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襄樊政办发〔2010〕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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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7-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10〕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系统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市政府系统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40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政府“执行力大讨论”和“能力建设年”活动成果,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工作,促进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0年以市直机关为重点,全市政府系统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按照执行力建设、能力建设和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三位一体”的总体思路,有序推进、相互贯通、相互支撑、相互促进,以提升公务员依法办事的操作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服务水平为着力点,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为应对金融危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使行政机关公务员忠于职守意识、职业道德素质和法治观念明显加强;依法办事的操作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确责、履责、问责”的政府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政府目标管理和公务员的履责、问责机制更加健全;行政机关运行机制和公务员的行为方式纳入法治化轨道。
——增强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公务员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在全市行政机关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健全责任体系。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明确行政机关各岗位能力席位标准,规范公务员履责行为,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确责、履责、问责”的政府责任体系。
——提高操作能力。有针对性的开展公务员基本态度、基本能力、基本技能、专业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加强实践锻炼,着力提高公务员依法办事的操作能力。
——提高服务水平。以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为目标,加强职业道德为重点,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促进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着力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服务水平。
——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督方式,加强社会管理,优化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
三、主要内容及分工
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是以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为主体的自身建设活动。为了保证活动顺利开展,重点开展六个方面的工作,每项活动明确分工、相互衔接、紧扣工作、注重实效。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7月至12月)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公务员要明确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要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学习平台,提倡在线学习,鼓励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要采取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通用法律法规学习和部门法律法规学习相结合、学法知法与规范执法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公务员认真学习依法行政的有关法律法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涉及本职工作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公务员的法治理念,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公务员的自觉行为。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举办一至二期公务员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组织一次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知识竞赛;举行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知识测试,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工作专项检查。(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二)完善“确责、履责、问责”的政府责任体系(7月至12月)
完善能力席位标准,科学“确责”。对照在能力建设年活动中制定的能力席位标准,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新“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内设机构的职能,重点明确公务员各个岗位的职责,采取上网公示、专家评议等方式,开展能力席位标准评估工作,修改完善能力席位标准,制定并以适当方式公布能力席位说明书。将部门的职责、能力席位的要求和工作目标,逐一分解落实到机关内部每个岗位及其公务员,建立健全主体明确、层次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
提高执行力,认真“履责”。必须把“负责任”作为政府机关公务员的核心价值观,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要点,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明确工作时限和完成质量要求,层层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履责体系。大力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办事理念和执行文化,积极倡导不讲条件、不找借口、不打折扣的执行作风,着力改变被动执行、选择执行、机械执行、盲目执行等执行不力的现象,坚决反对拒不执行、有禁不止、虚假执行的行为。要建立行政机关公务员履责评价体系,完善政府目标考核机制,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进展和重点工作进度的考核力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逐步推动绩效评估制度化和结果公开化。结合岗位职责、能力席位标准和工作任务,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建立机关内部日常业绩与重大责任事故登记制度,将公务员考核与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业绩和奖惩、使用紧密挂钩,尽快出台《襄樊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意见》和《襄樊市公务员考核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问责”。制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对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不良行为实施行政问责和过错责任追究,对能力确实不胜任者要实行离岗培训,直至责令辞职。实施问责和过错责任追究,加快完善政府责任体系。(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负责)
(三)对照检查,提高依法履责能力(8至9月)
根据岗位职责、能力席位标准和工作任务,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通过专项考核、操作能力测试等形式,对照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行政决策是否科学,行政执法是否规范,行为监督是否有力,行政服务是否到位等。对照检查不仅要自查,而且要与市直机关开展的“企业评机关”和专项评议活动相结合,邀请上级部门和下级部门、服务对象帮助查找问题,切实做到有问题不遮盖,有矛盾不回避,找准在操作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操作能力提升计划。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主体、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适应性培训和岗位创优性培训,重点加强公务员依法履责的基本态度、基本能力、基本技能、专业岗位操作技能(“三基一专”)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鼓励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确保培训效果。立足本职岗位,加强实践锻炼,把完成本职工作作为提高依法履责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激励广大公务员争当依法办事的“操作能手”,争当依法行政的“服务标兵”。组织开展优秀调研报告评选、业务技能大赛、“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演讲比赛等活动,着力提升公务员办文、办会、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有计划的进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内部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使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多项业务、多个岗位得到锻炼提高。(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监察局负责)
(四)推进管理,改进作风(7至12月)
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让人民满意为目标,以强化忠于职守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养优良工作作风、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引导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权力观、地位观,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与此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干部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观。要实行新录用公务员宣誓承诺制度,试行公务员任职宣誓制度。要继续加强政府执行力,强化公务员能力席位意识,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要建立有力的执行机制,把各级各部门主要精力凝聚到抓落实、促发展上来,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建立“五个一”推进机制,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建立“四定四保”责任机制,实行定目标、定进度、定措施、定责任,保落地、保开工、保建成、保投产。要激励各级干部在搞服务、抓项目、促发展中建功立业。要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教育和管理,增强行政机关公务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政府目标办、市监察局负责)
(五)加强督办检查(11月至12月)
严格执行日常工作检查督办制度,强化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责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及市政府与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逐项进行督办检查,保证落到实处。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或重大事项的制度执行,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执行时限和阶段性要求,及时排除执行中的障碍和阻力,防止执行力层层递减。对市直行政机关考勤制度、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抽查,建立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树立政府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市监察局、市政府督办室、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直机关工委负责)
(六)优化发展环境(7月至12月)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实现在全省“审批项目最少、流程最优、时限最短、收费最少”的目标,推进“阳光新政”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加快建设运转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增强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加强公务员和窗口行业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力争窗口行业风气社会满意度达到85%以上。建立科学的发展环境考核评价及约束机制,促进发展环境持续改善。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打造“阳光政府”。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再造行政流程,创新工作模式,健全服务网络,降低服务成本,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直机关工委负责)
四、组织实施
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注意把这项工作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工作、机构改革、机关作风建设、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和执行文化建设相结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派一人组成,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活动的协调、指导、督办、检查,推动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各部门要把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作为今年政府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培训,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严禁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二)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和宣传栏等阵地,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宣传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宣传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实际成效,努力营造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性的开展检查督办工作,及时通报各部门活动的进展情况,要通过走访调研、明查暗访、经验交流、工作简报等多种措施有效推动工作。要对各部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能力席位标准、强化责任管理、建立完善责任体系等进行重点抽查。要设立行政投诉电话,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行为的投诉进行转办、督查。
(四)及时总结评估。要把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活动结束时,要采取座谈交流、群众评议、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对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及公务员服务水平进行评估。对于活动开展有成效、依法服务水平有提高的,要树立典型,进行表彰;对流于形式、敷衍塞责,不按规定开展活动,特别是在依法履责上出问题的,要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要及时总结提炼政府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中的好经验、好作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
市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附件: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40号)精神,巩固扩大市政府“执行力大讨论”和“能力建设年”活动成果,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机构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将“全市政府系统能力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更名为“市政府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施真强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肃清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周汉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金世国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郭发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局长
陈学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金崇保市司法局局长
胡颐新市财政局局长
李玉芳市编办主任
靖志民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周乃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发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周乃波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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