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教育厅 | 文号:琼教〔2014〕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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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4-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4月10日,澄迈县老城欣才小学组织学生到文昌市春游,其中一辆大巴车在东阁镇宝芳路段发生侧翻,导致8名学生当场死亡、多人受伤,令人十分痛心。当前正值春夏交替,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不断增多,学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活动,必须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现就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加强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集体外出活动的报告审批制度。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基厅〔2007〕4号和我厅琼教基〔2007〕59号、琼教基〔2014〕7号等文件要求,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活动地点、参加人员、出行路线、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等详细信息,获得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严禁边报告边实施或先实施后报告等情况的出现。
二、精心组织安排,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学校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要周密安排,科学设计行程,安排有经验的教师对活动的地点和途径路线进行实地考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周密的安全应急预案,对于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无法保障的地方,严禁组织师生前往,确保集体活动前有预案、集体活动中抓落实、集体活动后做总结,将安全工作落实到集体活动的各个环节。
三、加强安全教育,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坚持自愿参加原则,要告知每一位家长,征得家长同意后,方可组织学生参加。开展活动前,学校要对学生和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学生遵守集体活动纪律,不擅自离队,不乱吃食物,不攀爬冒险、不在路上嬉戏打闹等;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带队管理教师,并提醒教师密切注意学生的饮水、饮食和交通安全。
四、坚持就近就便原则,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原则上,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应遵循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如确实需要乘坐交通工具,学校领导要严把交通安全关,必须选择正规租车公司,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严禁乘坐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随行教师应提醒司机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系好安全带,不在车上随意走动、嬉戏。
五、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把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做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杜绝任何麻痹和侥幸心理。对于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通知精神请各高等学校参照执行。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的紧
急通报
2.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
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
2014年4月10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发生一起重大
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
教基厅〔200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07年4月11日上午,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蒋王中心小学组织学生前往南京开展实践活动时,学生乘坐租用的旅游社大客车在高速公路追尾撞上大货车,造成3名学生、1名教师死亡、5名学生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不仅造成了学校师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也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吸取这起事故的教训。目前正值春游时节,“五一”黄金周也即将来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积极预防,科学预防”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速将此次事故通报到所有学校和全体师生,并结合本次事故立即开展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组织春游、开展大型集体活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特别要对旅游社的资质、学生乘坐车辆、驾驶人员、出行路线、活动地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车辆超速行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中小学校开展春游等集体活动的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春游报批管理工作,既不因噎废食,又要高度警惕,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要亲自过问,审核活动方案,严格把关。
三是中小学校在制订组织学生春游或开展集体活动的各项方案时,要主动征求并听取所在地公安、卫生等部门的意见,并请相关部门在活动现场进行指导。要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要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学校在组织学生春游或开展集体活动时,带队教师要组织好学生按顺序上下车,确保每个学生都系好安全带,不让学生在车上打闹、嬉戏,并提醒司机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列表:琼教基[2007]59号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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