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创新职教培训扶贫“1户1人”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创新职教培训扶贫“1户1人”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六盘水府办函〔2015〕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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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创新职教培训扶贫“1户1人”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六盘水府办函〔2015〕38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创新职教培训扶贫“1户1人”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创新职教培训扶贫“1户1人”
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为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造血”功能,促进贫困群众尽快走出贫穷,实现持续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创新职教培训扶贫“1户1人”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147号),结合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围绕我市“3155工程”和山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实施农村贫困学子助学行动、农村贫困妇女“雨露计划·‘三女’培育”行动、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能人培养”行动、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行动、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行动等五项行动,整合各类资金2.11亿元,实施职教培训15.64万人,确保到2017年实现每村每组有一名技能带头人、全市7.07万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户1人1技能”全覆盖。即:每户或有1人接受中职以上学历教育,或有1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后实现自主创业,或有1人接受农业产业化技能培训后转移就业,有效增加贫困农户工资性收入,逐步消除农村“零就业”贫困家庭,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职教培训1人、就(创)业1人、脱贫1户”。
二、工作原则
(一)瞄准贫困对象原则。创新职教培训以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农村低保和农村孤儿为主要对象,重点聚焦农村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未考取高中或大学的子女,农村贫困妇女,返乡农民工,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劳动力,水利、水电和生态移民区的劳动力,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家庭劳动力,有劳动力的农村残疾人,农村计生两户等。
(二)围绕特色产业原则。以我市喀斯特山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所需劳动力类型为主,广泛开设多种技能培训班,由被资助的培训对象自主选择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及各类技能培训项目。
(三)突出就业导向原则。以贫困农户务工创业(就业)需求为根本,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就业、创业、增收效果作为检验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长、中、短期职教培训相结合,工学结合、产教融合,突出职教培训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部门资源整合原则。充分整合组织、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农业、民宗、工青妇等部门职教培训资源优势,各项优惠政策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对参加职教培训的贫困户,在普惠政策基础上实行特惠补助,构建培训“大扶贫”格局。
(五)社会广泛参与原则。更多地引入市场化手段,采取政府补贴、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训后补、服务外包等方式,广泛动员各类市场主体、社会资金和对口帮扶资金更多、更好地用于“扶根本、拔穷根”的职教培训扶贫,更好地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引子作用。
三、工作任务
(一)农村贫困学子助学行动。
1.“教育‘9+3’计划”普惠政策。执行教育“9+3”计划和国家助学金普惠政策,由教育部门负责全市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正式学籍的一、二学年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学籍或户籍属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比例按20%确定,中职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人均1500元。其中:中职免学费三年共覆盖40710人,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覆盖13520人、13570人、13620人;中职一、二年级助学金三年共覆盖22710人,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覆盖7550人、7570人、7590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2.“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对应届考入二本以上大学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孤儿实施全覆盖。按每生一次性补助交通费或过渡期生活费4000元。年均资助700人,三年共2100人。(牵头单位:市扶贫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3.“雨露计划·助学工程”。鼓励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孤儿就读职业技术类院校。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一、二年级在校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孤儿实施全覆盖。按每生每学年1500元给予补助。年均资助6000人,三年共18000人。(牵头单位:市扶贫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4.公益助学项目。按照黔府办函〔2014〕147号有关要求,积极引导“春晖助学计划”、“春蕾计划”、“蒲公英计划”、“国酒茅台·国之栋梁”、“习酒·我的大学”等公益助学项目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孤儿倾斜。年均资助100人,三年共300人。(牵头单位:市扶贫局,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二)农村贫困妇女“雨露计划·‘三女’培育”行动。
1.“雨露计划·‘持家女’培育”。按照黔府办函〔2014〕147号有关要求,围绕挖掘农村贫困家庭增收潜力,为农村贫困家庭培养明事理、会理财、有技能、能发展的“持家女”,实现创业带富;以村妇代会主任、妇女致富带头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妇女为重点培育对象。普训按人均1000元标准补助培训费,骨干培训按人均2500元标准补助培训费。年均培训200人,三年共600人(其中:骨干培训150人)。(牵头单位:市扶贫局、市妇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2.“雨露计划·‘家政女’培育”。按照黔府办函〔2014〕147号有关要求,围绕城镇化步伐的战略部署,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妇女、扶贫生态移民、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和进城务工农村妇女,农村新生劳动力、中高职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等为重点培育对象,重点打造“黔灵女”品牌家政女。普训按人均1000元标准补助培训费,骨干培训按人均2500元标准补助培训费。年均培训100人,三年共300人(其中:骨干培训150人)。(牵头单位:市扶贫局、市妇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农委、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3.“雨露计划·‘锦绣女’培育”。按照黔府办函〔2014〕147号有关要求,围绕我市旅游业发展需求,采取集中培育与进村入户相结合,以民族地区和乡村旅游发展重点乡镇的农村贫困妇女为主要培育对象,通过产教融合方式开展民族服饰及手工艺品的培训,重点培训手工能手、研发设计能人和市场营销经纪人。普训按人均1000元标准补助培训费,骨干培训按人均2500元标准补助培训费。年均培训200人,三年共600人(其中:骨干培训150人)。(牵头单位:市扶贫局、市妇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市民宗委,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三)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能人培养”行动。
1.“雨露计划·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按照黔府办函〔2014〕147号有关要求,围绕“3155”工程、扶贫(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特色农产品加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需求,按照省开展“百千村”示范带动要求,每年每县创建省级示范村1个,市县级示范村10个。以615个贫困村村支两委负责人、党员创业带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村经济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为培训对象。每个贫困村培训2—3人以上,三年共1500人。按人均2500元标准补助培训费。(牵头单位:市扶贫局、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2.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兴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线,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目标,以实施我市的“3155工程”为载体,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培育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的职业农民,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其中:生产经营型主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等,专项补助经费每人3000元;专业技能型主要培育长期稳定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专业劳动力,专项补助经费每人1000元;社会服务型主要培训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技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专项补助经费每人1000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培训对象侧重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均培训3000人,三年共9000人。(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3.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训。按照黔府办函〔2014〕147号有关要求,由团委负责组织开展培训,省级按人均500元给予培训补助。年均培训170人,三年共510人。(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行动。
1.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人补助1500元普惠政策基础上,扶贫部门对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给予每人300元补助。三年培训8000人,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培训2500人、2500人、3000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2.创业培训。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人补助1000元普惠政策基础上,扶贫部门对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给予每人300元补助。年均培训300人,三年共900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3.“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技工院校对毕业两年内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并落实培训补贴普惠政策,扶贫部门对其中农村建档贫困户子女给予每人1500元的生活补助。年均培训1200人,三年共3600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4.“雨露计划·三位一体培训”。对各类市场主体招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企业先培训上岗,财政、扶贫核实后补助。按人均300元的标准给予“招工+培训+就业”三位一体岗前培训补助。年均培训1700人,三年共5100人。(牵头单位:市扶贫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五)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行动。围绕“3155工程”和扶贫产业化项目,对有劳动意愿和能力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农业实用技术普训,按人均100元标准补助培训费,年均培训10000人,三年共30000人。(牵头单位:市扶贫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领导,共同推进。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制定辖区内的职教培训扶贫“1户1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积极配合和支持相关部门、培训机构和企业开展的职教培训,派专人参与宣传和组织,将此项工作纳入重大民生目标年度考核范畴。市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县、特区、区年度目标考核。各县、特区、区要建立企业用工、农村贫困户劳动力资源和受训情况等基础台账,摸清底数、定期更新、动态管理,避免重复培训、多头享受,做到培训有依据,创(就)业有实效。
(二)扩大宣传,应训尽训。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重点针对贫困乡镇、贫困村、农业(扶贫)产业园区、“3155工程”项目点、职业技术院校和中学开展宣传,充分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工种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扶贫先扶智”,帮助农民树立“能力改变命运”的理念,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广泛宣传“技能成才”和“技能致富”的典型事例,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有效提高职教培训助学政策的知晓率、公信力和美誉度,激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和积极性。
(三)整合资源,面向市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农委、工青妇等部门要充分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质量,与各个产业链各个环节充分结合,设计多样化培训科目。依托我市建筑、煤炭、乡村旅游等行业所需劳动力进行招生培训。要加强对口帮扶和定点帮扶力度,与对口帮扶城市建立合作办学机制,配合省实施好“校长和教师能力提升工程”和“职教直通车试点”。要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完善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训后补、购买服务等程序,利用市内外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引导作用。
(四)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市、县财政相关资金要向职教培训扶贫“1户1人”三年行动计划倾斜,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强化培训资金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各级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培训资金的监督管理,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产生。构建职教培训部门联动和督查机制,每年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劳务供需培训信息交流平台,相关部门要加大督促、指导和培训进度调度工作,逐步实现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培训方式、培训师资和创业就业形成职教培训产业链,努力实现职教培训与就业创业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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