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抚府办发〔20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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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府办发〔20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抚州市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24日
抚州市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招标投标信息化建设,维护公平公正的评标环境,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精神和《抚州市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抚办发〔2015〕13号)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以标书电子化、评委异地化、评标远程化、监督实时化和管理网络化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力争在2016年4月底实现市、县(区)房屋市政、水利、交通及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全覆盖。不断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硬件建设,完善内部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加强行政监督,增强加各县(区)协调配合,促进远程异地评标统一、规范、便捷、高效运行。
二、建设内容
以互联网+公共资源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整体推进我市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建设。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从应用需求上分为三个子系统:远程评标协调管理子系统、变声询标子系统、集中监督子系统。同时还包括远程评标的制度及硬件建设。
(一)远程异地评标制度建设。
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各自监管职责,负责制定远程异地评标运行规则、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范围、代理机构培训、评标专家培训、抽取、考核制度以及在线监督管理办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制定远程异地评标场内管理制度。
(二)远程评标协调管理子系统。
远程评标协调管理子系统与“抚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无缝整合,实现对远程评标机位管理、远程评标项目管理、评标连接管理、评标费用结算等功能。
(三)变声询标子系统。
变声询标子系统主要解决评标过程中需要评委会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提出疑问,但又需要避免双方之间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可能性问题。通过在评标各会场(主会场、分会场)、询标室设置专用设备和软件,实现双方直接通过变声方式流畅沟通。同时,变声询标子系统要提供实物展示、演示播放等功能。
(四)集中监督子系统。
集中监督子系统在市、县(区)交易中心已建立的监控系统基础上,构建我市远程异地评标的总体环境监控、专家个人视音频监控、专家评标桌面录像监控以及专家之间实时沟通的“四合一”监控体系。各行业监督部门可以通过集中监督子系统实现对全市远程评标项目的实时监督管控。
(五)远程评标硬件建设。
系统硬件建设总体依托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增添开评标计算机、服务器、视频监控和语音通讯等设备,市级和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确保远程异地评标时能独享10MB静态光纤网络。
三、进度安排
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建设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系统开发、部署阶段(2016年2月)。
系统开发阶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技术大纲及制定的评标运行规则,负责研究完成我市远程异地评标系统总体的设计、开发、对接、部署、测试、调整、培训及运用;负责制定远程评标操作手册;负责对综合专家库内的评标专家进行远程评标系统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系统部署阶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配置20个远程评标机位,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置1-3个远程评标机位。视频监控存储周期至少保存6个月。
(二)上线测试阶段(2016年3月)。
选取2-3个县(区)试点运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测试过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做好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软、硬件的调试和技术指导;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评标专家运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的现场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各自县(区)行业监管部门建立一网运行的监管体系。
(三)正式运行阶段(2016年4月)。
测试运行后,市、县(区)全面运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形成全市统一规范的远程异地评标、监督监控体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做好运行过程当中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建设全市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在促进全市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结果干扰、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和评标透明度、降低招投标成本、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能力和科技化水平以及强化行业监管机构监管力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为进一步加强对推进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抚州市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按照全市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及集中电子监管平台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展开。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尽快明确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将工作机构组成及联络员名单和本地区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部门要负责依法依规加强对推行全市网上远程评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
(四)加强保障,确保进度。远程异地评标及集中电子监管平台的开发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行业监管部门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切实加强保障,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我市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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