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兑现2015年度第二批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工业发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文号:宿政发〔2016〕25号
颁布日期:2016-0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兑现2015年度第二批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工业发展)的通知

宿政发〔2016〕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5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发展的意见》(宿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企业培育“511”工程,开展标准化建设和地产品配套销售活动,促进工业企业精准化创业,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力推动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全市广大企业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始终保持开拓创新、主动作为的精神状态,努力适应经济新常态,应对各种挑战,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决定对符合政策要求的2015年度兼并重组、技术改造、股改上市、规模发展、地产品配套、精准化创业、标准化建设等第二批167个项目给予专项资金奖补。奖补总额3601.32万元,其中,市财政支付1130.56万元,县区财政支付2470.76万元。

希望受到资金扶持奖励的企业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努力实现提质增效、做精做强。广大企业要以受奖励企业为榜样,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创新水平,提升综合竞争力,加快转型升级,为建设全面小康新宿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工业发展)第二批项目资金奖补明细表

http://www.suqian.gov.cn/cnsq/szfwj/201602/63d8050c42f74334af41808fbf37cfde.shtml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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