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2013年4月3日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4月11日
南昌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根据《江西省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环境就是经济发展环境,抓依法行政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大力提升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打造核心增长极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规化、常态化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下同)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年初要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重点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2、举办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市、县区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学习依法行政相关知识,集中研讨制约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难点问题。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政府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参加,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县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制度化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善集体讨论决定的议事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取人大、政协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提请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决策。(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4、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年底前健全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监察、法制、信访、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制定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公共财政等方面的风险评估规则和标准。(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三)推进制度建设科学化、民主化
5、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实行立法项目化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明确责任,跟踪推进。进一步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式,切实把公开征求意见、拓宽公众有序有效参与贯穿到政府立法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立法调研和对项目起草部门的指导,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6、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探索实行规范性文件网上报送备案。市、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规范性文件网络查阅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适时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四)推进行政执法严格化、规范化
7、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日常培训、轮训工作机制,各部门年内要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严守执法纪律为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县区政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8、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提高各类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的实施频率,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要将是否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作为执法监督、案卷评查、考核检查的重点内容。积极推广“说理式”执法,在全市推行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探索柔性执法机制,积极运用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形式和引导、教育、劝告等方式实施管理。(县区政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9、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市、县区政府年内要选择若干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情况专项检查或组织对政府规章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要坚持案卷评查经常化,逐步扩大案卷评查范围,对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文书的规范性进行全面评查。行政执法部门对在评查中指出的问题,要在3个月内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正,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反馈。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案卷统计、行政检查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等制度。(县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10、优化行政审批权限配置和运行。落实“能放全放、能下全下、能并全并、能停全停”的简政放权工作目标,市级各部门除全市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的行政审批权外,原则上均下放县区。细化检验检测、现场勘查、专家评审、听证等审批环节的注意事项、检查要点、把握原则和对申办对象的相关要求,减少随意性。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必须由机关主要领导或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11、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集中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办理。提升一审一核事项比例,提升即时办结率,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大力推进并联审批,建立健全审批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五)推进矛盾化解有序化、有效化
12、推进行政调解有序开展。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立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完善行政调解协调机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经费,保证行政调解工作全面开展。逐步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对接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13、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功效。认真总结推广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扩大试点范围。采取建章立制的办法,推动和规范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通过“办理一案”达到“规范一片”的效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室、听证室等行政复议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影像设备,为行政复议提供物质保障。(县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三、工作要求
14、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县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各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确保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15、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市、县区政府要重点解决政府法制机构薄弱、人员不足等突出问题,使法制机构规格、设置、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人员负责法制工作。
16、完善依法行政绩效评估机制。设置更加科学合理的依法行政指标体系,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提高日常考核分值比重,丰富外部评议形式。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于2013年4月底前,报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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