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苏府〔2012〕28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94号)精神,更好地发挥气象在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保障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福祉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指标体系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需求,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和气象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为苏州实现“两个率先”,建设“三区三城”新目标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二)总体目标。

以苏州气象监测与公共服务数字化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到2015年,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满足地方气象服务需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包括完善的气象综合监测网络、精细化的气象预报业务和服务系统、高效率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传播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利用的科学支撑系统,全面提升气象服务能力,实现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在江苏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进程中,力争在时间上有所提前、指标上有所提高,与苏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同步。

(三)指标体系。

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由五大类19项指标组成(见附件),包括5项综合观测类指标、5项预报预警类指标、5项公共服务类指标、2项科技支撑类指标、2项支持保障类指标,权重总分为100分。其中,在省定指标体系基础上新增3项苏州特色指标,有2项指标高于省定目标值。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数字化气象综合观测系统。根据现代气象业务发展和苏州气象服务实际需求,建设先进的数字化气象综合监测系统。建成新一代地面观测站网,消除太湖等区域的观测盲区。逐步完善城市气候立体气象观测站网,开展边界层垂直遥感监测和气候生态环境监测,提升城市边界层大气体征和大气气溶胶、雾霾、臭氧等环境气象信息获取率,实现数据充分共享。建设气象装备保障体系,提升气象装备综合保障能力。

(二)推进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建设。依托气象综合探测数据、中小尺度数值预报和现代天气预报技术,完善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系统。重点建设乡镇级和重点区域的精细化气象预报平台和突发灾害性天气临近预报系统,努力提高台风、暴雨、暴雪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提高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突发强对流天气的临近预报预警时效。着力开展气象与农业、水利、旅游、交通、电力、环境、城建等高敏感行业相关研究,建立完善针对专业部门和行业的预报预测产品。

(三)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进一步完善气象与广电部门、电信部门和相关媒体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完善综合发布平台建设。在村镇、社区、学校以及车站、广场、医院、宾馆、地铁、商场、交通要道、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气象预警电子显示装置。整合、改造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使其具备即时插播突发预警信息的能力。将气象预警信息和气象服务信息纳入城乡三级社区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四)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立气象公共服务数字化平台,改善服务手段,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拓展气象微博、微信、网站和智能手机软件等现代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公共信息传媒和手段,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及时、适用、完善的信息获取方式。提高气象对交通、电力、供水等城市生命线系统应对高影响天气的保障服务能力,努力满足各行各业对气象服务的个性需求。积极开发公众喜闻乐见的气象服务产品,实现公共气象服务产品的多样化。

(五)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气象服务。加强对雾霾天气的实时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加强气候分析和气候环境监测,建立气候环境基础数据库。开展城市规划、重大工程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提升城市应对气候变化风险能力。继续加强太湖气候生态监测、城市热岛监测和大气环境监测,开展苏州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和城市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为苏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继续开展抗旱、净化水质和改善空气质量的人工增雨作业。

(六)强化气象为农服务。积极推进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围绕苏州“四个百万亩”农业产业布局和现代农业产业格局,进一步完善气象、农林、水产等“专家联盟”和三级服务网络,提高为农服务水平。依托气象预警终端和城乡三级社区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现气象服务和气象防灾信息向基层的充分传播,发挥防灾减灾最大效益。

(七)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编制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气象与应急、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安监、通信、广电、电力等部门的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将灾害(气象)信息员等基层应急队伍纳入基层社会管理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其传播预警信息、协助组织防灾救灾的作用,提高基层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是政府应尽的公共服务职能。各级政府要把气象现代化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点目标,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结合当地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工作,落实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气象现代化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各地要落实好气象事业发展的各项保障政策措施,将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增强气象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落实苏州气象监测和公共服务数字化工程建设资金,并安排适当的项目维持资金,保障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进度,确保气象现代化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建设“敬业、专业、职业”的高素质气象人才队伍,加强人才制度创新,建立具有较高业务技能、专业布局合理、综合素质优良、具有创新活力的人才新体系。建立常态、长效、稳定的国内外合作机制,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气象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强化人才联合培养、科研合作,切实增强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实现事业可持续发展。

附件: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8日

附件

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单位

权重

目标值

2011年现状

一、综合观测25

1.气象观测网建成率

%

7

90

50

2.气象观测自动化率

%

5

90

50

3.观测信息传输时效

分钟

4

≤3

10

4.观测环境综合评分

5

≥85

78

5.观测资料可用率▲

%

4

98

90

二、预报预警27

6.短期天气预报准确率

%

7

≥83

80

7.短期气候预测准确率

%

3

≥70

60

8.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

%

8

≥80

76

9.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提前时间

分钟

5

≥20

15

10.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空间分辨率▲

4

乡镇级

县级

三、公共服务26

11.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

%

7

≥95

86

12.气象预警终端部门共享使用▲

3

≥12

5

13.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完备率

%

5

80

57

14.气象科普知识普及程度

%

4

80

60

15.气象服务满意度

%

7

≥88

84

四、科技支撑10

16.科技成果转化率与投入比重

%

5

80

60

17.气象科技人力资源水平

%

5

85

70

五、支持保障12

18.地方与中央财政经费支持比

%

6

100

40

19.台站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

%

6

100

87

注:1.标“▲”指标是在江苏省指标体系基础上新增的苏州特色指标;

2.标“★”指标为苏州优势指标,目标值高于省定目标值。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