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铜仁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铜仁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
|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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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铜仁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重要意义
铜仁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实施铜仁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六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六项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向乡镇以下延伸,是广大农民群众最期盼、最想做的事,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提出的普遍性民生需求实事,是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要求。把这项政治工程、发展工程、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硬件支撑,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对拉动投资、扩大内需,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心同力、艰苦奋战,力争用5到8年时间,建成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农民利益保障。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普遍、最迫切的民生需求,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做到乡村基础设施群众共建、共管、共用。
——坚持规划优先,突出资源优化配置。因地制宜,立足山区特色、民族特色、生态特色,注重实在、实用、实效,全面覆盖、分类实施、分步推进,实行差别化建设路径,科学编制规划,明确建设时序,确定实施重点。
——坚持分级负责,突出县乡主体责任。市负总责,区(县、开发区、高新区)负主要责任,乡(镇、办事处)负直接责任,村(社区)负具体责任,以区(县、开发区、高新区)为单位通盘考虑、整合资源、多方参与,整村整寨统筹推进。
三、目标任务
按照“十二五”期末的2015年,2017年,与全国、全省实现同步小康的2020年三个时间节点安排建设任务,重点以到2017年为时间节点安排建设时序和资金,分年度确定工作任务和工程量,在2015年、2017年有阶段性成果。
(一)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路行动计划。围绕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美化、安全便捷的小康路,2013—2015年建设通组公路3000公里、人行步道2000公里;到2017年累计建设通组公路5000公里;到2020年全面实现“村村通油路、村村通客运”、“组组通公路”、原“撤并建”行政村100%通畅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烟草专卖局等。
(二)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水行动计划。围绕建设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小康水,到2016年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任务(当年解决32.32万人);2013—2015年小型水利工程发展耕地灌溉面积29.93万亩;2016—2017年小型水利工程发展耕地灌溉面积19.29万亩;2018—2020年小型水利工程发展耕地灌溉面积20.66万亩。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移民局、市烟草专卖局等。
(三)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房行动计划。围绕建设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小康房,2014年至2015年完成9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到2017年累计完成1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到2020年累计完成31.4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扶贫办、市扶贫生态移民办等。
(四)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电行动计划。围绕建设安全可靠、智能绿色的小康电,到2015年农村一户一表率达到95%,2013—2015年新建及改造电网线路2908.65公里;到2017年农村一户一表率达到100%,新建及改造农村电网线路累计4874.22公里;到2020年新建及改造电网线路累计5650.22公里。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铜仁供电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五)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讯行动计划。围绕建设宽带融合、普遍服务的小康讯,到2015年99%以上的自然村通电话和行政村通宽带,实现乡镇邮政网点全覆盖;到2017年全面实现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和行政村“村村通宽带”,在12个乡镇开办快递服务网点;到2020年完成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电话户户通”目标任务,建成现代邮政。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文体广电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铜仁供电局、市邮政局、中国电信铜仁分公司、中国移动铜仁分公司、中国联通铜仁分公司等。
(六)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围绕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小康寨,按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实施村寨道路、农户庭院硬化,实施农村改厕、改圈、改灶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照明、文化活动场所等设施。到2015年覆盖1079个村寨;到2017年累计覆盖1754个村寨;到2020年累计覆盖2699个村寨。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民宗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文体广电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扶贫办、市扶贫生态移民办、市移民局、市供销社、市烟草专卖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六项行动计划作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主要抓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个村一个寨地抓、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政府统筹调度。市长定期听取六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分别牵头组织协调推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市直部门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今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实施规划,明确年度任务、具体项目和工作要求,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县乡负责具体实施。区(县、开发区、高新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明确组织实施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每项计划都要做到有总体部署、有年度目标、有考核细则、有奖惩措施。乡(镇、办事处)负责人和驻村干部要分片包干,定责定岗定时,组织村支两委做好群众发动、征地拆迁、矛盾化解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资金投入。六项行动计划2013—2020年预计投入310.44亿元。采取争取增量、统筹存量、企业自筹、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和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解决。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抢抓省委、省政府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机遇,积极主动加强对接力度,千方百计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支持。认真梳理中央、省对我市交通、水利、农村危房改造、烟水配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扶贫开发等各项补助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延续现有补助政策,并扩大补助规模。根据国家扩内需的重点,谋划一批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争取中央投资。统筹用好财政资金。坚持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市财政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财政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各地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根据建设规划,从项目申报环节抓起,推进资金整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撬动社会投资。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市财政新增农村基础设施等增量主要用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区(县、开发区、高新区)应积极筹措资金,将六项行动计划项目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自筹资金到位。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六项行动计划项目优先安排贷款,充分发挥公路、水利、民生等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各地要积极探索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生态项目特许经营权、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权以及水利设施、林地、矿山、宅基地使用权等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在乡村开设服务网点。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建设。电力、通信、邮政等单位要积极争取总部支持,督促引导所属企业筹措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对口帮扶城市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捐赠捐助或投资参建。动员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在坚持群众自愿、民主决策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发动农民群众自建、自用、自管。对小农水、农业综合开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安排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对群众参与积极、基层干部工作得力的村寨给予优先扶持和奖励。
(三)强化政策支持。确保项目用地。严格集约节约用地,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统筹,推进村庄空闲地、闲置地和废弃土地盘活利用,用好土地利用增减挂钩试点等政策,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各级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工作,提供建设用地,受赠新建公共体育设施的乡村应无偿提供实施项目建设用地。村委会应提供邮件捎转服务场所。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前置条件,缩短审批时限。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项目,通过招投标选择有实力公司组织实施建设。除施工技术复杂、安全系数要求高的项目外,原则上采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由群众投工投劳自主建设或乡村组织施工队伍完成,不得发包、转包、分包。总投资1000万及以下项目,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组织实施的,可以不招投标。减免相关费用。依法减免六项行动计划建设新增路款等税费。小康电建设项目享受农网项目相关优惠政策,减免管线建设地方规费。公共场所和设施对通信基础设施免费开放,免收“通信村村通”管线穿越公路等基础设施入场、占用等费用。六项行动计划建设项目涉及5个100工程的,按照黔府发〔2013〕15号文件执行。
(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质量监管。市直牵头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建设标准,指导工程实施,全程加强监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设计、调整概预算、降低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资金公示制,资金数额、用途、程序、效果等要向农民群众及时公开。审计部门要加强前置审计、在建审计、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和绩效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行政监督,严肃查处工程实施中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工程管护。加快农村公路、水利等非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法规建设,明确建设主体、产权归属、职责权益等。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共建共管”的长效管护机制,以县为单位,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加强后续管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鼓励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转让等多种形式,明确小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投资建设和管好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加强工作调度。市直牵头部门要对六项行动计划按月调度、按季抽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强化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统计部门要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六项行动计划统计指标体系,进行季度、半年、年度统计。加强考评奖惩。市政府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六项行动计划考评奖惩办法,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强化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及时有效整改,严肃行政问责。
(五)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六项行动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附件:1.铜仁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路计划实施方案
2.铜仁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3.铜仁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房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4.铜仁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电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5.铜仁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讯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6.铜仁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7.铜仁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资金筹措方案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3日
铜府发〔2013〕53号附件1.doc
铜府发〔2013〕53号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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