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河池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河池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2〕1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012年河池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2012年河池市食品安全宣传周

活动方案

为做好我市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和主体责任的意识,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构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的外部约束机制,为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1日至6月17日。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二)宣传当前我市针对重点品种、场所和领域,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以环境倒逼机制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等行动的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三)宣传我市在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树立诚实守信典型,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诚信文化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四)宣传安全健康饮食,识辨假冒伪劣食品,防范食物中毒等方面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正确的食品消费观念。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一)举行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6月11日上午,全市同步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1.宣传周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金城江区,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办,市食品安全办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和金城江区人民政府承办。市、区政府领导同志在启动仪式讲话。仪式方案由市食品安全办组织制订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食品安全办、市委宣传部、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池办事处和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共同承办)。

2.宣传周启动仪式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启动仪式由当地政府参照主会场组织。

(二)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活动。

按照自治区方案的安排,市直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系统展示过去一年取得的工作进展及未来的目标规划,积极开展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监管队伍的培训指导和解疑释惑,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发布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详见附件)。

(三)组织媒体开展专题报道活动。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设专栏,对食品宣传周活动进行专题报道,集中宣传报道近年来我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设、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防控食品安全事件和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能力等方面取得的成效(食品安全办会同新闻宣传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配合)。

(四)组织制作和收看食品安全专题片。

组织收看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制作的食品安全专题片;制作反映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专题片在河池主流媒体相关栏目播出(食品安全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五)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

将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招贴画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消费场所等处张贴;制作平面、电子、音频、视频等多种媒介的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内容,在宣传周期间投放到报刊杂志、户外广告、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广播电台、影视媒体、公共场所电子屏、公交传媒显示屏等广告平台(食品安全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六)组织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启动为期3个月的“全国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在今年9月份“全国科普日”(主题为食品安全)期间举行颁奖仪式。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社会公众、食品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积极参与答题活动(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提早部署、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细化方案,明确宣传周各项活动的牵头部门和协作单位,狠抓落实;要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宣传周活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统筹利用好宣传教育资源;在制定活动方案时,要同步部署防踩踏和消防等安全措施,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要发挥各方作用,强化活动效果。既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又要充分组织和动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及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企业踊跃响应、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使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做到社会广为知晓、员工深受教育。

(三)要创新活动形式,确保宣传效果。按照群众喜闻乐见、针对关注热点、契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原则,认真筹划活动内容和形式。要注意改进宣传方式,以山歌、顺口溜、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不断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要认真总结工作,完善长效机制。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常态化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先进单位和地区,为传播食品安全诚信文化挖掘资源。要结合开展宣传周活动,掌握先进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探索引导社会参与的手段,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科学化监管。

(五)要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稳慎发布信息,及时回应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周活动的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全面开展。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于6月22日前将总结书面材料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未尽事宜,请与市食品安全办唐汉生联系,电话:2565239(办),13877826072。

附件:2012年河池市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主题活动安排

附件

2012年河池市食品安全宣传周

系列主题活动安排

一、市农业局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培训。

(二)派出农业专家组,深入种养殖基地、企业(场)开展生产环节投入品监管指导。

(三)印发“农产品安全消费指南”等宣传资料。

二、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一)认真开展饲料、兽药质量安全及兽药残留监测。

(二)组织开展饲料、兽药经营监督检查,对辖区内饲料、兽药经营及肉品生产、加工、流通等重点环节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经营台账,检查是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将监测不合格及被投诉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认真排查。

(三)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

三、市商务局

(一)制作宣传展板。通过文字资料及图片的形式,重点宣传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

(二)印制宣传资料。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肉品、酒类鉴别常识。

(三)组织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督导检查。

(四)开展屠宰业务培训。

四、市卫生局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相关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在车站、商业中心、旅游景区、社区、学校、餐饮单位等场所免费发放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和食品添加剂等科普宣传材料。

五、市质监局

(一)做好宣传周启动仪式准备工作。印制宣传资料,制作相应的宣传板报等,做好参加启动仪式的准备工作。

(二)启动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所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清查,特别是对当前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采用标准的有效性、包装标识的合法性、生产工艺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三)启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培训活动。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提出的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培训要求,启动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检验人员的培训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单位的宣传教育。市、县级质监部门要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严格监管、强化执法的原则,坚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与日常监管检查相结合,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守法生产、诚信经营的自觉性。

(五)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县(市)质监局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有利契机,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六、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池办事处

(一)开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的备案、使用和管理进行全面的检查、督查。

(二)开展全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培训活动,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质量自检自控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出版“食品安全知识板报”、印制“食品安全知识小折页”,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一)制作宣传展版。宣传餐饮食品安全方面知识及城区餐饮业排污整治成果。

(二)配合国家局启动“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工作,指导宜州做好“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推荐材料工作。

(三)组织河池日报社、电视台记者宣传城区小餐饮店排污整治成果。

(四)对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按照国家局要求,举办向基层监管部门和餐饮企业赠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教学片赠送仪式。

(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五进”活动。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学校、农村、社区、机关、工地,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讲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科普知识。

八、市工商局

(一)以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为主要载体,开设专栏专题,播放公益广告,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近年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果。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开设板报专栏、发放“食品安全知识系列宣传材料”等活动。积极组织、广泛发动执法人员、食品经营者、消费者踊跃参加“全国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活动。

(三)加强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围绕宣传周主题,督促和指导各大超市和食品经营企业,建立专栏或展板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重点围绕《食品安全法》确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强化其内部宣传教育培训,增强严格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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