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整治非法营运船舶载运游客往返涠洲岛春节假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整治非法营运船舶载运游客往返涠洲岛春节假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3〕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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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2-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整治非法营运船舶载运游客往返涠洲岛春节假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整治非法营运船舶载运游客往返涠洲岛春节假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2月8日
北海市整治非法营运船舶载运游客往返涠洲岛春节假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海市2013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船舶运载游客往返涠洲岛(以下简称“非法载客上岛”)的行为,保障广大游客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对外旅游形象,切实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集中检查和从严处罚,严厉打击非法载客上岛行为,彻底消除非法载客上岛现象,为广大游客提供一个安全、有序、便捷的节日出行环境,进一步提升北海对外旅游形象和维护北海社会稳定。
二、整治时间
2013年2月9日至2月15日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统一、有序地开展,成立北海市打击非法载客上岛联合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冯学清市政府副秘书长
庞天宏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覃善府市安监局局长
李建榜北海海事局局长
许华本市旅游局局长
冯群声市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徐坚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梁思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蒋同根银海区区长
李海文海城区区长
陈全彪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左晓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邓金雄市工商局局长
王景春广西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支队长
陈利华市公安边防支队支队长
赵金峰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北海海事局。
办公室主任:詹世昆北海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鲁性东市旅游局副局长
林国起市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龙起云海城区副区长
蒋道明银海区副区长
李明辉市工商局副局长
冯纯市航务管理处主任
覃全市公安边防支队参谋长
刘嘉贵广西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参谋长
卢兴国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副支队长
李香富北海海事局执法支队队长
张友倡北海海事局侨港海事处处长
四、职责分工
联合整治分为四个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海上检查组。
组长:李香富
副组长:刘嘉贵
组员:蒋荣能广西海警第一支队第一大队大队长
卢兴国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副支队长
陈华祥市航务管理处副主任
秦晓斐北海海事局侨港海事处副处长
陆方市旅游质监所所长
(二)岸线检查组。
组长:张友倡
副组长:覃全
冯纯市航务管理处主任
成员:胡小龙银海区公安边防大队长
兰忠海城区公安边防大队长
龙孟安市交通局执法支队队长
欧家东新奥海运派出所所长
(三)非法拉客查处组。
组长:鲁性东(兼)
副组长:贾志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
李明辉市工商局副局长
组员:邓安海城区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劳盛海银海区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欧家东新奥海运派出所所长
(四)涠洲岛检查组。
组长:林国起(兼)
副组长:郭成莲市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姜兴涛涠洲边防派出所所长
薛林广西海警第一支队第二大队大队长
龙光俊北海海事局涠洲海事处处长
唐道平涠洲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刘贤坤市涠洲岛旅游区综合管理局副局长、涠洲交通站站长
利运松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涠洲大队大队长
罗元培涠洲岛旅游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骆春伟涠洲岛边防派出所副所长
王志强涠洲岛景区公司副经理
杨连顺涠洲镇企业站副站长、安监办主任
张广玲涠洲镇企业站干部
李炳寿涠洲真企业站干部
(五)对外宣传组。
组长:梁思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龙起云海城区副区长
蒋道明银海区副区长
组员:谢一凭北海电视台副台长
钟春华北海日报社副总编辑
赵彦昌市委外宣办干部
五、工作措施
(一)各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海上检查组。
联合执法人员乘坐执法船艇到北海至涠洲岛必经水域实施巡航检查(主要检查冠头领至银滩沿岸水域及外沙附近水域)。
主要工作内容:(1)发现非法载客上岛船舶立即赶赴相关水域拦截检查;(2)对查获的非法载客船舶立即移交至边防支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3)对查获从事非法载客的有关人员交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依法从严处理;(4)对乘坐非法载客船舶上岛的游客,核实身份后进行警示教育。
2.岸线检查组。
联合执法人员乘坐执法车辆对可能停靠非法载客船舶的岸线实施检查,重点检查群众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
主要工作内容:(1)发现非法载客船舶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截停检查;(2)对查获的非法载客船舶立即移交至边防支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3)对查获从事非法载客的有关人员交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依法从严处理;(4)对准备乘坐或已经登上非法载客船舶上岛的游客,核实身份后进行警示教育。
3.非法拉客检查组。
联合执法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非法拉客乘坐船舶上岛的人员和组织进行调查,掌握非法拉客的种类、方式和人员构成等,对非法拉客的旅行社、导游和非法旅行社、“黑导游“进行查处。
主要工作内容:(1)现场查获的“黑导游”交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依法从严处理;(2)涉及旅行社和导游的,由市旅游局依法从严处罚;(3)涉及旅行社为非法旅行社的,由市旅游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查处。
4.涠洲岛检查组。
联合执法人员采取措施,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从事非法载客的船舶数量,在获取非法载客船舶相关信息后,采取岸线巡查和海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打击。
主要工作内容:(1)一旦发现非法载客船舶,岸线联合执法人员立即赶赴可能停靠非法载客船舶的岸线实施巡查,同时联合执法人员乘坐执法船艇在涠洲周边水域实施巡航检查,从岸线和海上对非法载客船舶实施拦截检查;(2)对查获的非法载客船舶立即移交至边防支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3)对查获从事非法载客的有关人员交由涠洲边防派出所依法从严处理;(4)对乘坐非法载客船舶上岛的游客核实身份信息,令其补交景区门票后进行相关警示教育。
5.对外宣传组。
主要工作内容:(1)北海电视台和北海日报社根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显要位置发布安全提示;(2)海城区政府和银海区政府在非法载客船舶停靠集中地或易登乘点设置安全警示牌;(3)中国移动通信北海分公司、中国联通北海分公司、中国电信北海公司在整治期间通过手机短信群发方式告知广大游客乘坐非法载客船舶上岛的危害性,提醒广大游客不要乘坐非法船舶上岛。
(二)注意事项。
1.根据海上巡航检查需要,北海海事局、海警第一支队和北海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在北海市区海域和涠洲岛附近水域各提供一艘符合现场检查条件的船舶参加现场执法。
2.参加陆上检查的成员自备执法车辆,如因特殊原因确实有困难的应提前向组长说明,由组长协调解决。
3.参加现场执法的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行动,需要换人的要提前告知组长,各小组组长负责对参加行动的人员实施考勤并统一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4.现场执法应注意做好录音录像等取证工作,执法取证工具原则上由组长所在单位提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非法载客上岛活动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把思想统一到政府的决策上来,强化措施。各小组单位要把打击非法载客上岛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不能相互推诿。各组负责人要根据行动方案,切实精心组织打击行动,周密部署,确保打击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沟通协作。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能,切实担负起打击非法载客上岛行动的职责,各小组既要分头集中力量,又要相互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做到重点区域全天候驻守,查处非法载客上岛活动范围全覆盖,统一布置,统一行动,始终保持打击行动的高压态势。
(三)严肃纪律,强化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检查组工作的指导。办公室主任应定期组织对各小组工作开展实施督查,将督查情况报告各领导小组成员,以便及时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打击行动取得实效。对打击行动不力、推诿扯皮、效果不佳、行政不作为的单位由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问责。
(四)及时总结,巩固效果。
各小组在2月16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北海海事局,电话:3886046;传真:3886049;联系人:秦晓斐),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和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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