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河政办发〔2010〕2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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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2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是今年市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09]29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规划纲要编制小组
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规划纲要编制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陆祥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廖锦成市发改委主任
黄锋市人民政府研究中心主任
编制小组成员由市直单位各一名领导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成,编制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廖锦成同志兼任。
二、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
(一)起草《规划纲要》提纲(6月5日前)。收集整理资料,起草形成《规划纲要》草案提纲,征求意见后,报编制小组审定。
(二)起草《规划纲要》初稿(6月25日前)。提交编制小组内部讨论。
(三)形成《规划纲要》讨论稿(7月15日前)。提交领导小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四)形成《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10月30日前)。一是由市政府领导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各级各部门的意见建议;二是书面下文征求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部门意见。
(五)组织规划衔接(11月30日前)。一是根据自治区党委建议和市委建议修改完善;二是加强与自治区规划纲要衔接;三是与市直各部门专项规划衔接;四是与各县(市、区)规划衔接。在此基础上,形成《规划纲要》送审稿,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六)《规划纲要》报批(12月30日前)。根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提交市人民政府全会审议后,提交2011年1月河池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配合做好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编制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确保编制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市财政局要根据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任务,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规划纲要起草工作顺利完成。编制小组成员要增强大局观念,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切实履行好职责。在规划编制中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精神,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深化市情再认识。坚持开门编规划,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切实增强规划纲要的科学性、战略性和可操作性。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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