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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部分管辖不明小区行政管理归属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许政办[2012]70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部分管辖不明小区行政管理归属的通知
许政办[2012]70号
许昌县、魏都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城区管辖不明小区的行政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属地管理、谁受益谁管理和便民利民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将14个管辖不明小区行政管理归属明确如下:
一、潩河苑小区、振兴路怡和花园、振兴路园丁小区、清雅苑小区、祥泰家园行政管理职能由魏都区负责。
二、许昌外贸畜产品家属院、龙湖景苑小区、安居苑小区、神火集团兴隆佳苑小区行政管理职能由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
三、邓庄桥头居民楼行政管理职能由东城区负责。
四、仓库路县卫生局家属院、振兴路县农行家属院、原运河街(现南湖街)乡镇企业局家属院、原运河街(现南湖街)东段居民房行政管理职能由许昌县负责。
负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相关县(区)要抓紧明确具体负责小区管理的办事处和社区,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管理事务。以后新开发的小区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谁属地、谁开发、谁受益、谁管理。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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