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工业定期调度机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鹰府办字〔2015〕64号
颁布日期:2015-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工业定期调度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及时协调解决全市工业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事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沿320国道产业集聚升级带建设,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确保完成全年工业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市工业定期调度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内容

(一)全市工业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

(二)“1+6”产业;

(三)列入今年“8+1”重点工作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的43个重点工业项目;

(四)市属工业企业;

(五)投资亿元以上的重大在建工业项目;

(六)工口招商工作暨重大工业招商项目;

(七)拟上市工业企业;

(八)铜期货交割仓库运营情况;

(九)其他需调度的事项。

二、调度方式

调度会原则上每月月底前,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参会单位视调度内容确定。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及时调度。

三、调度流程

(一)会前准备。各县(市、区)、鹰潭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分别于每月25日前书面将需上协调会的事项报送市工信委。市工信委每月28日前负责收集、筛选、汇总需提交调度会协调解决的事项,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二)会中协调。市工信委通报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进展情况、需协调的问题及下步推进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作补充发言,最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就需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三)会后督查。每次调度会后,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调度会议定事项的落实和反馈,每月25日前书面向市工信委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市工信委对调度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形成督查专报,呈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在下次调度会上通报相关问题解决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市工信委负责调度会的组织协调工作,对纳入调度的内容要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并每月在调度会上通报台账落实情况。

(二)各县(市、区)、鹰潭高新区作为调度内容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分层调度机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对本级能协调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协调解决;对难以协调解决的事项,要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按时间节点提交市调度会研究。

(三)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调度会议定事项,按时向市工信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并指定专人负责工业调度的日常联络工作,于4月30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送市工信委。联系电话:7080179,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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