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阜政办〔2014〕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

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2014〕20号)精神,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

一、及时公开重要政务信息

各县区、部门和单位对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除涉密的之外,均要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主动、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二、全面公开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信息

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制定清单,公开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等内容;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依法全面公开运行流程;对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面公开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三、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进一步推进各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政府预决算逐步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要逐步公开至项级科目;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公开内容,“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原因,阜蒙县、彰武县、海州区、太平区要在2014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做好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公开工作。

四、着力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

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保障性住房分配、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医疗服务收费、高校招生、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募、征地拆迁等信息都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公开公示。各牵头部门对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公开工作要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年终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五、进一步强化办事公开

各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将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工作流程、审批要件、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等工作要素全面公开,办理结果向社会即时公开,办理过程要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医院、学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面向社会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六、加大回应社会关切力度

各县区、部门和单位对重要政策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措施,事前通过媒体广泛征求意见,事中对文件要点进行深入解读,事后对文件的落实要认真督查,定期报告结果。确保2014年完成“网络回应人”平台和运行机制建设,为公众提供顺畅的政民互动渠道。进一步严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程序,切实做好“收审转办答”等环节的工作,减少行政争议。

七、扎实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终端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度,拓展政务公开工作覆盖范围,促进政务公开向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医院、学校延伸。

八、加强平台和保障体系建设

进一步细化网站群建设实施方案,科学统筹,倒排工期,确保2015年底完成网站群建设目标;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规定,进一步严密公开审查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不公开、假公开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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