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政办〔2009〕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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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5-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9〕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三门峡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顿规范工作),有效遏制未依法取得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采集、加工、提供、使用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依法查处各种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地理信息服务等行为,杜绝地理信息市场中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进一步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整顿规范工作将重点围绕地理信息的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六个环节进行,重点查处地理信息泄密和窃密案件。
(一)全面开展地理信息市场检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针对从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使用、保管、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等活动的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和漏洞,纠正和消除各种隐患。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各种隐患。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各级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步骤、分阶段组织做好抽查和督查工作,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二)严厉查处各种地理信息违法案件。对地理信息从业单位在自查中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对问题的认识程度等,有区别地对待处理。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情节严重,但能主动说明问题并认真纠正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处理;对于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掩盖违法违规问题的,要对从业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做到“问题没搞清楚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真正使案件查处工作对市场各方主体起警示作用,对守法经营者起到保护作用。
(三)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测绘、国家安全、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地理信息审核、公布、出版、保密、对外提供等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选择部分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深刻剖析原因和危害,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加强警示教育,确保整顿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三、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整顿规范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整顿规范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国土资源部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总体工作方案建议,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市场检查工作。重点抓好地理信息生产环节的整治工作,严格规范获取、提供、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行为,依法查处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单位。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程序,做好涉密地理信息提供工作;建立测绘市场巡查制度,重点检查从事地理信息生产单位的测绘项目备案及从业人员的测绘作业证等情况。
(二)国家安全部门负责涉外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重点查处境外组织及个人非法持有、窃取涉及我国重要基础设施和军事设施地理信息数据的违法案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地理信息产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工作,提供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注册信息,依法查处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或超出许可范围非法经营和销售地理信息产品的行为。
(四)文化部门负责地理信息出版服务环节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核批准出版地理信息和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的服务行为。
(五)保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组织协调查处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
(六)驻军负责通报测绘有关情况,协同查处涉军非法测绘案件,完善军地测绘活动“信息通报、配合查处、案件移送”制度。
四、工作安排
整顿规范工作从2009年6月至2010年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1日至6月15日)
根据省政府部署,结合实际,动员和部署本地整顿规范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16日至9月底)
1.进行自查。从2009年6月中旬开始,对我市地理信息市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组织各从业单位开展自查和整改。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单位要按照保密协议认真履行义务,不得向他方提供和转让。持有《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要在实施测绘项目前,按照《河南省测绘任务备案暂行规定》(豫测〔2005〕35号)到测绘主管部门备案。
2.组织抽查。2009年7月,根据各地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进行依法处理。
3.开展督查。2009年8月至9月,根据各地自查、抽查情况,组成若干工作组进行督查。对于督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或重大隐患的单位,要进行严肃处理。
(三)落实整改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1月底)
1.通报典型案例。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案件查处情况,集中处理、通报一批地理信息市场违法案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扩大整顿规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
2.督促落实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加以整改,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督促各企事业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行为,增强依法测绘、依法经营、依法保密意识。
(四)总结经验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底)
1.总结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地整顿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
2.表彰。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总结整顿规范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措施,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整顿规范工作方案,进行周密部署。抽调骨干力量成立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应办事机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把整顿规范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和本部门、本行业特点,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行业特点,加强协调,密切协作,互相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共同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各项监管措施相互衔接,各种执法手段相互配合,各种执法力量相互呼应,有力推动整顿规范工作顺利开展。
(三)搞好宣传,加强引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整顿规范工作的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及时报道各阶段的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认真推广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测绘法律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为整顿规划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向社会公布整顿规范工作的举报电话或邮箱,鼓励和发动群众通过多种途径举报各种测绘违法行为。
(四)强化监督,严格检查。为确保整顿规范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要严格按照工作阶段安排开展工作,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整顿规范工作。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并予以通报,责令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三门峡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三门峡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
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志星(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副组长:马进仓(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刘国强(三门峡军分区副团职参谋)
申文安(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李保民(市工商局副局长)
马刚层(市文化局副局长)
李武云(市国家保密局调研员)
徐建立(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国土资源局。马进仓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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