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筑府办发〔2009〕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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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3-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5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贵阳市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安排
2009年,是我市抢抓国家扩大内需机遇,深化改革开放,化解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一年。伴随着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发展,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风险、矛盾交织并存,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此,我市2009年的应急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六次扩大会议精神,打牢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提高危机管理和抗击风险的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贵阳”做出积极贡献。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继续深入推动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实现基层应急预案的全面覆盖;进一步加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与常规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快贵阳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区(市、县)应急平台建设;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建立全市风险隐患排查监管体系和应急资源数据库;以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认真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应急管理数据统计制度和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预案管理和演练
1.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6月底前,完成市、区(市、县)两级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按照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齐全配套、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建立健全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己印发的市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所涉及的单位和部门要全部编制完成配套子预案;社区、企业、学校、村委会等基层单位要编制完成具有各自特点的简明、实用、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
2.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按照地域划分和管辖范围,建立应急预案的评估管理、动态管理和备案管理办法,形成预案编制、报批、审核、发布、备案、评估、修订的管理机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单位,要依法督促预案编制单位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严格审核预案内容,确保预案之间的有机衔接。
3.抓好预案演练。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群众,不断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适用性,在实践中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按照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完善应急决策机制,建立强有力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各级政府应急办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绝不能狭隘地将应急管理等同于事后处置,必须明确事先预防和事中应对是应急管理两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把握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方向,准确定位应急办的工作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具体工作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相关责任人承担应急管理的职责和任务;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明确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基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企业、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高危行业、城区中小学和寄宿制学校要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配备工作人员。年底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要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三)强化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1.逐步提高应急指挥效率,按照市级补贴一点,区(市、县)承担主要费用的原则解决好应急指挥车辆装备保障问题;规范应急指挥车辆标识,确保应急指挥车辆在处置突发事件时的特别通行权。
2.加快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1)完善贵阳市应急管理业务系统,开通“10639119”公益短信服务系统平台和“12345”公益应急专用电话号码并完善其功能。
(2)维护、完善贵阳市应急处置中心相关设施、设备,确保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各区(市、县)政府年底前完成县级应急平台建设工作;市公安局、卫生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林业绿化局、城管局等应急联动部门在年底前完成应急平台建设,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3.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公安、消防、卫生、安监应急救援救护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数据库,积极整合各类救援力量,加大资金、技术投入,在人员编制、工伤保险、生活补助等方面对应急救援队伍予以积极的支持和帮助,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整合现有力量,依靠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发挥卫生、城管、国土、农业、林业、行政执法等部门工作人员的作用,吸收有关专家和有相关救援经验的人员,建立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年底前,各区(市、县)完成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工作,有条件的乡(镇)也要建立一支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训练,不断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建立部队、民兵、企业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覆盖。
4.加强应急资源动态储备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应急资源普查,摸清包括人、财、物在内的各类应急资源,建立动态储备管理制度,强化重要应急物资的生产供应、调拨配送能力,确保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的需要。针对应急救援实际需要,建立应急资源科学调度方案,确保各类应急资源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并能科学合理地使用。6月底前完成全市应急资源储备数据库的汇总。
(四)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做好防范工作
1.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监管。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级各类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并加强对普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数据库,为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依据;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隐患的实时监控,做好应对准备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适宜公布的风险隐患,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隐患监管和排查;对山洪、滑坡、泥石流、暴风雪等灾害和危化品仓库等重大隐患,制定专门的防控措施,形成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动态监管机制;各乡(镇)及村、组要做好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完善应急疏散示意图。
2.健全完善预测分析、总结评估机制。加强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发布工作,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气象、民政、卫生、城管、建设、交通、水利、国土资源、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并完善各自的预警体系,建立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告知灾害预警信息的工作机制;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分析、评估工作,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评估上报,不断积累经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3.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网络,认真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时限、要素、责任追究等要求;积极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续报、终报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完整性;建立并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奖惩制度。
(五)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规范应急管理工作
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的要求,制定《贵阳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定》,用以指导、规范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将我市的应急管理法制化建设推向深入。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应急管理社会氛围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区(市、县)政府要采取举办宣传周及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栏目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和公共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部门要加快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加强重点岗位职工岗前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应急科普系列丛书》的编撰、出版工作;市级新闻媒体要开设与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相关的专栏,不断扩大受教育面,增强宣传工作的效果。
2.年内完成贵阳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网站建设,各区(市、县)政府完成应急管理子网站规划建设相关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扩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
3.切实加强培训工作。制定全市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方案,筹划建立师资队伍,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形成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工作格局,分期分批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积极组织安排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专业培训;围绕基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结合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培训活动,培养一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行家里手。
(七)加强工作总结,促进业务交流
对2006至200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构建“和谐贵阳”的重要保障。要自觉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推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抓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充实机构,加大投入。要选配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精、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充实应急管理工作队伍;同时,加大应急管理资金和物资保障等方面的投入,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密切配合,建立高效、快速的联动处置机制,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督查,规范工作。建立每季度考评和半年、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的督查工作制度,量化考评标准,细化考核内容,推进应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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