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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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1-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4〕7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安顺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月30日
安顺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总体方案〉和〈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地普发〔2013〕1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查清我市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情况,为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奠定基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提高地理国情信息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服务能力。
(二)主要任务。
1.调查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与自然资源环境相关的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岩溶分布与石漠化等地理要素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状况。
2.调查人文地理要素基本情况。包括与人类活动相关的交通网络、水利工程、居民地与设施等地理要素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状况。
3.开展地理国情信息综合统计分析,包括对自然地理要素、人文地理要素等重要地理国情信息的综合统计分析,以及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指标进行空间化、综合性统计分析评价。
4.建设覆盖全市的地理国情普查本底数据库,形成一系列地理国情普查图集和报告,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地理国情普查机制,为全市地理国情监测奠定基础。
二、普查时点、范围、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时点。普查标准时点为2015年6月30日。利用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获取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对前期普查成果进行核准,形成符合标准时点要求的成果。
(二)普查范围。安顺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范围为我市9267平方公里陆地国土范围,涉及西秀区、普定县、平坝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以及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龙宫风景名胜区。
(三)普查对象。普查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岩溶分布与石漠化、交通网络、居民地与设施和地理单元等。
(四)普查内容。普查内容包括地形地貌、地表覆盖及地理单元三类。
1.地形地貌。以数字高程模型本底数据库为基础,查清实地地表5米×5米分辨率的坡度和坡向;结合有关地貌研究与调查资料,查清地貌类型的空间分布状况。
2.地表覆盖。查清满足指标要求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房屋建筑区、道路、构筑物、人工堆掘地、荒漠与裸露地表、水域、文物古迹、风景区等各类地表覆盖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
3.地理单元采集。采集主体功能区、开发区、世界遗产地、重点旅游区、风景名胜区、流域、湿地保护区和地貌类型单元等的空间范围信息。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安顺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副市长罗荣彬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项连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柚、市统计局局长杨丽任副组长,安顺军分区、武警支队、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城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宗教局、市司法局、市文物局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柚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瑜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要比照成立相应地理国情普查机构。
(二)实施原则。
1.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安顺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普查办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2.分工协作,各负其责。按照“省级整体控制、市县细化方案、各级优势互补、分级负责实施”的组织模式,采取省级统一组织的方式开展工作。参与本次普查任务承担单位应具备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有一定数量的普查执业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根据《贵州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的安排,具体承担安顺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任务的是贵州省第一测绘院。
3.全面开展,分步实施。根据航空遥感影像获取和处理情况,分阶段安排普查任务。
(三)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研究地理国情普查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全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全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经费的统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做好地理国情普查所需部门专题资料整理及提供工作,指导和督促下级部门做好地理国情普查的协助和资料提供工作。
2.市普查办。(1)协调市各相关部门对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支持与配合工作。(2)协调各县区资料的收集工作。(3)开展地理国情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对普查的了解和认识,为本次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4)协助组织好我市的普查培训工作,为普查的开展和成果的应用做好保障。(5)指导各县区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工作。(6)协助开展成果的核查和验收工作。
3.县级普查结构。(1)协调本县区各相关部门对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工作。(2)做好本县区资料的收集工作。(3)在本县区开展地理国情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提高政府和广大群众对普查的了解和认识,为本次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4)协助组织好本县区普查培训工作,为普查的开展和成果的分析应用做好保障。(5)协助开展成果的核查和验收工作。
四、任务进度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1月底至2月中旬)。主要工作包括实施方案的拟定、组织机构的建立及其他准备工作。
2.信息采集阶段(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主要工作包括宣传发动、资料收集、影像获取与处理基础数据、普查实施、质量控制等。
3.全面完成阶段(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主要工作包括数据整理、汇总、建库、统计分析、报告编制、成果验收、成果发布。
五、普查成果管理、共享与服务
安顺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管理,并上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向社会提供成果发布与信息共享服务。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安顺市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从2016年1月起在可以上网共享的政府内网提供共享服务。经批准可公开发布的普查成果通过政府网站和“天地图·贵州”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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