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商贸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镇政办发〔2010〕84号
颁布日期:2010-05-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商贸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0〕8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0年全市商贸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七日

2010年全市商贸工作要点

按照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打造一主五副六大商贸中心、培育四大特色市场板块、建设四个物流集散中心、形成三个特色商业街区”的商贸业发展思路,2010年全市商贸业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明确商贸工作目标

1.主要目标。2010年全市商贸业重点发展“62111”计划:(1)确保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1亿元,同比增长18%;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0亿元,同比增长23%。(2)完成商贸投入130亿元,同比增长23%;力争完成商贸投入200亿元,同比增长90%。(3)打造年成交额超百亿元市场1个,超50亿元市场2个,超10亿元市场7个,全市亿元以上市场总数达到36个。(4)开工建设1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综合体10个(5)确保全年商贸业占GDP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12%。

2.辖市区目标分解(见附表)。

二、加快修编商贸规划

3.调整商业网点布局。结合全市“十二五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高起点、高标准修编全市商贸业发展规划和市区商业网点规划。按照商业网点分级配置原则,明确大市口主中心、城铁广场副中心、丁卯副中心、大港副中心、丹徒新城副中心、官塘新城副中心等“一主五副六大商贸中心”,以及金山旅游文化餐饮特色街区、西津渡民俗风情街区、第一楼街餐饮娱乐一条街等“三大特色商业街区”空间布局、功能定位、业态导向、发展规模和配套设施要求。各辖市根据全市商贸业发展规划和本地城市建设实际,结合“新市镇建设”工作,修编本地商贸业发展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4.明确规划保障措施。将网点规划列入城市总体规划,完善网点规划保障措施,加强对商业设施,特别是大型商业设施建设的审批管理,通过会审、听证等方式,解决网点建设无序发展、过度竞争及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三、加大商贸业招商力度

5.加快引进商贸新业态。瞄准国际50强、国内100强商贸业大企业和最佳城市运营商等优质目标,招引投资20亿元以上或商业设施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大项目,引进现代商贸经营理念、营销网络和服务手段。做好恒顺老厂、大东老厂、镇江宾馆、京口饭店等地块招商工作,开发建设镇江独特的温泉资源,发展新兴、特色服务业。大力引进有雄厚实力、战略联盟、商业联盟和较高信誉度的运营商,鼓励、引导城市综合体项目引进国际一线品牌和中国自主特色名牌。加强新型商贸业态研究,引导大型商贸企业从设立门店向设立物流中心和采购中心发展。

6.加快推进在建、在谈商贸项目。重点抓好苏宁、万达、财富广场、洲际、常发、东方伟业、中石油、中储粮、新区商贸广场等较大规模影响的项目建设,争取早建成、早开业、早成市。开工建设、升级改造8个五星级酒店。加快推进恒隆百货、金鹰、颐高IT、德兰国际未来城及三个辖市城市综合体等一批在谈项目,争取早落户。

四、加强商贸市场培育

7.加强专业市场规划引导。重点建设、培育丁卯片区、312国道周边、丹阳眼镜和汽配四大市场版块和惠龙港钢材、中储粮粮油、中石油成品油及化学品、大港生产资料及工业品四大物流集散中心。全面改造提升专业市场,推进二级批发市场向一级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引导惠龙港、汽配、眼镜、亚太五金等专业市场打破地域限制,打造低成本优势,吸引国内著名生产企业进驻,扩大辐射范围。鼓励市场错位经营、差别化发展,支持专业市场向信息化、网络化、产业链方向发展,形成大宗商品区域集散中心,构筑大流通、建设大市场。

8.加强市场整合和监管。实行交易市场划行归市管理,规范已建成市场经营范围和业态设置,推动市场整合提升,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采取一场一策办法,制定大市场培育相关政策意见,鼓励和支持重点市场开展招商活动,完善市场管理办法,吸引品牌商品经销商入市,提升市场经营档次,促进市场做大做强。

五、抓好商贸政策落实

9.落实拉动内需政策。继续做好家电、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等国家拉动内需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网点管理,规范补贴审核程序,提高补贴资金兑付率,充分发挥政策拉动效应,扩大本地消费需求。

10.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加强沟通协作,做好商务部重点工程衔接、落实工作。做好家政服务培训机构筛选认定工作,开展放心早餐试点、老字号企业申报工作,争取至少1家企业列入省早餐工程试点企业。

六、开拓农村商贸市场

11.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用好各级财政配套补贴资金,提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水平,将农家店的覆盖面延伸到较大的自然村,争取新建农家店200个。充分发挥“万村千乡”网络作用,开展采购、配送、销售、加工、租赁和技术推广等多样化服务。争取镇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入全国“双百市场工程”行列。

12.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组织开展“产销衔接”、“农超对接”活动,帮助零售企业、农产品供应商与农村合作组织、种养植基地加强沟通与协作,加快发展采供基地,完善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提高流通效能。

七、增强社区商贸服务功能

13.完善社区商贸业态。组织社区商业建设试点,建立社区公共商贸服务平台,形成以菜市场和连锁超市为主力店,业态齐全、配置合理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14.推进标准化菜市场改造。加快新建居民小区菜市场配套建设,支持现有菜市场升级改造,并由市区推向辖市城区。

15.加快大众餐饮发展。推广实施早餐工程,鼓励餐饮龙头企业发展主、副食品加工配送业务,推进早餐经营规模化、连锁化和餐饮上门服务,通过开展美食节活动,促进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

八、加强商贸行业管理

16.加强市场监测分析。进一步扩大市场监测范围,增加样本企业数量,优化样本结构,提高监测网络的覆盖率和监测项目。加强对监测信息分析研究,评估市场运行态势,及时发布相关市场信息,为政府决策、企业经营提供帮助。

17.加强商业文化建设。指导商贸各行业协会和骨干商贸企业,组织开展商业文化活动,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乡土文化气息的节庆活动,吸引外来消费。支持商贸企业开展各类营销活动。

18.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本地市场监管工作,开通“12312”举报投诉中心电话,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做好药品流通、典当、拍卖、再生资源回收、酒类流通、成品油流通等行业直销、特许经营管理工作,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主题词:商业贸易工作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2010年全市商贸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一)

2009年实绩

2010年计划

绝对值(亿元)

增幅(%)

确保目标

工作目标

争取目标

绝对值(亿元)

增幅(%)

绝对值(亿元)

增幅(%)

绝对值

(亿元)

增幅

(%)

全市

475.7

16.0

561.00

18.0

570.00

20.0

600.00

26.13

丹阳

128.5

16.0

151.63

18.0

152.92

19

162.08

26.13

句容

58.8

14.8

69.38

18.0

70.27

19.5

74.16

26.13

扬中

57.2

16.0

67.50

18.0

68.35

19.5

72.15

26.13

丹徒

28.5

6.7

33.49

17.5

33.92

19

35.95

26.13

京口

118.7

17.9

140.66

18.5

144.22

21.5

149.72

26.13

润州

59.1

17.8

70.03

18.5

71.51

21

74.54

26.13

镇江

新区

24.9

16.9

29.51

18.5

29.88

20

31.41

26.13

2010年全市商贸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二)

地区

商贸增加值

亿元市场

商贸投入

重点

建设

项目

(个)

开工

建设

城市

综合体(个)

开工

建设

五星级

酒店

(个)

菜市场

升级

改造

或新建

(个)

2009年实绩(亿元)

2010年计划

(亿元)

工作

目标

争取

目标

总额

占

GDP

比重

(%)

总额

占

GDP

比重

(%)

百亿

市场

(个)

50亿

市场

(个)

10亿

市场

(个)

亿元

市场

(个)

总额

(亿元)

总额

(亿元)

全市

185.7

11.1

226.73

12

1

2

7

36

130

200.00

21

10

8

11

京口

37.1

2.22

45.35

2.40

2

60.00

80.00

5

2

2

2

润州

24.22

1.45

29.48

1.56

1

2

8

30.00

40.00

2

3

1

2

丹徒

15.79

0.94

19.27

1.02

1

4

6.00

8.00

1

1

1

1

镇江

新区

10.36

0.62

12.65

0.67

1

5

10.00

12.00

5

1

1

1

丹阳

56.29

3.37

68.72

3.64

2

1

10

10.00

20.00

4

1

1

2

扬中

31.75

1.90

38.77

2.05

1

4

7.00

20.00

2

1

1

1

句容

14.97

0.90

18.27

0.97

1

3

7.00

10.00

2

1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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