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市区2016年度城市建设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文号:盐政发〔2016〕17号
颁布日期:2016-03-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市区2016年度城市建设任务的通知

盐政发〔2016〕17号

盐都区、亭湖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起步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围绕市委六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建设开放型、绿色化、国际化的现代沿海中心城市”目标要求,市区城市建设工作要坚持“惠民利民、低碳环保、生态幸福”的发展理念,着力完善城市功能品质,提高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和宜居性,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重点安排饮用水安全、城市交通、城市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商业服务设施配套、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城市防洪、城市管理、规划编制等10大类150项城建项目,年内计划完成投资445亿元。现将2016年市区城市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希望各责任单位对照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抓紧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早开工建设,强化工程管理,加大督查推进力度,确保按照时序进度完成目标任务。市政府将建立健全目标管理机制,每月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年终进行专项考核,严格奖励问责,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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