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梧政发〔2013〕13号
颁布日期:2013-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大指出:到2020年全面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而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是“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保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重要的基础。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重农抓粮种粮的良好氛围,在落实好已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和现有工程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全力保持粮食生产发展的良好势头,现就促进全市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全区、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定保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目标不动摇,坚定抓工作落实的劲头不放松,围绕“强责任、稳面积,重科技、提单产、挖潜力、促增长”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以粮食主产县、乡(镇)为重点,以落实责任为保障,以稳定面积为基础,以依靠科技为支撑,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已有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和项目,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政策扶持,强化措施到位,强化考核奖惩,千方百计促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38万亩以上,确保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力争进一步扩大薯类(红薯、马铃薯)等种植面积,依靠科技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进一步挖掘增产潜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确保2013年全市粮食产量在82万吨以上,力争突破84.5万吨,力争5年内全市粮食总产量达85万吨以上,全力以赴确保粮食安全。

——确保水稻面积稳定,着力提高水稻单产水平。积极抓好重农扶粮政策落实,鼓励和引导扩大水稻种植,严禁农田耕地撂荒,严禁提倡和鼓励经济作物下田,有效遏制双季稻区“双改单”现象,因地制宜地引导加快土地流转,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培养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促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全力确保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190万亩以上,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大力推广良种良法,水稻单产年均提高3公斤以上,增加水稻总产量0.57万吨以上,力争5年内水稻总产量达75万吨以上。

——创新推进玉米生产,有效提高玉米单产水平。玉米是我市第二大粮食作物,抓好玉米生产对全市粮食稳定增产的作用不可忽视。目前,全市玉米生产总体较为粗放,单产水平较低,玉米单产提升潜力较大,要大力创新玉米生产方式,加大适宜品种选育与审定,引进推广“适地适种”新品种,强化合理密植,集成推广地膜覆盖等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因地制宜地稳步示范推广大豆、花生间套种玉米模式,稳定和扩大玉米种植面积。确保全市玉米面积稳定在10万亩以上,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大力推广良种良法,玉米单产年均提高5公斤以上,增加玉米总产量0.05万吨以上,力争5年内玉米总产量达3.41万吨以上。

——努力挖掘增粮潜力,力争杂粮生产增产增效。全市各地一直有种植红薯、大豆、高粱、冬小麦等杂粮的传统和习惯,各地要充分加以引导和扶持,大力推广间套种,通过加工包装努力打造特色品牌农产品,推动地方特色杂粮发展,同时充分发挥我市冬季温光资源和冬闲田优势,在北回归线以南地区大力推进冬季马铃薯产业,有效挖掘全市增粮潜力,促进全市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努力确保全市薯类作物面积24万亩以上,其中红薯14万亩以上,马铃薯10万亩以上;豆类和其它杂粮14万亩以上,力争薯类、豆类等杂粮总产量在6.6万吨以上。

二、重点措施

(一)加大耕地质量建设力度。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数量稳定在252万亩,基本农田不低于221万亩。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启动耕地保护补偿试点。搞好农地质量调查和监测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切实抓好新增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验收工作,深入实施沃土工程、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旱作农业工程,大力推广绿肥种植,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积极探索实施配方肥产业化,改进施肥方式,提高肥料利用率。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大力抓好农业农村气象、水文等服务,重点推进大型旱地作物产区气象、土壤墒情和大型灌区水量、水质监测。

(二)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桂发〔2011〕22号)精神,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新增部分重点用于引导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重要旱片治理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力度,重点抓好粮食主产区大中型灌区末级渠道建设和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大力促进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大对苍梧、岑溪和藤县等3个粮源基地县(市)建设投资力度。各县(市、区)要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落实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政策。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新设备,落实设备购置补贴和贷款贴息等政策。大力发展水利科技推广、防汛抗旱、灌溉试验等专业化服务组织。

(三)落实播种面积。要全面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狠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层层分解任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推进耕作制度改革,挖掘土地资源潜力,提高复种指数。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规模化种植,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社,提高种粮规模化水平。在劳务输出较多的地区,要通过代耕、代种等方式帮助缺乏劳动力的农户种足种满,杜绝耕地撂荒。尤其要引导农民扩大水稻、玉米、薯类、杂粮等农作物生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

(四)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自治区整合国家下达的粮油高产创建示范片及整建制高产创建示范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配套资金大力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各地要全面组织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积极筹措资金,整合资源力量,继续扩大粮油高产创建规模。大力推进机制创新,推进高产创建示范片与龙头企业、种子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相结合,推进高产创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充分发挥高产创建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大面积平衡增产。

(五)大力示范推广良种良法。因地制宜推广高产优质良种,引进“适地适种”新品种,科学选择和搭配适宜品种。继续大力推进“千万亩超级稻示范推广行动计划”,全市水稻良种覆盖率在95%以上,超级稻覆盖率稳定在45%以上,玉米杂交良种保持在95%以上。集成推广高产节本增效配套栽培技术,大力创新水稻和玉米等作物的增产增效栽培技术和栽培模式,大力推广抛秧栽培、免耕栽培、测土配方、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先进实用栽培技术,因地制宜实施“多播一斤种、增收百斤粮”增粮活动。稳步示范推进早稻集中育秧、工厂化育秧等新型耕种模式,大面积推广地膜玉米覆盖技术,改革耕作制度,大力发展间套种。在水尾田、高坑田、望天田推广“水稻—玉米”、“玉米—水稻”等水旱轮作模式,发展粮食多熟制。充分利用甘蔗地、玉米地和幼龄果园间套种玉米、豆类、薯类作物。推行标准化、绿色化、无公害生产等各项农业生产管理技术,实施良种良法良地良态配套,促进全市粮食生产大面积平衡增产。

(六)切实做好科技指导服务。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两个100%覆盖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和机制。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提升农技队伍服务能力,改善农技推广工作条件和手段,调动广大农技人员积极性。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组织粮食超高产攻关活动。重点推广防灾减灾、稳产增产重大实用技术。在粮食生产关键农时季节,鼓励和组织农业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家和基层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蹲点包片,搞好科技指导服务。同时要强化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鼓励建立更多无公害粮食生产基地,使人民吃上放心米。

(七)强化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建设。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粮食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鼓励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认真组织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开展跨区机耕、机播、机插和机收等作业。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灌溉指导和节水灌溉技术服务。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建立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加强“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和人工增雨雪防冰雹作业力度。狠抓农业遥感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卫星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在农业区划、大宗作物监测、气象灾害防御等方面的应用与能力建设。

(八)狠抓农业防灾减灾。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认真总结经验,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狠抓季节保农时,进一步完善防御旱涝灾害、寒露风、台风、病虫草鼠等各种灾害的应急预案,根据突发性重大天气变化和粮食作物生长发育进程,组织制定分区域、分作物、分季节、分灾种技术指导意见,提早做好抗灾救灾的资金、物资准备,指导农民因时、因地落实科学防灾减灾增产技术。加强干旱、洪涝、台风、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大力推进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着重建设好市级病虫监控指挥分中心、县级专业区域植保站、乡级病虫监控服务站和病虫专业化防治队伍。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提升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能力和防治效果。各地要大力扶持建设布局合理的规范化的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和病虫防治专业服务队。加强监测预警,落实防控责任,强化防控措施,强化统防统治和群防群治,实现“虫口夺粮”。

(九)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认真落实农机补贴政策,加强适合丘陵地区和耕制特点的农机化技术、机具研发、推广和示范。加强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开展水稻育秧机械化技术研究与示范,加快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创新农机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拓展农机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提高农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和高效化。

(十)加强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加强部门协作,搞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优化电力调度,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和用电需要。重点搞好水稻、玉米种子的余缺调剂,保证生产用种需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加强种子执法力度,强化种子质量检测,确保种子质量安全。抓好农资生产流通领域价格监测、监管和市场调控,及时发布供求信息,推进产销衔接,依法打击坑农害农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农资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利益。

(十一)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大力培养新型种粮主体。加大对粮食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的项目扶持和技术指导力度,要在土地流转、信贷资金、农业保险、科技培训、综合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要依法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试点,引导土地逐步向专业大户、种养能手集中,促进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粮食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粮食精深加工,打造粮食知名品牌,加快推进产业化经营,提高粮食生产经营效益。按照粮食储运“四散”化的要求,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仓储设施布局。积极培育多元粮食市场主体,推进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做好粮食批发市场的规划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放心粮油经营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储备粮管理和粮食市场监管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适时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十二)建立和逐步完善粮食生产信息化服务工程。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粮食生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实现高效指导服务。开发建立粮食生产综合服务指导平台网站,开设法律法规、技术指导、气象服务、苗情监测、生产进度、病虫害防控、生产档案等栏目,定期更新指导服务信息。分区域分类开展免费手机短信指导服务,努力实现粮食生产信息化服务到户到田。大力推进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一站到点”式服务指导,大力宣传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钱粮双增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粮食安全是一个系统性的基础工程,确保粮食持续稳定发展责任重大、任务艰巨,需要政策再强化、工作再加力、措施再加大。各地要切实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由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对粮食生产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动真格。强化对粮食生产的组织领导,加强协调指导,整合资源力量,强化政策扶持,加大对粮食和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层层分解任务,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责任,上下联动,大力推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并于年底向市政府报告履行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农业、发改、财政、水利、科技、国土、人社、监察、统计、粮食、气象、供销等部门共同推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切实推动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关键措施落实。发展改革委做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加强粮油市场调控;财政部门抓紧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及早拨付资金;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抓好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确保耕地数量平衡质量提升;水利部门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组织落实好各类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科技部门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成果转化应用,组织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增强粮食科技支撑能力;人社部门推动基层农技人员绩效工资,以及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平均水平相衔接政策落实,配合做好粮食生产的考核奖惩;农业部门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制定分区域、分作物、分季节、分灾种技术方案,扎实开展高产创建,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加快防灾增产关键技术措施落实;气象部门加强关键性、转折性、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开展与农业部门针对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的联合会商,为农业生产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监测、预警与影响评估服务;统计部门做好农民种植意向调查,加强产量分析预测,特别要指导高产创建整建制推进乡镇的测产验收,确保产量真实可靠;粮食部门搞好产销衔接,组织好粮食收购,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稳定农民收益预期;监察部门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构建政府统筹、部门联动、上下协同抓粮食生产发展的新格局。

(三)强化督导检查。在关键农时季节,市政府将成立粮食生产督导小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粮食生产督查指导服务,督促各地抓面积、抓季节、抓良种、抓密度、抓水肥、抓防灾等工作。各县(市、区)要及时派出工作组开展工作督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要建立相应的督导制度,切实帮助基层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防止形式主义。统计部门要建立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制度,严格核实产粮大县及粮食高产创建区粮食生产数据。监察部门要加强工作监督。

(四)建立完善粮食生产考核奖惩机制。完善粮食生产考核奖惩机制,科学制定表彰方案,严格规范评审,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发展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产粮大县和先进县及农技推广和科研人员等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种粮售粮大户进行表彰奖励扶持,使他们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工作上有动力。对非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大幅减产并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其主要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农业部门主要责任人当年不得考核为优秀。每年的具体考核奖励办法另行印发。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粮食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开展相关表彰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在重要农时季节和抗灾救灾的关键时节,大力宣传各地抓粮食生产和抗灾救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重点对受国家和自治区表彰奖励的粮食生产先进县(市)、科技人员和种粮大户进行宣传报道,营造重农抓粮和务农种粮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3年梧州市粮食生产计划任务分解表

2.2013年梧州市各县(市、区)春播粮食面积(指导性计划)

3.2013年梧州市各县(市、区)夏秋播粮食计划面积(指导性计划)

2013年3月25日

附件1

2013年梧州市粮食生产计划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万吨、公斤/亩

县(市、区)名称

粮食

其中

考核目标

工作目标

水稻

其中

玉米

豆类

薯类

面积

超级稻

早稻

晚稻

面积

总产量

单产

总产量

单产

面积

超级稻

面积

超级稻

红薯

马铃薯

全市合计

238.0

82.0

344.5

84.5

355

190.0

85.10

95.5

53.0

94.5

32.1

10.0

13.9

14.1

10.0

万秀区

4.84

1.68

347.1

1.74

359.5

4.21

1.5

2.2

0.8

2.01

0.7

0.2

0.07

0.16

0.2

蝶山区

5.96

2.05

344

2.12

355.7

5.33

1.5

2.6

0.8

2.73

0.7

0.2

0.03

0.1

0.3

长洲区

5.1

1.53

300.0

1.6

313.7

4.10

1.5

2.1

0.8

2.0

0.7

0.1

0.2

0.3

0.4

苍梧县

59.2

20.1

339.5

21.24

358.8

49.5

24.0

25.0

15.0

24.5

9.0

1.0

2.3

3.4

3.0

藤县

76.3

28.5

373.5

28.9

378.8

65.36

26.5

32.8

16.0

32.56

10.5

1.9

3.0

3.04

3.0

蒙山县

19.1

6.24

326.7

6.4

335.1

13.5

6.6

6.8

4.6

6.7

2.0

3.15

0.9

1.45

0.1

岑溪市

67.5

21.9

324.4

22.5

333.3

48.0

23.5

24.0

15.0

24.0

8.5

3.45

7.4

5.65

3.0

注:马铃薯为2012年秋冬种面积。

附件2

2013年梧州市各县(市、区)春播粮食面积(指导性计划)

单位:万亩

县(市、区)

春播粮食作物

其中

早稻

其中超级稻

玉米

豆类、薯类等

冬种马铃薯

全市合计

130.0

95.5

53.0

7.2

17.3

10.0

万秀区

2.65

2.2

0.8

0.15

0.1

0.2

蝶山区

3.1

2.6

0.8

0.1

0.1

0.3

长洲区

2.78

2.1

0.8

0.08

0.2

0.4

苍梧县

32.47

25..0

15.0

0.72

3.75

3.0

藤县

40.25

32.8

16.0

1.6

2.85

3.0

蒙山县

10.0

6.8

4.6

2.0

1.1

0.1

岑溪市

38.75

24.0

15.0

2.55

9.2

3.0

附件3

2013年梧州市各县(市、区)夏秋播粮食计划面积(指导性计划)

单位:万亩

县(市、区)

夏秋播粮食作物

其中

晚稻

其中超级稻

玉米

豆类、薯类等

其它

全市合计

108.0

94.5

32.1

2.8

10.7

万秀区

2.19

2.01

0.7

0.05

0.13

蝶山区

2.86

2.73

0.7

0.1

0.03

长洲区

2.32

2.0

0.7

0.02

0.3

苍梧县

26.73

24.5

9.0

0.28

1.95

藤县

36.84

32.56

10.5

0.3

3.98

蒙山县

8.41

6.7

2.0

1.15

0.56

岑溪市

28.65

24.0

8.5

0.9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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