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河池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河政办发〔2010〕211号
颁布日期:2010-06-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0年河池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河池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2010年河池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为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新胜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河池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良好基础,2010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狠抓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全面落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按照这一思路,2010年全市依法行政要着力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总结,科学谋划,进一步加快我市依法行政进程

(一)全面总结规划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认真全面总结《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实施以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明确主要任务和措施,确保《纲要》提出的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如期实现。

(二)深入推进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加强对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全面落实《决定》中提出的各项任务,促进政府管理体制、管理职能、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的转变,不断提升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报告、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错案追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一系列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制度和规定,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加快职能转变,创新依法行政机制体制。

(三)做好2010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按照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完善对市级行政机关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评的实施方案,注重考核信息的反馈和考核结果的应用,注重总结、培育、推广先进典型,按照《广西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要求,评选依法行政先进集体,推进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

二、深化改革,大胆创新,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全市“三定”工作,扎实做好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市与城区权责关系的意见》(桂政发〔2009〕72号)的要求,进一步依法下放权力,扩大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经济社会的行政管理权限。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健全审批制度,加强审批监管,提高审批效率。扩大部门联合审批,简化审批环节,推进审批公开运行。

(三)创新政府服务方式。紧密结合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快有关统筹城乡发展、服务企业发展、推进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扩大就业等重大问题的制度性和政策性研究,努力帮助基层、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

(四)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和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社会自我调节、自我管理的功能作用。加快推进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离,实现行政机关与中介组织彻底脱钩,督促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依法查处中介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以公众网上办事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整合电子政务资源,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和服务,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公开、共享和利用。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功能,努力在网上审批、网上办事、信息共享、信息安全、经济监测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围绕信息审查、公开、发布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运作规范、有序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突出重点,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瞻性调研和前期论证,提高制定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重点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保障民生等领域,出台一批既符合河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又符合法律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二)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制定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签署发布、社会公布等程序运作。进一步规范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意见的制度,加大公众参与互动力度,改进部门协调沟通机制,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全面完成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公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逐步建立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方便公众查询、监督。加大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查,落实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纠错制度。

(四)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决策的程序,公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坚持实行各级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签约重大决策项目、作出重大决策、实施重要行政管理活动前经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公开听取意见、听证、决策后评估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新一轮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梳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结合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后各部门“三定”方案中的机构变动和职能调整情况以及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重新核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调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项目,合理界定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职能,明确部门权限划分,并及时审定公布,确保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评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进行政执法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引导行政执法机关树立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处罚与教育、执法与疏导的关系。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探索建立以规范行政处罚为重点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本系统行政执法的性质、特点,制定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规则和参考标准,减少执法随意性,推进合理行政、公正执法。

(四)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考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数据库,实现对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动态管理。

五、进一步探索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库区移民、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林权争议、土地纠纷、企业改制等案件,服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营造良好投资建设环境。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

(二)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大力发展社区和村组调解小组,健全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逐步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矛盾预警体系、纠纷化解体系,继续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

(三)深入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集中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大力推动涉及群众利益重大决策信访风险评估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抓好矛盾纠纷化解责任督查落实和信访基础建设,积极探索信访工作的内在规律,以新理念、新思路破解信访工作难题。

六、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定纷止争的功能

(一)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拓宽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采取广场集中宣传、媒体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认知度。同时,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拓宽行政复议渠道,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合法方式,表达合理诉求,凡是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都必须依法及时受理。

(二)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主动通过听证、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等多种方式审理,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不同的结案方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三)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政府部门与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与信访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督查,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制度、案件报表统计制度,推动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七、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应积极应诉、答辩,认真履行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二)加强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突出抓好对农业、社保、教育、节能减排、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以及交通、能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察审计,同时针对媒体报道、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和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推动市县政府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的落实。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抓好本地区、本系统的依法行政培训。

(二)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制办主任会议精神,重视和发挥法制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市县级政府法制部门设置,保证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保障,使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采取外派学习、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加强法制队伍人才建设。

九、加强政府依法行政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

大力倡导理论研究,为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紧扣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积极探索和把握依法行政工作特点和规律,认真总结依法行政成功经验和做法,研究、分析影响和制约依法行政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谋划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思路,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有效指导依法行政实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宣传平台,加强依法行政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对各项工作的导向和督促作用,在全市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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