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荆政办发〔2009〕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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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2-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9〕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任务,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湖北省“两圈一带”的总体发展战略,更新规划思路,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认真开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国内外发展形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以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线,着力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深化改革、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镇化水平,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我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近年来省委、市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发展思路、产业结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组织开展研究,2009年12月底前完成20个课题任务。
(二)编制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共同完成。整个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调研阶段(2009年12底前)。提出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对全市的规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做好“十一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提出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思路。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10年1月至3月底前)。研究确定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和市政协经济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规划纲要框架、重点专项规划编制阶段(2010年4月至8月底前)。根据市政府审定的“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框架,完成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管理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与市直有关部门衔接。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完善、审议阶段(2010年9月至12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草案的起草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审议批准。
(三)编制重点领域(行业)发展专项规划。以全市“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为依据,围绕“十二五”总体发展目标要求,编制全市重点领域(行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安排20个重点专项规划:工业发展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林业发展规划、商贸物流发展规划、对外经济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交通发展规划、水利建设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文化事业发展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由对应领域和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和聘请专家(或咨询机构)开展编制工作。2010年6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框架性草案,并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就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县市区、市直部门进行衔接协调。2010年12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对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编制各县市区规划纲要。各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相衔接。各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应尽可能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并略有超前。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县市区规划纲要需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报市发改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为壮大主导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延长优势产业链,繁荣现代服务业提供保障。要增强规划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在培育高技术产业化、延长产业链、发展产业集群等方面策划储备一批带动性强的重大产业项目,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主导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内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各县市区规划纲要的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市规划和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的要求,以使我市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的协调性、衔接性、可操作性和规划编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成立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
(二)搞好专家咨询。依托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由不同领域专家组成的荆州市“十二五”规划咨询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规划纲要草案及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出具论证报告。
(三)落实规划经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精神,编制荆州市“十二五”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各地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杨俊苹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冯青松市政府副秘书长
肖夕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员:郭旭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长
张砚堂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蔡华市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
杨明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李平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毛学锋市人事局副局长
邓建国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启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明炎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远金市文化局副局长
沈先武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大圣市农办副主任
熊衍彪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陆华圣市商务局副局长
许平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王小平市民政局调研员
刘家斌市教育局调研员
季坚群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沈向荣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陈时明市粮食局副局长
陈建华市统计局副局长
丁涛市旅游局副局长
汤梦林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学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周汉卿市体育局副局长
欧秀斌市广播电视局总工程师
杨平市文物局副局长
李叶堂市水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旭光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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