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
| 颁布单位: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辽市政发〔2015〕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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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9-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
河东新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发展我市现代职业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辽政发〔2015〕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提升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辽阳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辽阳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市职业教育结构规模更加合理,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一半以上;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需求;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展显著;职业教育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普遍提高,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大力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强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统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布点,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规划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的发展规模,确保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大体相当。完善“初职中职教育一体化”、“中职高职教育直通车”工程,实现高、中、初级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立交桥”。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有条件的普通高中要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
2.努力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水平。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建立完善我市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并适度扩大培养规模。统筹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进一步扩大我市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积极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3.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尽快实现与全省开展初中毕业起点“3+4”和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起点“2+2”本科职业教育一体化分段培养试点院校的对接。按照“知识+技能”的升学办法,加强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扩大中职学校毕业生升高职、升本科,高职学校毕业生升本科的比例,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
4.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大力推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构建以辽阳域内高职院校为龙头,两县(市)职教中心为骨干,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的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服务机制,政府组织的社会培训要安排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实施。
(二)努力实现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
5.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
6.健全企业参与制度,大力支持校企合作办学。制定和落实促进校企合作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支持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学校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科研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实行校企联合招生订单培养。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厂校合一、工学结合、资源共享的办学策略,倡导“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
7.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研究制定支持职教集团发展的政策,推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的有机衔接。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以产业为纽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城乡结合、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职业院校与市内外行业组织和骨干企业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职业教育集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为职教集团发展搭建平台、优化环境,实现职业院校、行业组织、企业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发展。
(三)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8.进一步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依据区域产业发展重点,坚持统筹规划,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加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力度,撤并规模小、无特色、质量低、声誉差的学校,实现全市中职学校错位发展和特色发展。到202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8所左右,中等职业学校年平均招生人数在6000人左右,在校生总量达到1.8万人左右,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构建“市县共建,两级共管”的县级职教中心办学格局,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并重。推进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转型发展,重点面向农业、农村、农民和退役士兵开展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
9.加强实训基地建设。认真做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打破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实现中高职院校共享,集实践教学、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大型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形成基地建设、实训教学、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到2020年,建成1至2个对接产业集群的生产性公共实训基地。
10.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要优化专业布局结构,扭转专业设置重复的现状,克服人才培养同质化倾向,实施职业院校自主设置专业市级备案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紧盯产业发展,提高针对性和前瞻性,重点打造与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品牌专业。
11.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在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建设辽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机电工程学校、辽阳市技师学院、辽阳市一职专4所国家级和省级发展改革示范校,积极推荐辽阳县职专和灯塔职专参加省级发展改革示范校的评选。大力提升这些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能力,促进其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中起到示范作用,带动全市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
12.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市级职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职业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支持职业院校开发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重点建设仿真实训基地、网络教室、远程教育培训中心、多媒体应用中心等数字化场所和设施。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创新信息化环境下教育教学模式,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的信息素养。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3.大力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师资培训工作。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学校从企业引进专兼职教师,鼓励学校和企业共建师资培训基地,互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工作站等。
14.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成功。确定一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基地,选聘一批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作为德育辅导员。加强职业院校党团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学生党团员。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作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15.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在部分职业院校中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16.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高度重视实践和培训环节教学,进一步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为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一切方便快捷的服务。
17.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际先进职教理念,学习借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职业教育管理、职教体系、课程建设、校企合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探索实施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项目,鼓励职业院校与境外相关机构合作开展培训、鉴定、教学科研等,探索职业院校毕业生海外就业和留学深造,开展劳务输出技能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各相关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紧扣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领域,制定本部门落实方案,明确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制定并逐步提高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建立经费稳定增长机制。
(三)完善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多元投入、规范高效的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逐步建立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和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全市职业教育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完善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
(四)建立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加强对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重点开展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经费投入、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等方面督导评估。建立职业教育发展督导报告制度,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每学年或学期都要组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评估。
(五)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生产服务一线劳动者和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引导全社会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大力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和各类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http://www.liaoyang.gov.cn/mhszbwj/223171.jhtm
、辽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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