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办综〔2011〕1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数据质量,准确把握畜牧业生产形势,为加强宏观调控、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做好市场供应提供决策依据,现就进一步做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国家统计局明确规定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数据为各省畜牧业法定数据,作为核算农业增加值的基础数据。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畜牧业生产信息是否准确可靠,影响制定畜禽生产发展产业政策是否科学,影响畜牧业产品的市场供应、居民生活和社会稳定。因此,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调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监测调查工作。

二、科学谋划,确保质量

(一)明确调查内容和对象。根据国家统计局《主要畜禽抽样调查方案》规定,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内容为猪、牛、羊、禽存栏、出栏、产品产量及出售价格等情况。调查分为两部分:一是对全市所有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和规模养殖户实行全面调查。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基本符合法人单位条件的未注册单位。规模养殖户是指上年年底猪、牛、羊和家禽等存栏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户。二是对未达到规模养殖户标准的散养户采取抽样调查方法进行调查。我市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对象分布在爱辉区、北安市、嫩江县、逊克县、孙吴县及五大连池市6个县(市、区),包括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养殖户和未达到规模养殖户标准的散养户。

(二)做好新一轮样本轮换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1〕50号)要求,2011年8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主要畜禽监测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全力支持国家统计局黑河调查队开展样本轮换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及时提供抽样框资料,为核查工作创造便利条件,确保样本抽选基础资料的全面准确及抽选样本网点的代表性。调查网点所在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民委员会要与统计调查部门通力合作,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帮助选配好辅助调查员,选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协助调查,切实保证调查数据质量。

(三)严格执行调查制度。承担调查任务的统计调查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方案》和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黑龙江省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实施细则》的要求,夯实基础工作,以现场调查为重点,切实保证源头数据质量,认真组织好本地监测调查工作。要耐心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使调查对象说实话、报实数。调查人员要做到对散养户全部入户调查,对规模户和生产单位实地调查,对全部指标逐一询问、认真核对,对基层调查表要做到账表一致、账实一致。要强化内部质量控制,完善数据评估论证机制。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涉及面广、调查任务重、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和专业性强,各级政府要认真做好组织保障工作,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和被调查对象对监测调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明确部门职责。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是国家调查任务,在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调查队、统计局共同组织实施。各级畜牧兽医、农业、工商、商务、农垦、森工、监狱等部门要对监测调查工作给予支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做好监测调查相关工作。调查、统计、畜牧兽医、商务等部门要建立主要畜禽调查数据资料共享机制。积极开展主要畜禽生产的分析和预警。各级畜牧兽医、工商等部门要积极参规模养殖户和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确定工作。接受调查的各单位(户)要全力配合调查,实事求是回答问题,认真记录调查台账,填写调查表。

(三)强化经费监管。对于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所拨付的专项调查经费,各地必须确保专款专用,全额用于监测调查,杜绝发生挤占、挪用现象。同时帮助国家统计局黑河调查队做好辅助调查员的选聘、任用、培训和管理工作,确保辅助调查员的调查补助按时足额发放。

(四)维护统计调查权威。承担调查任务的统计调查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调查、直接调查、直接上报。要切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监测调查数据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数据的真实性。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