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直部门节能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直部门节能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新型工业化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市直部门节能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于6月1日、12月31日前将半年、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形成总结材料,报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后报市政府。

联系人:叶磊;电话:84338547;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2012年市直部门节能工作安排

序号

部门

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

1

市发展

改革委

1.淘汰小火电等落后产能;

2.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评估审查;

3.开展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

2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统筹落实全市节能工作,负责工业节能;

2.万元GDP能耗下降3%,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8%;

3.建立节能目标考核体系,下达节能任务,制订考核办法,对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目标考核;

4.完成能源审计企业8户、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5户、节能与循环经济技改项目40个,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300台(套),对20户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

5.对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煤以上的扩建、改建项目开展节能评估审

查;

5.牵头组织节能宣传周活动;

7.积极推广节能服务、节能产品。

3

市文明办

1.组织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节能专题报道;

2.组织媒体刊播节能公益广告,宣传节能知识政策法规等。

4

市法制办

及时审核市政府出台的有关节能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5

市教育局

1.开展节能型校园创建活动;

2.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作为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学生节能意识和节能技能;

3.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节能知识竞赛或节能征文活动1次。

6

市科技局

1.加大节能实用技术的研发,培养科技创新型企业3家,认定2户节能减排领域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组织参加节能宣传周活动。

7

市财政局

1.加强对国家及省市节能和循环经济奖励补助资金的监管;

2.加大市级新型工业化资金中对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的支持。

8

市国土资源局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两高两低”和节能减排项目优先供地,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执行国家和省发布的《禁止供地目录》和限制供地目录。

9

市环保局

1.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户;

2.组织参加节能宣传周活动。

1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交付使用;

2.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太阳能和建筑物一体化建设;

3.结合市区精品工程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创建项目的各项节能措施;

4.组织参加节能宣传周活动。

11

市城管局

1.城市照明和亮化工程优先采用LED、节能灯等高效节能产品,年度节能率达10%以上;

2.安排节能产品推广及节能宣传周活动场地。

12

市交通

运输局

1.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优化水路、公路运力结构;

2.鼓励使用节能环保汽车,加快老旧汽车、船舶报废更新;

3.推广新型运输设备、船型标准化、港口装卸新技术和车船节能技术,推进代用燃料的开发应用及替代能源汽车产业化;

4.组织参加节能宣传周活动。

13

市农委

1.积极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大力推进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建设,今年建成3处;

2.发展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成示范工程1处;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建设,建成2个示范点。

14

市水务局

万元GDP用水量比2011年下降5%。

15

市统计局

1.建立和完善全社会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全面开展能源消费统计;

2.加强能源统计监测,按季度公布全市及各县区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统计指标情况,开展全市能耗情况分析;

3.举办一期能源统计培训班。

16

市物价局

1.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考核政策,对限制类、淘汰类高耗能企业实施差别电价;

2.对国家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能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

17

市旅游局

1.牵头负责旅游景点、旅游饭店节能工作;

2.组织创建节能绿色旅游饭店。

18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公共机构人均能耗、人均水耗比2011年降低2%;

2.在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全市机关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开展节能培训或讲座一次;

3.在全市公共机构推广使用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软件系统。

19

市质监局

1.加强企业的节能计量基础工作,指导其建立健全计量体系;

2.加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宣传贯彻,指导节能企业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

20

市国税局

积极落实国家鼓励节能税收政策。

21

市地税局

积极落实国家鼓励节能税收政策。

22

市供电公司

1.加强“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宣传力度,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及有关条例;

2.加强管理,推广运用先进节能技术,降低网损;

3.做好有序用电工作,限制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企业用电;

4.支持用户做好节电工作。

23

市电信公司

年发送节能公益短信不低于1万条。

24

市移动公司

年发送节能公益短信不低于2万条。

25

市联通公司

年发送节能公益短信不低于1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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