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实施意见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晋市政办〔2013〕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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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实施意见
城区、泽州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有效解决日益严重的市区道路拥堵问题,全面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和群众通行效率,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发展为要、民生为先,把提供安全高效的城市交通环境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以科学制定规划、优化路网结构、发展公共交通、拓展停车空间、整顿马路市场、严管违法行为、倡导文明出行等为重点,以打通“断头路”、实现“微循环”为突破口,以强化路面交通管控和科学技术手段应用为支撑,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堵保畅工作格局,切实改善市区交通拥堵状况,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努力为全市“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目标的实现创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经过一段时期的努力,市区交通拥堵状况得到有效缓解,使晋城成为全省市区交通状况好、便捷程度高的畅通城市。具体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新成效。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逐步完善。编织功能明确、结构合理的路网规划,建成内外通达、高效便捷、衔接紧密、管理有序的现代城市交通体系。
——道路基础设施更加健全。加快推进干道主动脉系统建设,畅通道路“微循环”,完善人行过街设施,实现不同种类、不同速度交通方式之间的分离,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有效提升。有效整合道路管理资源,加强交通执法管理,扩大交通信号控制范围,全面提升交通管理系统、诱导指挥系统信息化水平。
——“公交优先”战略全面落实。在稳步增加线路、延长营运里程、扩大站点覆盖面的基础上,线网结构和运力配置进一步优化,市民公交出行比例大幅提高。
——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明显提高。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规范出行理念深入人心,告别“中国式过马路”和“霸道驾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基本原则
坚持扩大城市交通容量与促进城市建设相结合,协调城市土地利用与商贸等产业布局、居住配置与交通发展的关系,合理配置区域功能,均衡分布交通流量。
坚持加大交通执法力度与提升市民素质相结合。一方面,不断提升交通执法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另一方面,不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坚持制定远期规划与解决当前难点问题相结合。统筹长远与当前的问题,长期形成、短期难以改善的交通顽疾要加快研究制定改善方案,当前能够解决的具体问题要尽快解决。
坚持政府部门主导与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相结合。在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的同时,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治堵保畅工作,工作中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
(一)坚持规划先行,完善市区交通结构布局。
1.完善市域交通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从路网结构、基础设施等方面,配套做好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以及步行、自行车、停车设施、公共交通等专项规划的编制,通过与城市规划同步进行、同步实施,使城市交通建设进入有章可循、科学合理的良性发展轨道。(市规划局负责,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配合)
2.加强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将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系,作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规划阶段的前置条件和强制要求,使建设项目与道路条件相协调。(市规划局负责,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配合)
(二)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市区路网结构。
3.加大城市主干道建设和改造力度。对老城区道路进行改造,缓解老城区交通压力。市区新建道路要充分考虑未来增加的流量,在规划指标上留足余量。大力发展高架路、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立体交通。2014年,改造拓宽书院街;对泽州路、凤台街出入口绿化带进行改造;在新市街(新凤展岗至人民广场)实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设置人行道隔离护栏,车辆双向通行,在新太行家具广场、凤展购物广场、银都购物中心修建过街天桥等设施;在三中岗(圣亚购物中心)修建环形过街天桥。(市住建局、市园林局、城区政府负责,市发改委、市规划局、泽州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4.打通“断头路”,实现“微循环”。完善中心城区道路循环系统,加快推进对市区断头道路和瓶颈路段道路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实现市区主次干道之间连接畅通,消除因路网结构不合理带来的道路通行能力限制,实现市区主次干道之间连接畅通。2014年,打通景西北路、黄华街、文博北路、白水街西段,改造东上庄立交桥,连接207国道与白水街,在中原街安装路灯等安全防护设施。打通大型开放性社区和小区内部断头路,先将凤鸣、凤台小区作为试点进行交通渠化,实现交通微循环。(市住建局、城区政府负责,市发改委、市规划局配合)
5.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提高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密度和协调性、系统性、一致性,注重指示和警告性标志标线设置,减少禁令性标志标线。加强城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的设置,做好城市道路与普通公路、高速公路指路信息的配合衔接,确保指路标志信息连续、清晰、系统。对南大环形高峰时段实行红绿灯管控,平峰自然通行。(市公安局负责)
(三)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公交出行。
6.加大公共交通建设力度。根据公交现状及各线路人流量,整合现有公交资源,发展城市快速公交体系(BRT),形成快速公交与普通公交、主干网与次级线路相互配合的高效快捷公交网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财政局、市住建局配合)
7.科学增设枢纽场站和停靠点。加大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力度,避免公交车停靠点成为拥堵点,优化公交运行环境。弥补新建小区和新发展地区无公交线路的空白,使线路布局合理。(市住建局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配合)
8.继续加大公交政策扶持力度。增加公交车辆及运营线路,实行公交车优惠乘坐,增强公共交通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公交分担率,突出城市公交在公共交通中的主体地位。2014年起,对市区刷卡乘坐公交车实行优惠。(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配合)
9.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加大租赁站点建设和车辆投放力度,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从而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个体交通为辅的交通出行基本方式,逐步实现“一公里走路、三公里骑自行车、五公里坐公交”的出行方式,真正实现绿色交通。(市住建局负责,市财政局、市规划局配合)
10.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的科学技术应用研究。利用高新技术对传统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进行改造,推进以智能交通为重点的行业科技进步,提高车辆运营调度系统、查询系统、场站管理系统等基础设施的科技含量。(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四)大力推进停车场建设,拓展合理停车空间。
11.加强停车规划与管理。将停车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开发项目,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提高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的停车场配建比例。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积极推广路内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等措施,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现象,盘活现有停车资源。(市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分工负责)
12.采用价格调节手段引导停车行为。将现有按次计费改为按时收费和阶梯式收费,引入“自动缴费智能车位锁系统”,保证收费方式改革落实到位;在易堵路段提高停车收费标准,以此来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同时削减进入交通流量较大地段的交通总量。先期在凤展购物广场、黄华街新华书店、市医院周边以及红星西街试行,逐步在市区繁华地段推广。(市行政执法局、市物价局分工负责)
13.拆除沿街单位私自占道设置的隔离装置,并开放沿街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充分利用各类停车资源。(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14.检查大型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地下停车场的使用情况,整治将原规划和建设为停车场的区域挪作他用的行为。(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支队配合)
(五)加大马路市场整治力度,保障正常通行秩序。
15.因地制宜建设集贸市场。合理规划摊位、停车场地,完善交通设施,城市主干道禁止摆摊设点,最大限度地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市场秩序和城市交通的关系。(市商务局负责,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行政执法局配合)
16.依法依规治理小商贩和商户随意占道行为。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的原则,适度划设便民服务点、早(夜)市集中经营店,引导流动商贩划归市集中经营。(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17.加强对沿街商铺的管理。对沿街商铺实行包环境、包安全、包行人行走方便的“三包”责任制,任何商铺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门前道路占道经营,挤占行人道路。2014年,以新市街、文昌街、书院街、前进路等路段为重点对沿街摆摊设点、店外店、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市行政执法局负责)
(六)推行科学交通管理,提高市区道路通行效率。
18.推行“扁平化”指挥路面交通机制。强化公安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对市区道路秩序与流量、交通拥堵点段、交通事故现场等实时监测,快速指派路面警力现场处置,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与效率。(市公安局负责)
19.规范路口周边交通秩序。利用智能抓拍功能,对全市70个路口4向车道200米范围内闯红灯、越压双黄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行、随意调头、违法停车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警示与规范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市公安局负责)
20.实施警卫任务“绿波”通行。通过接入协调式信号机,对重要警卫勤务和车队,信号控制系统实施道路“绿波带”管控,保障警卫车队快速畅通,避免因警卫勤务造成周边道路的交通堵塞。(市公安局负责)
21.升级改造电子警察卡口系统。升级改造全市14个主要出入市道路电子警察卡口系统,对所有进出车辆牌照与前排司乘人员实时进行高清晰度抓拍,自动分析、比对,实施轨迹追踪,从中发现假牌、套牌、被盗车辆、肇事逃逸车辆,以及其他涉案嫌疑人员与车辆。同时,统计出、入市交通流量,分层次控制进入城市的车型与流量。(市公安局负责)
22.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灵活运用单向行驶、分时段行驶等管理手段,提高对路网资源,特别是难以实现双向通行的背街小巷的利用率。近期开始禁行分流通行中原街的大货车,对东大街、南大街等部分路段实行单行交通渠化。(市公安局负责)
23.从严依法处罚易造成拥堵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乱停乱靠、随意调头、争道抢行、酒后驾驶、闯红灯、行人闯红灯等作为整治重点,敢抓敢管、会抓会管,管出规矩、管出秩序。(市公安局负责)
24.积极主动联系、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影响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全面净化、优化市区交通环境,从而达到城市道路秩序好、路畅通的效果。(市公安局负责)
25.对举办的临时性大型商业经营活动、大型社会文化活动等进行交通影响评估。(市公安局负责)
26.加大警力资源整合、勤务模式改革力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街面、布在堵点,努力做到“逢堵必见警”,切实加强交通疏导。(市公安局负责)
27.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市场化运作聘用一些保安人员等力量从事交通服务、管理工作,缓解警力不足现状。(市公安局负责)
28.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实施错时上下学(校与校之间,班与班之间错时10—20分钟),落实护学岗措施。(市教育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七)倡导文明交通行,引导交通参与者有序参与。
29.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推行公益广告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动员全社会对文明交通齐抓共管;开展“畅通晋城、文明出行”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和征集“我最喜爱的文明交通用语”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执勤,劝阻和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建立交通违法与个人诚信建设相挂钩的机制,规范行人的交通行为。(市文明办负责)
30.把文明交通行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对公车交通违法实行交通违法通报和黄牌警告及车辆扣押制度;对本单位职工出现的不按交通标识过马路行为承担文明交通教育责任;对交通违法当事人予以拍照曝光。(市文明办负责,各单位、各新闻媒体配合)。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政策、规划、实施方案,由副市长赵沂旸任组长,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郭齐鸣任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市交通管理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推进缓堵治堵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建立落实交通管理责任定期报告制度和工作协商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指导检查,及时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细化举措,强化责任,尽心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提高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发挥城市交通科学管理示范项目的引导作用,围绕道路规划设计、交叉口渠化设计、交通组织优化、交通信号协调控制、交通诱导系统、停车组织管理、施工道路交通组织、城市交通指挥中心等方面,组织开展示范项目创建、评选和交流推广活动,提高科学交通组织精细化水平。
(四)密切部门协作。要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结合进行,公安、交警、交通、住建、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联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共同研究管理措施,完善交通管理综合治理机制,有效解决交通拥堵的源头性问题,推动各部门圆满完成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工作目标。
(五)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过实地抽查、定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开展检查督导,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失职而造成工作被动、影响大局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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