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者相互勾结欺诈旅客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者相互勾结欺诈旅客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0〕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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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者相互勾结欺诈旅客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0〕1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者相互勾结欺诈旅客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
三亚市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者相互勾结欺诈游客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关于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意见》,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要求,充分发挥三亚在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排头兵作用,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针对旅游旺季特别是黄金周期间非法营运者相互勾结欺诈游客,严重扰乱我市旅游市场的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六个月的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者相互勾结欺诈游客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者相互勾结欺诈游客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逢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江伟(市公安局局长)
陈运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杜丽银(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蔡仁武(三亚工商局局长)
王贞(凤凰国际机场总裁)
李明光(凤凰镇镇长)
成员:韩俊(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有通(凤凰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局长)
吴天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运管处处长)
陈敏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冯强(三亚工商局副局长)
咸尧东(凤凰国际机场副总裁)
赵成理(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陈金波(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李骥(海棠湾管委会主任、海棠镇镇长)
王瑞安(凤凰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负责全市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者相互勾结欺诈游客专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服务保障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运管处处长吴天直兼任,成员从各有关部门抽调。
二、打击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者相互勾结欺诈游客的团伙
整治内容:
1、重点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者在凤凰机场划地为牢,利用非法营运行为互相勾结敲诈勒索游客的团伙。
2、打击整治各景点景区、宾馆酒店、机场少数管理人员、保安、当地人员与旅游车、出租车司机相互勾结欺诈游客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三亚工商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凤凰机场、凤凰镇。
(二)打击整治非法营运“黑车”、套牌旅游车和套牌出租车
整治内容:
1、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在凤凰机场内从事非法营运“黑车”、套牌旅游车、套牌出租车,从严查处出租车拒载、不打表行为,规范凤凰机场客运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市旅游车、出租车司机与景点景区、宾馆酒店管理人员保安以及海鲜排挡经营者相互勾结欺诈游客索取回扣行为开展打击整治。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三亚工商局、市公安局、凤凰机场、凤凰镇。
(三)对旅游景点景区、宾馆酒店进行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
对全市景点景区、宾馆酒店管理人员、保安与旅游车、出租车司机相互勾结对游客进行敲诈勒索以及虚高价格,以高额回扣招揽游客行为开展打击整治。
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三亚工商局、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对旅游餐饮、海鲜排挡、购物点等场所进行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
1、对全市各旅游购物点少数管理人员、保安与旅游车、出租车司机相互勾结,以套“老乡”、用“托儿”等手段诱骗游客购买假冒、伪劣、违禁商品行为开展打击整治。
2、对全市各旅游海鲜餐饮店与旅游车、出租车司机相互勾结,以高额回扣招揽游客行为开展打击整治。
3、对上述行为,市工商局牵头对旅游购物点和旅游餐饮店进行整治;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对旅游车、出租车司机进行整治。
牵头单位:三亚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时间安排
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8日至5月5日)由市政府组织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布置各相关部门根据打击整治内容制定打击整治方案,并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5月6日至9月30日)。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展开集中打击整治工作。确保打击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30日至10月11日)。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打击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10月5日前上报市打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全市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者相互勾结欺诈游客专项行动责任,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车辆保障到位。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在执法中要讲究工作方法,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本方案的打击整治内容和要求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在开展打击整治行动中,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分区域、分时段开展打击整治行动。
(三)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重要个案,解决疑难问题。对涉及多部门的案件,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予以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个月汇总一次整治工作情况,形成工作简报,上报市政府。
(四)各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要把为广大旅客提供优质服务和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在整治中注意安全,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
(五)市交通运输局在凤凰国际机场设立专门机构,办公场地由凤凰国际机场提供,负责严厉打击营运“黑车”,同时协助凤凰国际机场和机场公安分局对机场旅游车、出租车和其它社会车辆客运市场经营秩序进行监督管理。
(六)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打击整治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上报本单位开展打击整治工作情况,并于每周星期五下午17点前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8667670)。
(七)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者相互勾结欺诈游客专项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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