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1〕46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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