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9-04-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实施意见

晋市发〔2009〕6号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建市二十多年来,我市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优越的资源条件和敢为人先的文化底蕴,在乡企带动、小康拉动、改革推动的各个历史阶段,打下了较为坚实的经济基础和设施基础,为城乡融合、联动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我市经济社会正处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农村改革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符合晋城实际、具有晋城特色的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模式,解决好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村发展仍然滞后、农民增收仍然困难的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最紧迫、最艰巨的重大课题和战略任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晋城实际,坚持“四位一体”(中心城市、县城、小城镇、新农村),突出“两轮驱动”(特色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实施“五个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城乡就业和社会管理),推进“五项改革”(公共财政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土地管理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户籍制度),全方位、多层次、分步骤、协调推进,促进城乡互动、共同繁荣,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率先打造全省新农村建设样板区、特色城镇化建设先行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到2020年,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管理基本实现一体化,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基本形成,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收入和消费水平大幅度提升,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基本形成。全市城镇人口达到15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9%。与城市生活水平相当的乡村人口达到35万人,享受城市文明的人口比重达到73%。

——起步试点阶段(2009年—2010年)。建立城乡一体化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编制完成城乡一体化的各类规划,全面完成新农村建设“构建六大体系、实施六大工程、完成三大任务”总目标和特色城镇化建设七项目标,着力解决510个贫困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初步确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试点县(区、片、镇),全面探索城乡一体化方法途径。

——重点推进阶段(2011年—2015年)。全面推进和完成城乡一体化各项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规划确定的市域城镇体系的形成和特色城镇化建设,基本解决510个贫困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初步形成城乡互补、城乡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统一的就业和社会管理体系。

——攻坚完善阶段(2016年—2020年)。基本形成“两区四片”组团式中心城市大格局,大幅度提升县级市、县城和小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初步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三、工作重点

(一)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建立城乡联动、协调发展的规划体系。

按照《城乡规划法》,打破原有城乡分割的规划模式,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程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规划未来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国土利用和城乡建设,建立统一的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管理体制。

1.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机制。按照“统筹城乡、布局科学、设施集约、功能完善、资源共享、服务均等”的原则,把城乡两大社会板块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一规划,遵循中心城市扩大规模、县级城市完善功能、重点城镇示范带动、新农村建设分类推进的“四位一体”基本思路,分层分区位确立各自的功能定位和地域特色。特色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要打破县域、乡镇、村与村之间的区划,选择城镇拉动能力强、工业化水平高、新农村连片建设已现雏形的区域,先期运作,集群式推进。到2010年底,全市基本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要建立城乡一体化规划管理动态监测系统,加强对规划编制实施情况的效能监察。

2.完善中心城市大格局体系规划,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晋城市城市总体规划要统筹指导市域土地合理利用,以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布局为支撑,调整优化现行行政区划,建立“两区四片”(主城区、金村新区、北石店片、南村片、高都片、巴公片)组团式中心城市框架,有序形成和完善各片区的功能作用,大幅度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率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中心城市基本形成,建城区面积76平方公里,居住人口70万人,基本形成市域“半小时经济圈”和“一城两翼”的格局。

3.加快县域、城镇、新农村体系规划,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县域城市规划应遵循“一城两翼、两区开发”的发展思路,依托中心城市,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强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市区、环四县(市、区)城区规划修编要把城市近郊的发展规划定位在发展加工业,建立大中型专业市场和物流中心,接纳更多农民进城的“扩容”上;建制镇总体规划要按照产业集聚、居住集中、土地集约的要求,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新农村建设规划要因地制宜、分层推进;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性规划要立意高远、同步推进。

(二)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建立城乡互补、城乡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

要强化城乡三次产业的内在联系,从城乡分割、差别发展向城乡互动、协调发展转变,逐步实现农业与工业、传统产业与特色产业、工农业和服务业的有机融合。

1.大力发展新型工业,优化产业布局。把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与推进特色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新型工业化带动特色城镇化,促进工业与农业、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有机融合。围绕建设山西重要煤化工基地,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新型产业,深度发展接续产业,精心构筑以“四梁八柱”为核心的现代经济体系。要把园区作为新型工业化的载体,推进布局集中、产业聚集、土地集约发展。加快培育工业园区,以园区发展带动产业聚集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不断扩大产业集群,延长产业链条,切实增强工业对“三农”的反哺能力。重点抓好开发区富士康科技工业园区、金匠工业区、北留周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沁水县东部沁河工业城镇带、巴公工业区、阳城建瓷工业区、高平西部化工工业区等产业项目聚集地的规划建设。大力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吸纳劳动力多、比较优势明显的中小企业,促进县域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实现升级换代。

2.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农业现代化促进特色城镇化。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农业综合生产,要在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稳步增长的基础上,向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进步、农业基础设施改善要效益。农业六大特色产业发展,要认真总结和推广畜牧业扶持政策的成功经验,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扶持培育壮大蚕桑、中药材、蔬菜、干鲜果、小杂粮等其它五大特色产业,建立大型产业基地,“嫁接”、“联姻”国内知名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团),拓展国内国际市场,走出一条“特色变优势,优势变支柱”的集约化发展路子。提高农业综合效益要重点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力争3年内大宗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30%以上。要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多层次、多模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村经济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化水平,力争5年内70%以上的农户通过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参与产业化经营。抓住我市被列为“全国农业循环示范市”的契机,积极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发展多种形式的循环农业模式,推动循环农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建设。

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城乡产业融合互动。把发展服务业作为优化结构、拉动增长、促进就业的重要保障,突出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交通运输业、提升城市品位的文化旅游业、面向煤化工基地建设的科技教育业,大力发展面向生产、面向民生的金融、信息、物流、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农业、林业、水利、商务、供销、旅游、中小企业等职能部门要把发展农村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结合起来,实现农村服务业发展速度、总量、结构相统一。城镇乡村重点发展农业产业化中介服务组织、劳动力输出技术信息服务组织、农村社区管理服务组织,以及城乡交融的农资农产品购销平台和网络。有条件的地方要整合观光农业、乡土风情、红色旅游资源,拓展乡村旅游业。各县(市、区)要结合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精心打造一条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形成亮点。

(三)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建立城乡均等、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要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和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建立城乡平等的新体制,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城乡居民共享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成果。

1.统筹发展城乡教育事业。进一步加大城乡教育资源整合力度,以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为重点,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解决好农村偏远山区学生上学远和就读成本增高等问题,提升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力争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到2010年达到90%以上。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逐步解决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免费接受教育问题。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保障和改善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健全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和城乡教师交流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素质。重视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水平。加强远程教育,健全覆盖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及时把优质教育资源送到农村,实现农村教育教学跨越式发展。

2.统筹发展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加大基层公益性医院投入,强化基层公共卫生职能,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到2010年实现村卫生所全覆盖、乡镇卫生院基本达标、县级卫生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加快村卫生所(室)标准化建设,加大乡村医务人员的资质培训特别是全科医生的培训培养力度,分级配套解决工资待遇,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标准化管理,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健全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监督服务,保障城乡人民健康安全。

3.统筹发展城乡文化体育事业。大力弘扬晋城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领城乡社会风尚。完善城乡联动、一体发展的精神文明建设机制,把政务、法治、市场、人文、生活、生态“六大环境”建设延伸到农村。引深文明公民、文明户、文明村镇、志愿者服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村风村民。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市、县、乡、村和城市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繁荣城乡群众文化生活。大力发展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文化资源信息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等“六大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扩大“文化低保”覆盖范围,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加强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和各类体育竞赛,增强城乡人民身体素质。

4.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事业。与经济发展水平保持一致,适时合理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各项救助补贴标准。在城市,要健全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形成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在农村,要逐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收入核定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到2010年,城市低保覆盖面要达到7%,农村低保覆盖面要达到5%;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35%以上。加快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争取五年内建立起符合全市农村实际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广大农民老有所养。农民工社会保障要扩大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深入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加快构建普通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适应各类人群需求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从2008年起,将市区和县城低保户中的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保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全面推开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工作,每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补贴资金11000元,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按4:3:3比例配套。到2015年,全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实现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目标。

(四)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打造设施完善、和谐宜居的城乡环境。

要以创建现代宜居城市为目标,促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水平。要突破行政村之间的“体制之墙”、“利益之墙”,实现区域内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管、共护,用经营城市公共设施的办法管理和经营农村基础设施,构建良好的城乡人居环境。

1.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生产与生活并重、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并重、治理污染与循环利用并重”原则,将民生水利工作重点转向农村,着力改善全市水资源分布不均现状。到2010年,完成投资1.2亿元,兴建饮水工程360处,解决904个自然村3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一河八供八库”新水源工程建设为主线,以病险水库(53座)除险加固为依托,以小水库建设为支撑,构建以沁河、丹河为主轴的“井”形供水网络。大力发展农业节水工程,进一步推进“一矿一池一园区”战略,发展农业节水灌溉6万亩,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万亩,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2.加快城乡道路网络建设。按照“城乡道路结构网络化,农村公路标准等级化、公路养护规范化、城乡公交一体化”的要求,完善中心城市与各县(市、区)、县与县之间的高速通道体系。加快建设阳城——候马、高平——新乡、高平——沁水和环城高速公路,全面提升国省干道路网等级。改造提升县城至各乡镇主干道的公路等级,消灭农村公路沙化、沙砂路面。加快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形成质优价廉的城乡一体化交通网络。2010年前新增178个村通水泥(油)路,新建县乡公路300公里,实现100%建制村通公路,99%建制村通水泥(油)路目标。农村公路养护按照县道省补、乡道市补、村道县补的原则,市、县两级财政给予补助,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

3.加快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四化四改”(硬化、绿化、净化、亮化;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工程,到2010年,农村“四化四改”达标率完成50%以上。大力发展以沼气(秸秆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大力扶持规模养殖园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发展沼气综合循环利用,到2010年,农村清洁能源用户达到15万户。大力实施“新农村信息化行动计划”,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联合”,实现信息进村入户。加快煤层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进一步延伸和扩大管道燃气进农户的覆盖面。推广城镇集中供热,普及集中供水。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底,全市每个县(市)建成一个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按照“布局科学、设施集约、资源共享、服务均等”的要求,突破行政区划,大力推进“五环五片”新农村区域连片建设。全面推开“城中村”改造工作,用三年时间完成50%以上的“城中村”改造任务。

4.加强城乡生态建设。中心城市要巩固绿化成果,突出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升绿化品位。县城要大力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完成绿地规划系统,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要通过森林公园、人工湿地、河道治理、环城绿化、山体绿化和庭院绿化、小区绿化、道路绿化、游园广场建设,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污染防控管理体系,加大各类污染源治理力度,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坚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乡总体环境质量。

(五)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管理,建立城乡统一、服务高效的就业和社会管理体系。

1.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核心有序转移农村劳动力,重点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条件。坚持内输外转相结合,做到当地企业吸纳一批,面向城市输转一批,面向外地输送一批。建立农村劳动力对外输出基地,打造农村劳动力对外输出“品牌”,提高农村劳动力对外输出组织化程度。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重点解决好土地被征农民的就业问题。到2010年底,力争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率达80%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率达60%以上。

2.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城乡平等统一的劳动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集中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等相关服务。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搭建服务平台,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农民进城创业,促进和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组织返乡农民工参与农村公共设施建设,鼓励农民发展小商贸、小加工、小制造、小修理、小服务、小农场等家庭经济,使更多的农村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3.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适度调整城乡行政区划,加快小城镇化建设。大力扶持中心村建设,加大移民搬迁力度,支持撤并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自然村,加快自然村人口向中心村集聚。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在农村建立起社区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相衔接的服务体系,满足农村居民服务需要。在工业发达区域适时推行村企一体的集团式管理和多村一体的组群式管理等新型乡村管理模式。在社区成型乡村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的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多元化,完善社区就业、就医保障、社区救助、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安全等各项公共服务,逐步实现人口、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在社区内部重新合理配置。大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配套改革

1.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建立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各级财政要按照中央“三个高于”和“三个大幅度增加”的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向“三农”的倾斜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收入增长幅度5个百分点,新增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60%以上用于农村,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的80%以上用于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每年从上年正常超收财力中切块安排60%的资金投向农村,其中不少于20%的资金投向偏远山区贫困农村。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城镇化建设激励资金,对县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同时,每年统筹安排一批专项资金,重点解决城乡统筹发展中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努力抑制城乡经济社会差距扩大的趋势。建立健全支农资金管理拨付机制和支农资金使用考评督查机制,做到行业管理,资金整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

2.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眼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积极推进以“大部门”改革为核心的政府机构改革,推动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向转变,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深化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强化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积极推进泽州县“撤县建区”,阳城县“撤县设市”。支持具备条件的乡撤乡建镇,具备条件的城郊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对经济发达、人口密集、辐射带动力强的重要城镇设为市辖镇副县级建制,党政“一把手”纳为市管干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事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到2010年,全市每个乡镇都要建立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和服务代办点,健全覆盖城乡、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网络。

3.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城乡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推进“空心村”整治和旧村整理,整合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合理解决新农村建设用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鼓励乡村建设向中心村和城镇集中,推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乡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对农村自愿退出原农村宅基地进入城镇购买公寓房的,可享受相邻区位经济实用房的优惠政策。城市规划区、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和区域中心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推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

4.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适度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促进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稳步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到2010年,力争每个县设立1—2家村镇银行或农村资金互助社。鼓励组建形式多样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组建涉农金融租赁公司,为“三农”客户提供大型农机具和成套设备租赁服务。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出资设立农村保险公司,为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人身、医疗、教育、家庭财产、涉农信贷提供保险保障。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推出涉农企业融资、农村支付结算、信用担保、贫困学生助学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5.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按照“降低门槛、放宽政策、简化手续”的原则,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以具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城乡一元化的户口登记制度,使进城居住的农民在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子女上学、社会保障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对市外迁入人员实行有条件准入的管理办法,本市籍已登记为“居民户口”且在农村有承包土地的人员,可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依法享有和履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建立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议事和决策制度,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会,研究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专门领导,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切实把城乡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协调,整体推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打破部门条块分割,整合资源,加强协调,主动参与,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抓好具体项目、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努力形成齐心协力、协调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格局。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好城乡一体化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思路,提出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并将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纳入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重点工作一起安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3.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城乡一体化政策实施和工作推进监督机制。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及时报道典型经验;市人大要将推进城乡一体化作为一项重要监督内容,适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情况的报告;市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城乡一体化政策实施和工作推进科学评价机制。制定目标任务评价体系,聘请专家、学者对城乡一体化实施开展绩效评估。建立城乡一体化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量化分解各项目标,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核,考核结果列为年度党政“一把手”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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