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同云冈机场净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同云冈机场净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同政办发[2015]37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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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大同云冈机场净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2015]3号),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会议纪要》([2014]第132期),为建立大同云冈机场净空保护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民用机场的净空保护工作,经大同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大同机场净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民航机场净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协调、督促解决机场净空保护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对机场净空保护落实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落实领导有关净空保护方面的批示,建立净空保护长效机制,确保机场净空满足运行安全要求。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大同市政府、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资委、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市体育局、市园林局、市装备园区管委会、市无线电管理局、大同县政府、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大同民航机场管理局组成。大同民航机场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大同民航机场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召开会议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准备研究讨论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工作,各司其职、把好关口,针对净空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应对措施,切实抓好净空保护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按要求参加联系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
(三)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净空保护协调、联动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平台推进、落实、开展净空保护相关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控制和抓好源头管理,通过抓好宣传防范,防患于未然、把好行政许可关、扫除盲区和死角,争取主动性。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
(六)各成员单位之间互相通报分析净空保护区内项目审批建设情况,并向上级部门汇报目前净空保护工作情况,研究协调净空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重点、难点问题,完善、调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加强沟通,互相协作,逐步形成顺畅的净空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维护机场的净空环境,创造良好的飞行环境。
(七)各成员单位总结回顾前期净空保护工作,继续巩固扩大取得的各项工作成果,充分认识净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困难,及时解决净空保护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八)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情况,落实防范在先和源头控制工作。
(九)完善市、县两级净空保护协调机制;
(十)共同学习、了解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整体素质;
(十一)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制度。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30日
大同云冈机场净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刘振国大同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刘法明大同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向东大同民航机场管理局局长
荆虎大同市国资委主任、装备园区管委会主任(兼)
高莹大同县政府副县长
郝士杨大同市环保局副局长
傅安平大同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党委委员
关昭大同市国资委副主任
刘明君大同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雁山大同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勇明大同市气象局副局长
牛向荣大同民航机场管理局副局长
高永大同市法制办副调研员
马栓大同市园林局副调研员
胡俊雄大同市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
左伟华大同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郭尚君大同市消防支队司令部参谋长
武清海大同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刘斌大同市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梁建民大同市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刘培源大同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联络员:上述成员单位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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