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第三批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第三批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8-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第三批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工作,确保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年度目标的实现,2015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采取分批次下达,并实行新的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新余市2015年第三批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市八届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共安排市重点建设项目20个,总投资80.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9亿元,其中新建项目19个,续建项目1个。为确保今年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定信心,全面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今年市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要紧盯目标,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信心,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全力以赴抓好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争取早核准、早开工、早投产、早受益,争取多完成实物工程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强化责任,形成项目推进合力。按项目管理属地原则,各项目责任单位对本地、本部门所属市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负总责,组建强有力的项目推进工作班子,在项目挂点市领导的指导、项目帮扶单位的帮扶和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支持下,转变作风、加强协作、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三、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第一批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中的个别项目进行调整。将仙女湖区有机蓝莓产业园项目、高新区大沪商业咨询公司海嘟城项目调出市重点日常调度,项目帮扶单位重新安排至第三批市重点建设项目中。仙女湖泰安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新校建设项目,安排副市长黄文辉为挂点市领导,市公安局为帮扶单位。
附件:新余市2015年第三批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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