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顺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府办发〔2010〕25号
颁布日期:2010-04-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安顺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0〕2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安顺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25号)精神,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为重点,继续深化“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动)、“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推进本质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省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之内,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死亡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市领导小组由罗荣彬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帅开立、市安全监管局局长陆中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薛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程明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官松涛、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叶柯、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方东任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市旅游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市供电局负责人为成员。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负责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安全生产年”具体工作。

三、工作任务

详见附件6个分解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年”工作摆在全年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并于2010年4月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案。

(三)加强检查,狠抓落实。市安委办要加强对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反馈,掌握动态。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按工作内容分解表要求(附后)按时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市安委办要建立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和动态,并按要求将全市工作情况报送省安委办和市政府。

附件:1.安顺市突出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工作内容分解表

2.安顺市突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分解表

3.安顺市突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内容分解表

4.安顺市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工作内容分解表

5.安顺市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内容分解表

6.安顺市加强安全生产组织协作工作内容分解表

附件:附件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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