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为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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