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文号:十政发〔2010〕23号
颁布日期:2010-05-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十政发〔2010〕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的意见》(鄂发〔2009〕2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的意见》(鄂政发〔2006〕7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市政府与省粮食局签订的“推进十堰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合作”协议,加快我市粮食产业化发展步伐,提高粮油精深加工水平,做优、做强、做大粮油食品加工业,充分发挥粮油食品加工业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我市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一统三分”战略要求,以特色粮油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支撑,以精深加工为重点,以培植龙头企业和打造精品名牌为突破口,在巩固提高传统粮油食品加工业发展的基础上,扩大杂粮等特色粮油食品加工业规模化生产,着力构建特色粮油食品加工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粮油食品知名品牌,促进全市粮食产业化全面发展。

二、主要发展目标和重点

(一)主要经济目标。

到2015年,全市粮油食品加工业力争实现以下主要经济目标:

1、粮油食品加工业总产值达50亿元,其中:特色粮油食品产业实现总产值过30亿元;年利税总额过5亿元。

2、粮油食品加工业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粮油食品深加工转化率达到50%以上,粮油食品加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比重过40%,逐步提高粮油食品加工业在地方经济中的贡献率。

(二)建立七个粮油产业园区,构建五大粮油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在城区建立集粮油收购、储存、加工、销售、配送、物流于一体的“武当粮油产业园区”,辐射带动六个县(市)粮油产业园区。以粮油产业园区为平台,构建五大粮油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即:以竹山县为主发展小杂粮特色粮油食品加工产业集群;以郧西县、竹溪县为主发展魔芋、葛粉、杜仲、杂粮挂面等山区特色食品加工产业集群;以房县、郧县、丹江口市为主发展玉米、红薯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以房县、竹溪县为主发展优质稻米加工产业集群;以房县为主发展糯米皇酒加工产业集群。

(三)培植一批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大力扶持粮油加工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到2015年,力争培植产值过10亿元、利税过亿元的粮油产业龙头企业1个;产值过5亿元、利税过五千万元的粮油产业龙头企业3个;产值过2亿元、利税过两千万元的粮油产业龙头企业5个;产值过亿元、利税过千万元的粮油产业龙头企业10个。

(四)积极推进特色粮油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到2015年,全市建立特色粮油优质原料基地100万亩。以丹江口市、郧县为主发展优质红薯基地30万亩,优质芝麻、花生等特优油料基地10万亩;以郧县、房县为主发展糯玉米、甜玉米、高油玉米、高直链淀粉玉米等优质玉米基地15万亩;以郧西县、竹溪县为主发展魔芋、葛根、杜仲基地共17万亩;以竹山县为主发展高标准杂粮基地10万亩;以竹溪县、房县为主要发展优质稻基地18万亩。

(五)打造一批粮油产品精品名牌。力争在2015年内争创3-5个“湖北省著名商标”、“湖北名牌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同时,努力争创1个“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

三、采取得力措施,夯实产业基础

(一)培植龙头企业,扶优扶强扶大。

1、加快推进粮油食品加工企业联合重组和产业聚集,培育和壮大一批有特色、有基础、有资源的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增强企业经营实力。

2、通过政府扶持、招商引资、民间资本参股或控股等形式,重点培植丹江口市、郧县、房县的玉米、红薯系列产品精深加工、郧县大柳玉米糁有限公司、郧西县鸿大粮油食品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竹山县福源小杂粮有限公司、湖北梅子贡茶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竹溪县益友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竹溪三元米业有限公司、房县神农米业公司、房县兴祥皇酒有限公司等一批粮油企业做优做强做大。

3、鼓励和支持粮油食品加工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租赁等方式,采取产业链延伸、品牌联盟、“基地+龙头+农户”、农超对接等多种形式,对上下游关联企业进行重组、整合、改造,促进与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接,形成相关产业与龙头企业的聚集,组建粮食产业化经营集团,重点扶持武当粮油产业园区及6个县(市)的粮油产业园区建设,增强产业竞争力。

(二)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

1、增加财政投入。一是积极争取省财政粮油精深加工项目贴息资金和农产品加工项目资金支持。二是市、县(市)政府安排粮食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用于粮油工业园区和龙头企业建设、打造精品名牌、培植优质原料基地等方面的奖励,在使用和管理上,由同级财政和粮食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市级财政从2010年起,每年预算安排粮食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200万元,并酌情逐年增加;县(市)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安排粮食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原则上每年不少于50万元。三是每年市级科技三项经费的三分之一用于农副产品及粮油食品精深加工的科技投入。

2、加大部门扶持力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和文件精神,在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二期工程”扶持资金、贴息贷款、科技等涉农资金上,重点倾斜支持粮食产业化发展。各级粮食、发改、科技、财政、农业、扶贫等部门要积极申报项目用于粮食产业化和粮油食品工业的发展。金融部门要做好对粮食产业化经营企业的统一公开授信工作,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落实国家、省有关发展粮食产业化的有关政策,并在利率上给予优惠,进一步放宽粮食产业化经营企业的贷款条件,加大对粮食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为粮食产业化经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有关部门要在税收减免、企业用地等方面用足用活政策,并在项目申报,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国家级、省级、市级名牌产品申报,以及技术信息、招商引资服务、产品推介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3、对粮油食品加工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湖北名牌”和“著名商标”、“十堰名牌”的产品,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各新闻单位和展销单位对粮食产业化经营和生产加工企业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的宣传和展示要给予支持。

4、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网上招商、洽谈招商、结对招商、以商招商等渠道招商引资,努力形成多元投资的格局,促进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大。

(三)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创新发展。

1、坚持走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道路,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技术队伍的建设。加强企业与省内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着力引进科技成果,重点研发玉米、红薯等杂粮生产加工新产品,走科工贸一体化的路子。

2、不断增加科技投入,运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推进粮油食品加工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增强企业发展后劲,走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发展道路。

(四)突出地方特色,争创产品名牌。

1、不断调整和优化粮油食品加工产业结构,增加附加值高的产品、优质产品在农产品加工业中的比重;不断调整和优化粮油食品加工产业结构,增加特色粮油食品加工的比重;不断培育和引进特色粮油食品原料优良品种,推广高标准的优质原料示范基地建设,从特色粮油食品原料选种、育种,田间施肥、温湿度控制、收获贮存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的标准化管理,确保质量稳步提高。

2、坚持开发和引进、内联外引相结合,从现有地理标志产品和湖北名牌产品着手,整合关联资源,对特色粮油食品品牌实行全方位包装,实现产品包装、品牌包装、文化包装、价值包装相统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产品竞争力。

3、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及关键危害点控制(HACCP)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加强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杜绝使用非食品添加剂、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加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粮油食品安全。

4、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标准化流程生产和加工,加大粮油食品产品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力度和监控,争创市、省、国家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提高产品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部署,积极推进,把粮食产业化工作落到实处。要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粮食、发改委、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扶贫、税务、金融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调研和了解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粮食、财政部门要及时制定粮食产业化发展奖励办法,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在培植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名牌产品、建立优质原料基地等方面进行奖励,把粮食产业化发展纳入地方“十二五”发展规划,统一谋划,统筹安排,推进粮食产业化快速发展。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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