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专题会议纪要督办落实工作制度的意见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专题会议纪要督办落实工作制度的意见
| 颁布单位: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9-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专题会议纪要督办落实工作制度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五届八次全会及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相关精神,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推行力,确保市政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现就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专题会议纪要督办落实工作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督查工作内容
督查工作内容主要为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专题会议纪要议定的事项。
二、明确督查工作责任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专题会议纪要的督办落实工作,由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牵头负责,市政府督查室为牵头责任单位。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督办落实
牵头责任人:周代惠、甘志敏,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三)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督办落实
1.市长陈文浩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的督办落实
牵头责任人:周代惠,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值班室。
2.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明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的督办落实
牵头责任人:甘志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
3.市委常委、副市长宋冬春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的督办落实
牵头责任人:张国政,责任单位:市城市办。
4.副市长万成贞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的督办落实
牵头责任人:陈智慧,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社会发展科。
5.副市长徐万发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的督办落实
牵头责任人:郑志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经济科。
6.副市长徐超文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的督办落实
牵头责任人:张运华,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经济科。
7.副市长朱晓平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的督办落实
牵头责任人:张跃华,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社会发展科。
8.副市长沈习淼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的督办落实
牵头责任人:马麦秋,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社会发展科。
9.副市长刘进能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的督办落实
牵头责任人:李长春,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经济科。
三、明确督查工作要求
(一)对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督办落实,每月开展一次,即每个月对上个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二)对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督办落实,每月开展一次,即由市政府办相关科室和市城市办负责,对市政府领导在上个月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进行汇总督查。
(三)建立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督办落实联络员制度。市政府督查室要充分发挥督查工作牵头抓总作用,对市城市办,市政府办社会发展科、经济科、政务公开科各安排一名联络员,加强督查工作的指导和联系,随时掌握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督办落实情况。
四、实行督查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实行督查情况通报制度。1、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督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每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督办落实情况,在会议后间隔一个月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报,并下发相关单位。2、建立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对每个月的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督查情况,市政府办相关科室和市城市办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相关市政府领导审阅。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汇总通报一次并下发相关单位。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期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纪要议定事项且不能说明原因的,相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全市通报;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失误或严重后果的,经市政府研究后,由市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二O一O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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