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驻政办〔2015〕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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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7-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全市政府网站普查第二阶段(4—7月)自查整改阶段即将结束,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在第二阶段自查整改工作中,大部分单位都积极进行了自查整改,我市政府网站的管理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自查整改工作不到位、政府网站《评分表》打分不准确等问题。为全面做好我市政府网站普查第二阶段自查整改工作,同时为全市政府网站普查第三阶段(抽查核查阶段)打好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站普查第二阶段自查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自查整改工作,我市于6月30日印发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近期我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驻政办〔2015〕76号),对第二阶段自查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单位收到文件后认真对照整改,我市政府网站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其中网站整改工作开展迅速、材料报送及时的单位有:市经济开发区、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粮食局。
为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自查整改工作,我市于6月30日印发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第二季度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的通报》(驻政办〔2015〕77号),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的内容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但目前仍有部分单位经多次通报、督促依然未能及时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具体情况见附件1、2)。
二、稳步推进政府网站普查,扎实做好网站迎检工作
第一次全国网站普查工作重点是解决一些政府网站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切实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对不合格的网站,国务院办公厅将按照问题严重性质分别进行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约谈问责。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充实普查工作力量,将网站自查整改工作贯穿网站普查全过程。对第二阶段的整改工作要进行“回头看”,通过系统监测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无死角、无遗漏的自查梳理,对信息更新不及时、活动开展次数不达标、错链死链多等问题,要及时改正;对因单位合并而出现的“一个单位多个网站”的情况,要及时确认新单位网站,并于7月27日前关停多余网站。
三、强化督查问责,确保政府网站自查整改工作实效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自查整改工作的督查问责。市政府办公室将采取扫描网站、现场抽查、跟踪复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网站自查整改情况的检查,坚决杜绝少数政府网站,在评分表填报工作中出现的“高分不达标”现象。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务必于8月10日前将网站整改到位,8月10日以后仍然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以及存在敷衍、应付的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抽查核查阶段(5—10月)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或经媒体曝光的单位网站,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市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受到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通报表扬的,要在年度网站绩效考核中加分。
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咨询电话:0396—2601622(兼传真)
驻马店市政府电子政务QQ群号:236758688
附件:1.驻马店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空白栏目统计(县区)
2.驻马店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空白栏目统计表(部门)
http://www.zhumadian.gov.cn/html/site_gov/articles/201507/19298.html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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