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赣府厅发〔2013〕14号
颁布日期:2013-07-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意见

省财政厅

为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健全和完善全省县级以上部门预算编制体系,促进依法理财和预算信息公开,现就进一步规范市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

(一)明确编制范围和主体。所有与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市县本级部门,都应编制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编制主体是相关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部门本级预算,并审核汇总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财政部门不能代替各预算单位编制部门预算。

(二)统一编制形式和时间。各地应按照省财政厅规定的样式,统一使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编制部门预算,并切实做到一个主管部门一本预算。各预算编制部门和单位应从每年三季度开始着手编制部门预算,年底前初步完成预算草案编制工作。不得在预算年度开始或政府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再行编制当年部门预算。

(三)规范编制和审批程序。各地应按照预算编制部门上报基础信息、财政部门审核下达预算控制数、部门在控制数内细化编制并上报预算草案、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等“二上二下”基本流程编制部门预算,不得随意调整或减少编制环节。应根据《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部门预算草案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并由财政部门将批准后的预算及时批复给主管部门。各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

(四)科学编制部门收支预算

1.足额安排部门收入预算。各地在编制本级政府预算时,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打实打足财力。本级财力除按规定设置的预备费和年初难以落实到部门的专项资金外,其他资金应落实到部门并列入部门预算。各部门、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上级财政提前下达并已落实到部门的补助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拨款等收入,足额编入部门预算,切实提高年初部门预算资金到位率,缩小部门预决算差异。

2.统筹安排部门支出预算。各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统筹各项收入,科学安排支出预算。对基本工资、离退休费、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生活补贴等人员经费,应足额安排,不留缺口;对基本运转经费,要妥善安排,合理保障。要结合当地财力情况,建立健全分类分档的部门公用经费综合或分项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要准确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能相互挤占,对一些明显属基本支出的日常业务经费,要如实编列基本支出,不应列作项目支出。属政府采购范围的支出,应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五)妥善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各地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妥善安排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对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数和经费,要从紧安排;对公务用车购置经费,要依据编制和配备标准从严安排;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对部门“三公”经费,要单独反映、准确归集,从严把关、只减不增。

二、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管理

(一)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市县级部门预算按法定程序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要按照部门预算编列的支出项目、科目和金额支付各项经费,控制和减少执行中追加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预算,不得随意调整,坚决杜绝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脱节现象。

(二)切实提高预算绩效。基本支出要按照序时进度支付,项目支出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着力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3〕8号)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各地在部门预算执行中,要根据当地预算管理需要,全面使用预算指标管理软件,做到部门预算、指标管理与支付管理三个系统的有效对接,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县政府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规范部门预算编制作为强化财政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市县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操作。设区市要在做好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所属县市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市县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规范的内部分工及操作程序,不断充实部门预算编审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建立起规范统一的部门预算体系。

(三)完善配套措施。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围绕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相关配套改革,全面推广使用预算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动态掌握部门各项与预算编制有关的信息变动情况,不断夯实部门预算编制基础。要根据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准备工作,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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