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宜府办发〔2014〕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去冬以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水利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扎实推进平安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建设,全力提升防汛抗灾能力、灌溉供水能力、水资源配置能力和水生态保护能力,为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对枝江市人民政府、宜都市人民政府、远安县人民政府、秭归县人民政府、夷陵区人民政府等5个“2013~2014年度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化改革,务实创新,克难奋进,努力开创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局面,为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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