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桐梓县天门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桐梓县天门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黔府函〔2014〕90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批准桐梓县天门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新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遵府呈〔2014〕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桐梓县天门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在建的新桥水库作为天门河水库的子坝库,纳入天门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统一管理。

二、请根据划分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请按照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

工作,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2日

(1.此件公开发布;

2.桐梓县天门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由省环境保护厅另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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