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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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9-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体育局制定的《泰州市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
泰州市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
市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泰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切实加强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体育服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发展农村体育事业作为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把促进农村居民身心健康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健身组织网络,积极开展群众健身活动,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健身权益,不断提升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为更好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和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原则。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坚持科学规划、完善功能、面向乡(镇)村、服务农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扩大覆盖、提高质量。
(二)工作目标。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即在各市(区)乡(镇)和行政村及自然村的居民以正常速度步行20分钟左右(直线距离2000米左右)范围内,建设便民利民的公共体育设施,同时引导乡(镇)村居民参加健身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科学健身服务。
海陵区、高港区2014年底前基本建成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靖江市、泰兴市、医药高新区2015年底前基本建成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姜堰区和兴化市2017年11月底前基本建成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全市该项工作2017年全部验收到位。
三、主要任务
(一)设施建设。各市(区)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健身广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体育设施(棋牌室、文体活动室、多功能运动场、健身路径等)应随着农村居民需求的提高而逐步“提档升级”,同时,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民营的体育设施向农村居民开放,行政村、自然村健身设施要逐步全覆盖,确保农村居民方便、就近、安全地参加健身活动。明确健身场所的管理维护责任单位,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和落实服务规范、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等制度,确保公共体育设施正常使用。(建设标准及开放时间要求见附件)
(二)组织构建。建立健全可供农村居民参加的晨(晚)练健身点、乡(镇)村文体站、健身俱乐部等体育组织。
(三)活动开展。组织农村居民参加体育健身和体育竞赛活动,推动群众健身活动的普遍化、经常化和制度化。
(四)健身服务。积极开展科学健身、体质测试等健身指导服务,配备相对固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建成并开通全民健身电子地图,为群众提供体育设施查询、健身宣传、健身咨询等信息服务。
四、奖励机制
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覆盖面广,投入较大。为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市体育局将与有关部门按照“着眼引导、突出重点、奖励先进”的原则,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根据各市(区)建设进度安排,对提前或按时完成的市(区)予以奖励。(奖励细则另定)
五、组织实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定期进行考核。充分发挥体育行政部门的牵头作用,积极整合相关部门、行业和组织的力量,扎实做好调查摸底、方案细化、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推动本地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顺利开展。坚持因地制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各市(区)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的覆盖范围、建设项目、具体标准、进度安排。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地要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经费列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将乡(镇)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用好用足体育彩票公益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奖励资金必须用于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体制机制。按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健身组织建设、健身设施投资、公益性健身活动赞助、公共体育场馆税收减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等方面的政策。逐步建立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与维护、社会体育指导员挂牌上岗、全民健身活动站点管理、城乡体育健身俱乐部建设等一系列制度,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四)抓好长效管理。乡(镇)村体育设施是农村居民享受公共体育服务的主要场所,要从满足群众体育生活化需要出发,加强农村乡(镇)村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和服务的长效管理。抓住开展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的有利时机,努力打造设施良好、功能完善、管理科学、服务周到的城乡公共体育健身服务圈。抓好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功能完善对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健身组织延伸覆盖,确保如期完成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任务。
附件:泰州市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标准和开放时间要求
附件
泰州市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标准
和开放时间要求
序号
名称
建设标准
开放时间要求
1
乡(镇)全民健身
活动中心
不少于2000平米,室外篮球场1-2片(有条件的配灯光);成人路径1套(有条件的配有儿童健身设施);网球场或羽毛球场1-2片;室内(外)乒乓球台2-4张;综
合功能健身房1座;棋牌室1个等。
工作日正常开放,节假日全天开放。
2
行政村健身点
健身路径1套;乒乓球台2张;篮球场或其
他球场1片;棋牌室1个。
全天开放。
3
自然村健身设施
健身路径1套(7-10件);小篮板或其他
设施。
全天开放。
4
乡(镇)体质监测中心
配备全套监测器材(含电脑);乡(镇)建立体质监测站。
定期开放或预约登记开放。
5
全民健身示范工程
高标准室外灯光篮球场1片;室内综合功能健身房(器材10件以上);室内乒乓球馆1个;棋牌室1个;健身路径成人和儿童各1套。
工作日正常开放,节假日全天开放。
6
乡(镇)体育健身
俱乐部
可根据各自特色建立健身俱乐部,有固定场地器材设施;有固定教员、会员;有固定活动时间;有固定活动经费;有一套规章制度。
工作日正常开放,节假日全天开放。
7
晨(晚)练健身点
不少于200平米,固定人数20人以上,2名指导员,固定活动时间,免费开展活动,
1-2个项目以上,有一套管理制度。
晨、晚时间开放。
8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运动区域与教学、生活区域分开的学校先行开放,主要是田径场、篮(排)球场,
免费开放。
课余时间开放,节假日全天开放。
9
机关、企事业单位
体育设施
篮球场、乒乓球房、健身房等;条件较好、
有专门管理人员的可按相关规定有偿开放。
工作日下午下班前后开放,节假日全天开放。
10
健身会所
有工商、体育部门批复,正常对外营业;
推动有条件会所申报“医疗·健身一卡通”。
正常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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