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审计局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筑府办发〔2013〕32号
颁布日期:2013-0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审计局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市审计局《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2月4日

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

为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切实做好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1号)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部署,紧扣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要求,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积极主动作为,提升审计效能,坚持“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找准审计监督和服务的切入点,在全面把握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客观评价在推进财政改革、规范预算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和反映问题,切实增强预算执行审计的宏观性、整体性、建设性和时效性,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通过审计,一是全面摸清财政性资金家底,促进市本级财政进一步加强管理,推动财政预算细化、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规范财政资金分配行为,着力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增强预算执行力和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促进有关部门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运行质量。

二、审计范围

主要对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要问题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和延伸相关单位。

三、审计对象

(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1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

(二)市地税局2012年度税收计划完成及入库、税收征管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

(三)国家金库贵阳中心支库2012年度办理预算收纳、支拨及退税、退库业务办理情况的审计

(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市农委

2.市妇联

3.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

4.团市委

5.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6.市国资委

7.市发展改革委

8.市三医

9.市儿童福利院

10.职业技术学院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一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预算前置审计。二是市政府确定的“投转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三是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六)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1.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2.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3.2012年度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上述第1和第2项,各区(市、县)审计局应列入2013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由市和区(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联动审计。

四、审计的重点和内容

一是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为重点,揭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二是关注财政支出方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三是注重从完善转移支付体制、机制方面研究和揭示问题,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四是在对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所属单位延伸审计力度。五是把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六是加强对涉及民生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审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围绕政府预算的完整性、预算执行结果的真实性和财政管理的合规性,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贯彻执行财政政策情况。检查中央重大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审查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目标未实现及资金分配不合理、拨付不及时,管理不严格、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2.预算批复和调整情况。审查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向预算执行部门批复预算;核实财政预留预算指标是否合理、合规,有无通过预留预算指标脱离政府管理和人大监督的问题;预算调整是否编制了预算调整方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有无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预算的问题;本级年度预算执行中的追加预算是否符合有关的规定及要求。

3.预算收入审计。一是审计土地出让金、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有无以各种名义违规减免、缓征收入的问题。二是关注有无虚收、预收、空转等人为调节各项收入进度和规模、比重的问题。

4.预算支出审计。主要审查财政总预算会计是否严格按规定核算支出,有无支出挂账或列支挂暂存的问题,财政部门是否严格按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有无办理无预算、超预算或向没有预算缴拨关系的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审查预备费的动用是否经本级政府批准。

5.支出结构情况。重点关注民生方面投入情况。审计“三农”、保障房、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等关系民生的重点支出规模和占比,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核实农业、教育、科技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法定增长比例。

6.细化部门预算情况。一是围绕促进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关注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以及项目支出审核依据是否合理,检查预算是否公开透明,有无资金“打捆”编入部门预算,以及部门存在大量结余仍继续安排预算资金等问题。二是检查追加部门预算是否规范、合理,分析追加资金来源、规模、结构和原因,结合对市直部门单位的审计和延伸审计,进一步核查预算编制、审批和追加预算以及综合预算管理等情况,重点反映预算编制不科学、编报不真实,追加预算不合规,分配资金不严格以及综合预算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围绕落实“收支两条线”政策,检查部门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各项支出是否符合综合预算管理的规定,特别是安排部门经费支出是否与其收取行政性收费等收入脱钩,各项监管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7.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分配情况。一是检查各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有无项目设置过多过散、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等问题。二是检查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编入年初预算,有无脱离政府和人大监督的问题。三是审计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审计是否存在虚报冒领上级资金、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有无截留、滞留以及长期结转、资金闲置等问题。

8.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审查超收收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主要用于教育、科技、保障性住房建设、偿还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等必要支出。

(二)对市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

围绕促进依法治税,完善征管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地税部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审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违规制定执行减、免、缓税政策,越权办理减、免、缓税等问题。

2.税收征管情况。以地税部门履行税收征管职责为主线,组织各区(市、县)审计机关开展对本地区重点税源行业和重点纳税企业的延伸审计,检查是否按照税收征收期限足额征税,有无违规少征、缓征或多征、预征税款等问题,分析和反映税收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促进完善征管机制。

3.税务稽查情况。摸清稽查工作开展现状和建立完善稽查机制情况,通过查阅稽查档案和抽查有关纳税单位,重点检查履行稽查职责是否到位,工作流程是否规范,处理处罚是否严格,有无执法不严,应处理处罚而未处理处罚,或处理处罚标准不一致导致税款流失问题;查补入库税款是否及时,有无隐瞒截留等问题。

(三)国家金库贵阳中心支库审计

对国家金库贵阳中心支库2012年度办理预算收纳、支拨及退税、退库业务办理情况的审计,重点关注和审计决算调整期财政税收的重大变动情况和金库对办理退库业务的监督情况。审计国家金库贵阳中心支库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所赋予的职责和权限,认真履行了监管职能。

(四)对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全面掌握相关预算单位2012年度部门预算收、支、余的总体情况,加强对预算执行结果真实性的审计。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关注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完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及上年结转资金等是否全部编入部门单位预算,有无漏编、少编预算等问题。项目支出等预算编制是否明细、真实、合规,有无虚报、多报支出等问题。分析预算和执行结果的差异,对比较重大的差异要分析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并从中发现问题。

2.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情况。检查各项收入是否来源合法,是否存在向企事业单位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各项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隐瞒、截留、转移、坐收坐支、私存私放等问题。

3.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部门单位各项支出核算和管理是否严格规范,有无挤占项目资金以及通过往来款核算收支,结余资金长期挂账等问题;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财政制度规定拨付使用资金,有无擅自提高标准、自定项目和扩大范围发放奖金补贴,以及虚列支出造成部门决算不真实等问题。

4.账户设置和资产管理情况。一是审查部门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有无违规开户,违规存放资金、长期滞留以及通过所属单位账户转移资金,逃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等问题。二是审计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特别是公务车的管理是否合规、有效,资产的建设、采购、验收、维修、出租、出借、处置及收益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发挥相应的效益,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运行维护成本虚高、损失浪费等问题。

5.其他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一是检查部门单位有无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考察费、接待费等名义报销套取现金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为单位或个人牟取非法利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大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等问题的审计力度,揭露和查处经济运行中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等重大问题,坚决查深查透,推进廉政建设。

(五)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是对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和资产进行的专项检查,应注意把握以下重点:

1.检查专项资金(基金)申报立项情况。审查立项的可行性,即申报立项是否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切实可行,有无虚假、重复申报立项的问题,有无随意、盲目申报立项,有无违背科学规律、造成效益低下的问题,是否存在项目半途而废、损失浪费的问题。

2.检查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一是检查资金拨付和使用是否有计划(预算),审批是否严格,各环节有无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以及损失浪费,擅自出借资金等问题,如用于弥补部门和单位经费、违规建设和购置项目外资产等。二是检查地方应配套的资金是否配足,专项资金是否按照项目进度拨付使用。能否满足项目质量要求,有无因拨款不及时而影响项目实施的情况。

3.检查各专项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审查相关部门、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了规范有效的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管理职责分工不清、约束不严、监管不力,资金安排和分配缺乏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操作程序的问题。审查各种管理办法和制度执行是否规范有效,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流于形式的问题。

4.对被审计单位及项目的效益进行评价。项目的效益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项目的性质不同,评价侧重点也不同。对社会效益的评价,主要是评价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对经济效益的评价,主要是评价项目单位是否尽最大可能组织收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实施后,是否给项目单位或受益人带来预期收入;支出是否合理、节约,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等问题。

5.针对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深入分析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管理机制、体制上提出解决问题,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的审计建议,达到揭露问题、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效益的目的。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占用财政资金较多的重点领域,具有占用资金量大、工期长、项目多的特点,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采取关口前移,加强事前、事中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审计建议,督促整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审计促进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五、时间安排

(一)各审计组按照项目分工,从2013年1月下旬起开展审前调查工作,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春节前下发审计通知书,节后正式进点审计,审计实施阶段原则上应在3月底前结束,4月上旬向市审计局财政处提交审计报告以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市审计局财政处应根据各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及时进行汇总,并撰写审计结果报告,于五月上旬报市政府。根据市政府的审定意见,代市政府草拟审计工作报告,于六月上旬报市人大常委会。

六、审计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各被审计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内控制度、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全力配合支持审计工作,为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完善制度,改进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二)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要落实审计项目和审计质量责任制,各参审单位和审计人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审计过程的各个环节必须做到严谨细致。一是要认真学习和把握工作方案中确定的重点内容,在做好审前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重点,细化审计方案,使审计实施方案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8号),把审计质量放在第一位。三是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确保重大问题查深查透。

(三)大力推行计算机辅助审计。各审计组和审计人员要积极探索,大力推行计算机审计技术,搞好AO系统、财务软件的实践应用,进一步提高审计水平和效率。

(四)认真做好审计督促整改工作,保证审计成果的有效利用。市审计局要强化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访和督促整改工作,确保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除反映审计查出的问题外,同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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