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长公开电话智能网络平台系统联网工作实施方案》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十政办发〔2011〕41号
颁布日期:2011-04-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长公开电话智能网络平台系统联网工作实施方案》

十政办发〔2011〕41号

为进一步提高市长公开电话智能网络平台的工作效率,有效落实市政府领导对新时期市长公开电话工作提出的高标准、新要求,进一步推进联网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联网目的

联网后,市长公开电话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接到的群众诉求事项从网上转办到相关县市区和部门(单位),各地各部门(单位)及时在网上办理市长公开电话转办的群众诉求,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反馈到市长公开电话办。

二、联网范围

联网单位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和部分省市双管单位。

三、联网形式与时间

(一)联网方式

市长公开电话智能网络平台联网工作面广,内容复杂,组网单位多,为快速实现市长公开电话智能网络平台联网办公,考虑到与电子政务网的衔接,主要采用无线虚拟VPDN方式组成专网。

1、电脑配置

各联网单位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市长公开电话智能网络平台联网工作,并具备与市长公开电话智能网络平台连接的设备。电脑配置要求:双核CPU/1G内存/160G/10/100M网卡/XP操作系统/瑞星杀毒软件+360安全卫士。

2、联网接口

各联网单位配置的电脑以USB接口的方式,通过无线VPN电路直接连接到市长公开电话智能网络平台上。无线VPN电路由相关运营商提供,十堰市群惠通讯有限公司负责安装调试,无线VPDN采用具有安全保密性能的CDMA2000、WCDMA、TD-SCDMA网络。

(二)时间安排

联网工作从2011年5月10日开始。届时有关技术人员前往各地各部门(单位)具体衔接联网技术事项。

四、联网费用

各单位根据需要,可选择不同的网速、方式接入。软件安装调测费用和网络租赁费用按照国家电信资费标准收取,由联网单位支付。十堰群惠通讯有限公司受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委托,与各运营商签订统一的资费协议书,各电信运营商应本着服务和支持政府工作的大局出发,支持联网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市长公开电话智能网络平台联网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负责制,按时与平台相连。要明确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固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操作,安排专人配合系统开发单位做好入网连接工作。二级单位入网工作由主管单位牵头,督促落实到位。

(二)无线VPDN具有很强的保密性和使用的灵活性,无线网卡代表联网单位的身份,因此各单位要安排专人管理,并报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备案,以确保使用安全。

(三)各单位要明确负责或承担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并将其联系方式传送至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见附表1)

(四)按照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由相关通信运营商和十堰市群惠通讯有限公司直接将无线VPDN的网卡、卡号配备到位,各联网单位及时承接和落实。

(五)对不按要求联网的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将上门督办,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公众诉求得不到解决,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规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附件: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单位联系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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