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14年“春雷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14年“春雷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2014年“春雷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

黑河市2014年“春雷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继续深入开展“春雷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加大执法护农力度,建立护农安全屏障。结合春季农资市场经营特点和农业生产实际,将工作重点向打假保春耕倾斜,严厉打击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农资生产企业,打击化肥农药有效养分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假冒名牌和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着重检查种子、化肥、农膜、饲料、瓶装液化气和水泥定量包装产品,严厉查处短斤少两、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围绕农村食品安全、“棚室经济”、水利抗旱防涝、农产品交易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工作,加大技术执法力度,严查各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对上一年度执法检查不合格的企业、生产条件较差的企业、消费者投诉和媒体曝光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建立完善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对投诉举报农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从速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

(二)创新服务“三农”工作,让农民得到实惠。在“春雷行动”内容形式、宣传方式方法、执法打假手段、综合发挥质监职能和技术机构优势、保障“两个安全”、比对作用和典型示范、建立和实施长效机制上力求创新。以区域经济支柱产业、立市立县企业、农产品龙头企业、涉农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户以及小微企业等为服务重点,强化优势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实现移动实验室现场免费检验检测,做到准确、方便、快捷。质监部门要快速组织力量,将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移动实验室投入“春雷行动”现场,依靠先进技术和自身优势,走进种植养殖生产基地,检验检测生产所需的各类产品及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走进农民生活,为医疗卫生、食品健康提供便民、快捷、优质的服务;落实好28项免费检验检测项目,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使“春雷行动”真正落到实处。

(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春雷行动”民生主题。开展三个主题活动。一是接待日主题活动。走农户、访企业,下田地、看车间,了解生产现状,帮助研究分析解决生产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二是培养“四同干部”主题活动。干部与农民朋友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了解农民所思、所想、所盼,沟通感情,加深理解。三是扶危济困献爱心主题活动。为贫困农户送去生产所需的技术、生活所用的慰问金和慰问品以及党的关怀与爱护。

二、实施步骤

2014年“春雷行动”分为动员部署、实施推进和评议总结三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4—14日)主要工作是动员部署,制定方案、确定任务目标;第二阶段(3月15日—4月30日)主要工作是实施推进,根据方案和实际情况抓好落实;第三阶段(5月1—31日)主要工作是评议总结,采取重点工作跟踪评议、不同对象定向评议、行动末期集中评议等方式,对本年度“春雷行动”进行客观、全面、公开、求实的评议,检验总结实际效果。

三、工作要求

要按照“三个一致”原则,开展好“春雷行动”。一是与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保持高度一致,在“春雷行动”中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是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保持一致,促进地方经济振兴与发展;三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持一致,规范“春雷行动”,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实行辖区负责制,主要领导确定联系点,相关领导实行责任包片,强化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各级质监部门要把“春雷行动”作为上半年首要任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定期进行巡视督导,确保“春雷行动”平稳有效开展。

(二)严格依法行政。各有关单位要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承担好应尽的职责。执法过程中要严密案件办理程序,通过联查、协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多查案、查大案、办铁案,增强执法实效性,彰显执法部门护农决心。

(三)挖堀地方特色。深入弘扬“春雷精神”,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方法,以求实创新为重点,在执法护农过程中深入挖堀地方特色产品,培育名牌产品,让农民真正得实惠,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座谈、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宣传多年来凝聚的“春雷精神”和“春雷行动”取得的成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正确把握宣传节奏和尺度,不搞启动仪式、不搞大型宣传,减少宣传数量、提高宣传质量,重点围绕区域特色,突出实事,展示有特色、有亮点的典型事例。

(五)畅通信息渠道。各级质监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春雷行动”的文字综合、数据统计、分析汇总以及各类音像资料、报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准确地报送市质监局,联系人:周佳林,电话:825768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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