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城市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城市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佳政办综〔2009〕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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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6-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城市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综〔2009〕10号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佳木斯市城市基础设施普查实
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九日
佳木斯市城市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地上、地下管线和附属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城市基础设施重要作用,市政府决定在建成区开展城市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根据《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城市测量规范》(CJJ8–99)及《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0-2004),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全面、准确掌握我市城市基础设施现状,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的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建立完善、科学、准确、动态的城市综合管网信息系统,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安排
2009年6月份城市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开始启动,2009年完成各专业管线地下部分的探查和测绘工作,2010年完成各专业管线地上部分的测绘工作,建立管线数据库和城市综合管网信息系统。
三、普查内容
本次普查的内容为建成区道路两侧建筑物范围内的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讯、人防、工业管线及附属设施,各市政公用设施的源、站、场(不含专用源、站、场)与城市干线的连接管线,供热、燃气、给水管线要从热源、气源、水源(源厂外)测至热力站、调压站、泵站,形成各专业管线系统。机关、单位、工厂、封闭小区、院校庭院内部的上述设施不在本次普查范围,但若穿越上述非普查区域连贯的市政公用管线(给水≥200mm、排水≥500mm、热力一次线、燃气≥200mm、电力≥0.38KV、通讯全部、工业管道全部)须查清管线连接关系。上述非普查范围,如需要,由权属单位或投资方委托另行探测。
四、工作程序
(一)现况调绘。各管线权属单位对已埋设的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进行收集、分类和整理,将其位置和走向转绘在1:500地形图上。
(二)探查。管线探查应查清各种管线的铺设状况、地面上的投影位置和埋深,同时应查明管线种类、性质、管径、规格、材质、载体特征、电压(压力)值、电缆根数、管块孔数、权属单位、附属物、线路名称等。其中埋设在同一路由的不同权属单位的通讯电缆要分别查明其所对应的管孔总数、已用孔数、管孔材质及电缆根数(直埋电缆)。
(三)测量。确定已探查到的管线及附属设施的空间位置和连接关系。
(四)建立管线数据库。将探查和测绘到的管线及附属设施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录入到空间数据库中,建立全市权威、现势、全面、标准的管线数据库。
(五)管线图的编绘。利用符号语言将各类管线的空间分布和属性特征绘制成管线图。
(六)建立城市综合管网信息系统。利用GIS技术建立管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更新和维护,为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五、经费预算
城市基础设施普查总预算为700万元,其中市政府投入400万元、各管线权属单位投入300万元,预算明细及年度支出见附件。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佳木斯市城市基础设施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书滨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葛凤岭市规划局局长
成员:张大伟市规划局副局长
余瀚雪市财政局总经济师
高光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大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谭伯东市水务局副局长
周立斌市电业局副局长
刘亚洲市公安局副局长
潘哲旭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李卓力佳木斯市广播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赵天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蒋加东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总经理
王平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总经理
张军生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佳木斯市规划局副局长张大伟担任。各专业管线权属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在市城市基础设施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普查工作。
附件:城市基础设施普查各部门单位投入资金列表(点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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