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建设地点调整请示的复函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建设地点调整请示的复函

安府函〔2013〕75号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来《关于将“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建设地点调整至黄果树新城区并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数据容灾备份中心”项目建设的请示》(安中法〔2013〕83号)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一、同意“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调整到黄果树新城区建设。

二、同意“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并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数据容灾备份中心”项目建设。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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